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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等六部门部署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

澎湃新闻记者 程婷
2024-01-31 15:4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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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从人社部获悉,近日,人社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获得就业机会,新就业形态的就业“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日益显现。但与之相对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难、多头跑和办理此类劳动纠纷调查取证难、事实认定难、法律政策不完善等问题突出。近年来,一些地区人社部门主动作为、创新探索,在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工作机制、开展联合调解等方面创造了一批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

在此背景下印发的《通知》明确,平台经济活跃、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较多地区的人社等部门应当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特点优势,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中心或者根据实际在相关调解组织增加联合调解职能,有条件的可设立一站式调解中心,依法依规受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因劳动报酬、奖惩、休息、职业伤害等劳动纠纷提出的调解申请。调解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束,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15日。达成调解协议,依法可以申请仲裁审查或者司法确认的,引导当事人提出申请。联合发文单位要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提供全流程在线调解服务。

另外,在线调解方面,《通知》要求,人社部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单位要充分运用已有在线调解平台,做好劳动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对符合在线调解条件的劳动纠纷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活动,包括提交调解申请、音视频调解、司法确认、法律咨询等,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优质、低成本的多元解纷服务。

《通知》还要求,联合发文单位要密切协作,强化组织保障,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做好综合监督工作。

    责任编辑:蒋晨锐
    图片编辑:乐浴峰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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