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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为知识产权商业维权乱象提建议,最高法督办改进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24-02-21 07:4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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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关于规范知识产权商业维权行为的建议,入选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发布的典型案例。

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举办新闻吹风会,发布10个高质量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典型案例,涵盖了医疗卫生、粮食安全、乡村振兴、文物保护、生态环境、水利建设等方面。

吹风会邀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3位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并回答问题。

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入选的建议曾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办理的涉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重点督办建议,由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督办。

据通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了271件议案,交由全国人大9个专门委员会审议,目前均已审议完毕。代表提出建议8314件建议,交由204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大幅增加,商业化维权现象应运而生,知识产权人和维权中间商形成产业链,通过商业化流水作业的维权机制,将法院和诉讼当成商业策略和谋取商业利益的工具与手段,同时法院认定的侵权赔偿数额远高于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润或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形成所谓的法定赔偿“行情”,也变相刺激知识产权维权向过度商业化发展。

前述典型案例阐述指出,当维权目的的“逐利性”超过“维权性”时,权利滥用问题开始显现,滥诉及恶意诉讼倾向明显。甚至部分权利人采取“碰瓷式维权”如通过赠送或请求少量进货试销的方式诱导商家购入侵权产品进而制造“陷阱”,然后连同公证人员隐瞒身份上门购买取证,进行“钓鱼”。维权团队在获得“证据”后通常并不马上通知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而是故意等待几个月之后再提起诉讼,这不但使得商家无法提供被钓鱼的证据,而且还可以达到其恶意增加赔偿请求的目的。还有部分权利人采取“放水养鱼式维权”,这点在工业软件领域尤为明显,相关权利人对互联网上存在大量的盗版工业软件的下载渠道视而不见,不从源头加以处置,只紧盯软件使用人,“放水养鱼”这样的“维权”难称善意。

“这一现象不仅背离了诉讼制度权利保护的初衷,更与民法典倡导诚实信用和权利不得滥用等基本原则相违背。长此以往不加以规范,商业维权难免会走向极端私利,从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赞皇县原村土布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崔雪琴对此高度关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她研究了如下针对性建议:在诉讼活动中法院严格审核相关证据、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应加强对知识产权商业维权机构管理,建立负面名单制度。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崔雪琴正式提交了《关于规范知识产权商业维权行为的建议》。此件建议交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办理,并列入最高法牵头办理的涉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重点督办建议,由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督办。

2023年5月,最高法制定了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按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工作。最高法认为,崔雪琴代表就不正当获取侵权证据、依靠诉讼谋取过高赔偿、恶意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提出严格审核侵权证据、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打击恶意诉讼的建议,反映了知识产权维权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对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与期待。

为此,最高法认真研究和吸收代表建议,作出扎实改进和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第一,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准确查明侵权事实。严格依法审查原告主张的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依法保护目的正当且未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取证方式,将仅基于权利人诱发产生的行为排除在侵权行为之外。第二,依法确定赔偿数额,促进公正合理保护。赋予被诉侵权人多种类型的抗辩权利,可以对抗原告的侵权主张或赔偿请求。严格适用赔偿数额确定规则,确保判赔数额与权利人损失和知识产权价值相匹配,准确把握惩罚性赔偿适用要件,避免滥用。第三,合理界定权利边界,严厉惩治恶意诉讼。通过依法审理“青花椒”等商标维权案,维护诚信、正当经营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通过处理“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明确对有关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符合使用条件的主体,依法使用无需加盟付费,不符合使用条件的主体,不得通过付费使用。出台《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依法支持胜诉被告向滥诉原告索赔合理开支,引导当事人诚信行使诉权。

与此同时,最高法还对下一步代表建议落实推进作出了部署:第一,完善司法保护规则,促进裁判标准统一。深入研究知识产权恶意取得、权利滥用、恶意诉讼等方面的司法裁判规则,加大对不正当获取侵权证据、依靠诉讼谋取过高赔偿、滥诉及恶意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第二,强化能动履职,促进司法和行政更好协同配合。完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程序与司法审查程序及民事侵权诉讼程序的有机衔接,防止循环诉讼和程序空转。第三,依托信息技术手段,规范维权案件审理。通过推动全国范围的审判信息互联互通,及时掌握知识产权批量诉讼情况,全面了解涉诉知识产权获赔数额,引导社会公众诚信取得、行使和维护知识产权,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代表依法履职提出建议,要立足于从法律、政策层面加强改进工作提出建议,既要了解和反映具体情况和问题,也要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找清制度层面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在阐述案件典型意义时认为,崔雪琴代表在深入调研了解一手资料,认真研究当前中央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的基础上,针对规范知识产权商业维权行为研究提出针对性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结合代表建议反映的知识产权维权诉讼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人民群众对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与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有关问题,充分发挥了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

    责任编辑:钟煜豪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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