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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司法局组织辖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2024-02-05 18: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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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面对春节假期走亲访友、娱乐活动增多及近期天气寒冷多雪等形势,为确保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安全稳定,落实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相关规定,杜绝发生脱漏管、不假外出及个人安全事故等行为,1月下旬以来,牡丹区组织各司法所按照要求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活动中,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利用集体学习和个人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明确自己的身份,珍惜得来不易矫正机会,并对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的注意事项进行逐一强调:一是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严禁私自外出,如遇突发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报告,如确实需要请假外出的,要按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二是要按规定进行报到学习,每日报告自身情况,随身携带定位手机,避免出现“人机分离”现象;

三是倡导文明过节,在春节期间杜绝酗酒行为、不能聚众打牌、赌博,不能冲动动手,不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违法活动,遇到紧急情况报警求助,多在家陪伴家人和孩子;

四是注意各项安全,注重驾驶安全,对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已吊销驾照的社区矫正对象不要心存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同时在驾驶非机动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维护自身安全和道路行人安全。注意居家安全,看好家中孩子,远离水边,仔细阅读禁燃规定,不私自燃放烟花爆竹,家中取暖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社区矫正是严肃的刑罚执行工作,需要社区矫正工作者通过严格的监督管理,督促社区矫正对象严格履行好法定义务,体现法律的“硬度”。同时,社区矫正也是一项艰辛的教育人、改造人的复杂工作,需要体现执法的“温度”。下一步,牡丹区司法局将努力做到刚性执法与柔性帮扶有机结合,让社区矫正更有“温度”,帮助社矫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撰文:王常洋

原标题:《牡丹区司法局组织辖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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