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亲人去世后这笔钱千万别忘了取,不知道就亏大了

2024-01-29 15: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字号

当知晓自己生命即将走到终点后,你会做什么?

很多人在听到这个问题时,可能内心都会咯噔一下。对于国人来说,“死亡”向来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死亡代表着给生命画上句号,也意味着生前的一切从此盖棺论定。

此前,看到有小伙伴在网上开玩笑说道:一定要用仅剩的一口气,把社交账号上的聊天记录清空。看似一个玩笑的回答,但未来,很可能会演变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我们与社交媒体的互动越来越频繁,许多人的生活点滴、重要记忆和人际关系都储存在这些平台上。其背后产生的经济价值、情感价值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现实中,很多人都会面临类似问题。当一个人去世后,注册的那些账号该怎么办?手机号、银行账户、电子支付账户的关联财产能否继承?

人去世后

注册过的社交账号怎么处理?

能继承吗?

网络社交账号中包含着死者的心路历程和生活点滴,一般来说,继承者大多数是死者的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这些资料或许对一般人来说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却是无价之宝,让他们可以寄托自己的思念。

如果我们不允许其继承死者的社交账号,在一定意义上是对他们缅怀死者的精神需求的剥夺。

人离世之后社交媒体账号应该如何处理,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热门话题。

在讨论中,一部分网友比较坦然;但是也有网友希望,出台一个合理的政策,毕竟这都是自己存在过的痕迹。

◆ 有人说:“人已经离世了,社交账号的归属也就无所谓了”;

◆ 也有人说:“希望账号由自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毕竟有些社交账号就像日记本一样,里面记载了自己的喜怒哀乐,不希望被太多人知道”;

◆ 还有人说:“我的社交账号估计继承不了,毕竟仅拥有使用权,但在我使用期间发表收藏的内容、图片、视频可否打包下载呢?那可是我一生的精神财富啊!”

其实,大部分账号本身是无法继承的。

因为社交媒体平台上的账户、密码、ID等信息具有人身性质,它们是人身信息,而不是个人财产!法律规定,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而人身信息不可被继承!

另外,我们在注册的时候就已经签订了相关的电子合同协议,就拿经常使用的微信来说,注册时官方的条文就表明了,我们只有微信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通俗来讲,就是有些平台的账号,官方是有权利回收的。

人去世后

社交账号关联的财产算遗产吗?

怎么处理?

社交账号里的财产属于数字遗产。包括:游戏装备、视频音频版权、图片文件等等,这类遗产理论上在继承范围内,但是因为这类遗产性质特殊,遗产继承人需要向平台提供相关证明。

王阿姨的丈夫去世了,她不知道丈夫的付款密码,在提现时犯了难。于是,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通过客服提交了丈夫的死亡证明、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查询到用户的相关信息,办理继承权公证后就能取出余额。

▌社交账户里的哪些资产可以被继承?

账户里存放的余额可以继承,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联系对应机构进行处置。

继承人可以拨打客服电话提交继承申请,等待客服回电,按照指引提供凭证,就可以进行相关资产处理。在资产相关业务全部办理后,客服可以协助继承人注销账户。

▌亲属是否可以继承使用社交账号?

此前,我们咨询了某宝的工作人员。据平台的服务协议,账户仅限本人使用,逝者的某宝账户目前无法被继承使用。

但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处置逝者的账户财产,通常为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继承公证书上其他被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时,某宝有守护逝者个人隐私的法定义务,一般情况下,继承人不能获取逝者个人隐私相关的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除外。

其实,大多数人不担心人死了社交账号的钱怎么办?最怕的是人还没有死,社交账号里就没有钱了。

如果账号能保持活跃,或者账号里有零钱的情况下,一般都不会被注销收回。如果觉得人走了留着社交账号伤感,可以把钱提出来后再进行注销。

现如今,人们对于生死之事也不再抱有敌意,大家更希望在去世后能够留下生前使用的社交账号,供朋友和家人怀念。

为此,很多平台陆续推出了“纪念账号”的功能,但仍需要亲属或者是好友提供相关证明和遗嘱,该账号才能够被继承保留下来。

所以,遗嘱中对于自己虚拟财产的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生前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够让亲属保留好相关账号,也好让家人了解自己社交账号的余额情况以及借款情况,让生后事得到更为妥善的处理。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