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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70万元找明星夫妇带货仅卖一单!商家报警,多方回应!

2024-01-27 21: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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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

杨子、黄圣依夫妇

到@表哥(覃进展)的直播间带货

随后引发了后续的一连串事件

有人代表60余名商家报警称,他们支付了3000多万元的直播服务费,但销售额没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金额,且相关公司拒绝按合同退款,他们认为相关公司涉嫌合同诈骗。

某腊肉品牌的负责人王女士表示,她是奔着明星带货去的,还在沟通时把杨子、黄圣依夫妇的直播写进了合同里,甚至为此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产品,结果只卖出去一单,且没能与杨子、黄圣依两人同框。

1月25日

黄圣依工作室发文澄清

两人没有作出过任何形式的

招商等授权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诺

并敦促抖影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对各商家、各品牌方严格履约

及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昨天(1月26日)

负责该案的警察回应称

已受案,现正处于侦查阶段

商家:准备170万元腊肉

只卖出去一单

据媒体报道,王女士是某腊肉品牌的负责人,在看到招商广告后,与上海晟宸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晟宸泽传媒”)签订了合同。在交了10万元的坑位费后,对方承诺做两场大主播直播带货加一些小主播直播带货,并且保1:14,也就是保底140万元的销售额,否则等比例退款。

王女士提供的合同显示,晟宸泽传媒提供直播带货服务,每场直播艺人为行业头部达人,助力嘉宾为明星。其中,第一场直播时间为1月16日,由达人@表哥(覃进展)、艺人黄圣依和杨子直播;第二场的时间及艺人嘉宾待定。

不过,直播的进展没有晟宸泽传媒此前承诺的那么顺利。

“他们先是说要准备大场直播,来不及做(小主播的)直播了;结果到大场直播,我们的商品只在早上播了2分钟,而且只有覃进展在,没有黄圣依和杨子。我当时问了,他们说我们的品下午会返场,然后才有同框,结果一直等到晚上,我们的品没有再出现过。”王女士说。

王女士表示,晟宸泽传媒曾提醒过他们爆单的问题,于是他们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产品,这些产品的保质期为180天,但最终只卖出去一单,销售额100余元。

“说好了要播的没播,承诺的比例没完成,我们也拿不到同框的直播切片,晟宸泽传媒已经没有能力执行这份合同了。”王女士称,他们要求解约退款,但被晟宸泽传媒方面一拖再拖。

警方回应:已受案

1月中旬,王女士去往晟宸泽传媒在上海市的办公地发现,多位经历相似遭遇的品牌商家也在这里蹲守。商家成立了一个群并发起接龙,从最新的统计结果来看,共涉及71个商家。其中,与部分商家签约的是上海好妈妈影视发展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另外,王女士告诉媒体,她已经报警,且拿到了《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

负责该案的警察1月26日回应称,已受案,现正处于侦查阶段,“在受案后,最长60天会有结果,是刑事案件就立案,不是刑事案件就不予立案。”“因为这是经济案件,涉及到好几个账户,不单单是晟宸泽传媒的账户,我们要核实,现在资金流向没有全部出来。”上述警察对媒体说。

1月26日,晟宸泽传媒的相关负责人王先生回应称,因为现场有各种突发情况,1月16日这一场直播数据确实不佳,商家们的情绪就比较激动。

对于未达承诺的销售数额且不退款一事,王先生表示,合同不是针对单场直播的。“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一场直播中,而是会在合同期内安排主播持续地直播。”

而对于跑路的质疑,王先生称,前几天,有些商家直接围殴了他们公司的同事,“我们没有逃避,相关资料也提供给公安部门了,他们建议我们暂时不去办公,因为正面冲突不好”。

另外,当记者问及晟宸泽传媒和好妈妈影视的关系时,王先生称,两家公司是一起的。

对于邀请杨子、黄圣依的抖影传媒,王先生表示,这家公司是相关活动的主办单位,而涉及电商的部分则由他们公司来办。

黄圣依工作室发文澄清

1月25日,黄圣依工作室发表声明称,1月16日,黄圣依和杨子是应抖影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的邀请,作为嘉宾到@表哥(覃进展)的直播间助力推介带货。

黄圣依工作室强调称,两人没有作出过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权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诺,且两人全面履行完成了合约内容,包括约定的直播时长、需以嘉宾身份助力推介30个指定产品等。

“对于任何未经授权使用黄圣依、杨子肖像或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我方将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黄圣依工作室称,他们已第一时间敦促抖影传媒对各商家、各品牌方严格履约,及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明星带货频频“翻车”

实际上,花大价钱请明星带货,结果却销量惨淡的案例已多次出现。

2023年11月23日,话题“明星收3.3万元坑位费只卖出一包木耳”登上热搜第一。安徽寸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媒体反映称,其为参与演员杜旭东10月27日的直播带货活动,向杜旭东授权方公司缴纳了3.3万元坑位费,但最终只卖出一包木耳,销售额64.9元。

2023年3月,“20万元请曹姓明星带货3月成交278元”的话题也曾成为舆论焦点。南宁一商贸公司请上海某网络公司旗下明星曹某某直播带货,然而3个多月,曹某某仅完成278元的销售额。

2021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商家签下价值51万元直播带货合同,安排陈小春和网红一起带货,结果几场直播只卖出5000元,商家一纸诉状将负责直播推广的传媒公司告上法庭。

针对此事件,商家、明星和代理公司都给出了自己的说法。

目前警方已介入,相信此事会有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但无论结果如何,在某种程度上,都已戳破了直播带货行业一些虚假繁荣的泡沫。

我们常常能在网上看到某明星、“网红”带货,销售额达天文数字的推广文,但这种数据不佳、卖得不好的消息往往只有在商家维权时才会公之于众。

极目新闻评论员表示,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热度不减,各种乱象层出不穷,其中虚构数据流量、人气真假难辨,一直都是行业投诉的热点。事实上,明星效应在直播带货领域并非百试百灵。

针对直播间乱象,监管的脚步越来越快。《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重点规范的就是刷单炒信、数据注水、虚假宣传等情况。《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也是禁止数据流量造假,要求规范平台直播营销行为,避免出现虚假信息和数据造假,欺骗和误导用户。早有业内人士建议过,要建设网络数据监管中心,通过技术手段去提升直播行业数据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从而净化行业环境,引导直播带货理性健康发展。

明星大量涌入带货直播间时,正是直播网购的新兴期,多方逐利本无可厚非,但乱象频出,严重扰乱市场生态,就触及了底线。随着相关部门对直播销售的监管越来越完善,经过几年时间的大浪淘沙,市场逐渐回归理性,直播带货终究要回归到尊重消费者,买卖双方公平交易、平等互利的逻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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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花170万元找明星夫妇带货仅卖一单!商家报警,多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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