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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通报4起行贿犯罪典型案:颜赣辉重返宜春主政后,行贿的旧部又升了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2024-01-30 22:5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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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1月30日消息,日前,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联合通报了4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在2006年至2019年,江西省某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胡某某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职务晋升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周某某等19人财物共计1414万元。 

另外在2008年7月,经某市委书记颜某某(已判决)推荐,胡某某由副县级干部提拔为正县级干部。为晋升二级巡视员,2019年10月胡某某请托颜某某提供帮助。2020年4月,在颜某某帮助下,胡某某晋升为二级巡视员。2010年至2019年,为得到和感谢颜某某在职务晋升方面给予的关照,胡某某先后14次送给颜某某钱款共计60万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胡某某即宜春万载县委原书记胡全顺,颜某某即宜春市委原书记颜赣辉。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1月30日消息提到,胡某某除在请托职务提拔时直接向颜某某行贿20万元外,剩余40万元行贿事实发生在春节、颜某某生日及红白喜事等时间节点,以人情往来的名义加以掩盖,行贿时间跨度长、次数多,给行贿事实及金额的认定带来较大困难。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密切协作,牢牢把握行受贿犯罪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从双方关系、所送钱款数额、是否属于正常人情往来,以及是否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角度收集证据、论证分析,查明胡某某送钱主观目的是与颜某某维系感情以谋取职务晋升,且数额明显超出正常人情往来的范围,颜某某也无相应的人情回礼,因此应当全部计入行贿数额。该意见最终得到审判机关判决确认。 

公开资料显示,胡全顺曾任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等职,2008年7月起任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县级),此后历任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宜春市宜阳新区党工委书记,并于2016年7月出任宜春市万载县委书记。

而颜赣辉在2005年1月至2011年8月间担任宜春市委常委、副市长,此后历任萍乡市委副书记,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长,上饶市委副书记、市长,直到2017年6月重回宜春,担任市委书记。

2019年,中办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明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0年3月,胡全顺先是确定为一级调研员,次月即2020年4月又晋升为二级巡视员,这背后是时任宜春市委书记颜赣辉的“关照”。

公开新闻报道显示,2021年,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万载县委原书记胡全顺受贿、行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胡全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没收胡全顺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上缴国库。胡全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胡全顺在担任宜春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中共宜阳新区党工委书记、万载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工程项目立项、工程建设推进、工程违规处罚、企业转型补偿、企业融资、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合计人民币1414万元。2010年至2019年,胡全顺为谋取职务晋升,向他人行贿60万元。

    责任编辑:王俊
    图片编辑:乐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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