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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票、布票……合肥人过去如何买买买?
以下文章摘自《合肥文史》(第六辑),版权归合肥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所有。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中国农村进行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土地改革运动,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不久后,又实行了粮油的统购统销政策。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从国计民生考虑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政策,留下了一段永存于一代人记忆中的“票证历史”。
合肥这样进行土地改革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以下简称《土地改革法》)。和当时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合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根据《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当年10月就做出了在郊区实行土地改革的决议。
据档案记载,合肥市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土改工作队进驻农村开展土改工作。按照“小心谨慎、稳步前进”的方针,各土改工作队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分批展开。为了使土地改革这项工作做得更好,合肥市还专门成立了“土地改革城乡联络委员会”,市商筹会派员参加,协助开展工作。
合肥土地改革工作从1950年10月开始,到1951年6月各项工作基本顺利完成,颁发了土地证,建立了正常生产秩序,土地改革顺利结束。
1950年土改后,合肥郊区农民在分到的土地上插标签。图/合肥晚报土地改革是一次翻天覆地的历史变迁,有着重大的历史意义。土改后,贫雇农分得土地,劳动热情提高,农业生产有了发展。据档案记载,1949 年合肥城郊水稻平均亩产270斤,1951年平均亩产320斤,1952年平均亩产400斤;人均生产粮食由450斤上升到620斤,其中张小郢大队原在外逃荒的12户农民回乡从事农业生产。土地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农村社会的面貌。土改后,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农民的文化需求日益增加,各地普遍开展了文化扫盲运动,组织农民学习文化,提高农民的素质,这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统购统销”的实行
统购统销就是指对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计划收购”简称为“统购”,“计划供应”简称为“统销”。1953年10月,中共中央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做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同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标志着新中国开始正式确立粮食统购统销体制。
据《合肥市志》等档案记载,1953年11月,根据中央及省政府的部署,合肥市开始对粮食实行计划收购,规定将农户除其口粮外的多余粮食和私营粮商的全部现粮,与公粮一同入库,收购品种有稻米(包括糙米)、小麦、大麦、玉米、黄豆、绿豆等。到1954年,合肥市开始执行国家对油脂油料实行统购统销的指示,统购的品种有油菜籽、芝麻、花生(仁)等。
1953年11月,合肥市开始对粮食实行计划供应。规定对机关、团体、学校、工厂等企事业单位用粮,进行有组织的预决算,对市民口粮采取一次评定用粮数量,划段定点凭证分期分批供应,对农村集镇中的缺粮农民、灾民、手工业户及其他居民,一律按照规定价格供给其需,对熟食业、食品业、旅栈业、食堂及其他工业用粮,参照历史用粮水平定额供应。全市私营粮行组建成了13家粮食代销店,取消粮油自由市场,将粮油交由国营粮食部门统一经营。
为贯彻过渡时期的价格政策,1955年4月至6月,合肥市工商管理部门和商业部门对市场物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此次检查查出有14种商品零售价格不统一,222种商品地区差价有误,80余种商品批零差率不合理,24种地方工业品定价不合理,36种加工商品进销差率有偏高或偏低现象等,均予以纠正。
20世纪60年代初,国民经济进入调整时期,国家对粮食收购政策进行调整,要求在安排好农民生活的前提下,力争完成和超额完成粮食征购包干任务。为鼓励农民多售余粮,合肥市对超计划销售粮食的社员实行物质奖励,对超计划销售的粮食加价30%—50%。据档案显示,1963年12 月,市粮食局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对每百斤贸易粮奖励棉布1尺、针纺织品1.1尺、香烟2包、白糖0.5斤;出售200斤且不要上述物资者,奖售胶鞋1双。
合肥还曾印发特殊粮票
因为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户口与粮、油、布匹挂钩,只有凭粮票才能在粮管所买到大米等生活物资。于是,就有了粮票、布票等票证的出现,成为一代人难忘的记忆。
安徽省棉花票 。图/合肥市档案馆那时,各地的商品票证通常分为“吃、穿、用”三大类。吃的除了粮票外,还有肉票、禽蛋票等。穿的除布票外,还有化纤、棉花、汗衫、布鞋票等。用的有肥皂、洗衣粉、火柴、煤油票等。就粮票来说,有大米票、面粉票、粗细粮票、小米票与大豆票之细分,五花八门,啥都得凭票供应。
合肥市从1955年11月开始实行按计划凭票销售粮油制度。全国通用粮票、安徽省流通粮票、安徽省定点粮票和安徽省料票(饲料票)及购粮通知书,在合肥通行使用。
合肥市民洪玉珍收藏的粮油票证。图/合肥市档案馆此外,合肥市还曾印发过两次“合肥市定点粮票”。
1963年9月,经合肥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巢湖路、黄山路、七里塘、双岗街等粮油交易所建立。交易所内,农民在完成国家统购任务后的剩余粮油可以上市出售。市粮食部门发出《关于粮油供应全部使用粮油票证结合办法的通知》,对申报粮油计划、领交粮油票及清算、分片管理、定点售粮等做出了细致的规定。同时,印发了“合肥市定点粮票”,面值分别是0.5斤、1斤、5斤、10斤、50斤、100斤、300斤、500斤等8种,与“安徽省流通粮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流通粮票”同时使用。因公到外地出差的人员,需持证明及合肥市定点粮票,至中心粮店(分片管理粮油票证的机构)兑换安徽省及全国通用粮票。
改革开放后,随着物资生产的充足,从1982年开始,每逢元旦、春节、中秋等节日,合肥市对非农业人口凭“购粮证”每人增供4—6斤中价食油。1984年8月,合肥市再次印发“合肥市定点粮票”,面值分别是50斤、10斤、3斤、2斤、1斤、0.5斤、0.2斤、0.1斤等8种。为便于市民使用,在发放“合肥市定点粮票”时,搭发了10%—20%数量的安徽省流通粮票。市民到外省出差或探亲访友,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并以合肥粮票兑换成安徽省或全国流通粮票。据统计,1980—1985年,市区粮食和油脂的销量平均每年分别以6.9%和13.6%的幅度递增。
这时,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也高了不少,粮食真正多了起来。随着粮食商品化生产的发展,统购统销的弊端也显露出来,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各地取消统购统销的呼声越来越高。1985年,国家不再对农村下达指令性的收购计划,而是采用“合同定购”的方式来收购国家需要的粮食。到1992年底,统购统销政策停止执行。
应该说,新中国成立初期实施的统购统销政策,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控制粮食资源的一种特殊政策,它对保障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原标题:《粮票、布票……合肥人过去如何买买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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