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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有廉】贯彻落实“十个严禁”,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2024-02-22 17: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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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抓好《中国社会科学院编辑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的贯彻执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联合中国社会科学网推出【文成有廉】栏目,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学术期刊编辑部主任、专家学者,就深化落实《行为规范》提出的“十个严禁”要求,畅谈认识体会,交流经验做法,强化行业自律,树立良好学术道德,引领良好学术风尚,推动形成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

《文学遗产》编辑部  孙少华

孙少华,文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审,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文学遗产》编辑部主任、代主编,中华文学史料学学会副会长兼古代文学史料研究分会会长。主要从事先唐文学文献学研究,代表作有《〈孔丛子〉研究》、《〈孔丛子〉与秦汉子书学术传统》、《桓谭年谱》、《文本秩序:桓谭与两汉之际阐释思想的定型》、《从文献到文本:先唐经典文本的抄撰与流变》(合著)、《秦汉文学纪事》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中国早期经典文本的形成、流变及其学术体系建构研究”首席专家。

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系统分析了管党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是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以来,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带头正风肃纪,以党风正学风、转作风、树新风。在旗帜鲜明提出“三项共识”(即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办好中国社会科学院”这一根本性办院宗旨上达成共识,在“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天职”这一时代使命上达成共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旗帜和灵魂”这一核心要求上达成共识)基础上,院长、党组书记高翔同志代表院党组郑重作出“三项承诺”(即党组成员非经组织特许,不参加学部委员评选、不参评职称,不在直接分管领域的期刊发表文章,个人署名成果不参加院内各类评奖),以身作则净化学术环境,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审议通过并印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编辑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提出“十个严禁”,强化对院属学术期刊、出版社、网站等各类编辑人员的廉洁管理监督,对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编辑出版领域职业道德建设,弘扬优良学风,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更好地发挥期刊引领学术研究、培养学术人才和推动学术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文学遗产》编辑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编辑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严格对照检查,从严落实。

《文学遗产》创刊于1954年,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文学研究所主办的全国唯一的古典文学研究专业学术刊物。2024年是《文学遗产》创刊70周年。70年来,《文学遗产》在院、所各级领导指导下,在编辑部历任主编和编辑部同仁的共同努力下,逐渐成为代表中国古典文学研究最高水平的权威学术刊物。《文学遗产》之所以能取得这些辉煌的成绩,首先一条经验就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院党组的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和院党组的决策部署。自创刊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刊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学术期刊实施办法》、《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学术期刊“五统一”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工程学术期刊“名优”建设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专业技术标准等文件,结合本刊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并落实了较为完善的编辑部工作制度。近期按照“十个严禁”的要求,编辑部又专门召开专题会议,修订编辑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规定,制订实施细则。

第一,“十个严禁”的制订,有利于提高期刊和编辑人员的政治站位,强化期刊政治引领。

长期以来,《文学遗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密配合所党委工作。所班子中有专职所领导负责对口联系本刊工作,期刊实行主编、首席专家统筹,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纪检委员监督实施的责任制度,并结合院、所两级党委的纪律规定及编辑部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了《文学遗产党支部工作规范(试行)》,详细规定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支部党员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同时,在制度执行与落实层面,按照院党组关于加强党支部对期刊编辑工作的监督引导作用的要求,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编辑部发稿、编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第二,“十个严禁”的制订,有利于防患于未然,创造良好的学术生态,锻炼、培养高素质编辑队伍。

结合“十个严禁”,《文学遗产》细化、完善了编辑部工作规范,对编辑成员出国、出境、出差、参加学术会议、外出讲座讲课做出明确规定,即所有编辑参加学术活动,须事先书面向编辑部主任申请,由主任签字批准并登记备案,未经编辑部同意不得私自以编辑部名义出席任何会议;不得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兼任获取每月固定薪酬的教职或荣誉职位;不以编辑身份或个人名义举办学术讲座或为学生授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兼任教职者,按院、所有关规定执行);不接受与编辑工作有利益关系的任何形式的招待、特聘、讲座;对编辑参加学术活动、座谈会等做出具体的次数限制。任何人不允许接受作者或与作者有间接关系的财物、学术安排。对违反有关规定者,编辑部予以内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由编辑部呈报单位,依据院、所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个严禁”的制订,有利于保障学术公平公正,确保优秀稿源顺利进入审稿流程,堵住程序漏洞,保证编辑工作与学术研究的健康有序发展。

结合“十个严禁”,《文学遗产》重新修订、完善了审稿、发稿、组稿、约稿制度,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文学遗产》主要稿源为自然来稿,重要稿源为约稿。编辑部每年年底会组织讨论第二年本刊的重要选题和选题方向,各责任编辑根据选题规划组稿;责任编辑在执行编辑部整体选题规划的同时,也制定各专业的重点选题计划和选题方向。编辑部的选题规划、计划,由主编批准后方可执行。责任编辑在与学者交往或参加学术活动中获得计划外的选题信息,须及时向主编汇报,经主编批准后,方可组稿。本刊所有约稿稿件(包括笔谈文章)均须通过编辑部三审及专家匿名评审程序。

第四,“十个严禁”的制订,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编辑工作流程,细化编辑工作制度,优化编辑工作程序,提高编辑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文学遗产》编辑部实行规范的审稿发稿制度。“十个严禁”出台后,编辑部细化实施细则,通过制定严格的审稿发稿制度,层层把关,坚决杜绝刊发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文稿,将不符合刊物用稿要求的稿件挡在制度之外。本刊所有稿件都通过网上采编系统,由系统自动登记编号、即时显示稿件处理状态,供作者查询。编辑部对稿件实行五审制,即责任编辑一审;副主编二审;主编三审;匿名专家评审;主编终审。其中,三审由编辑部主编承担,对所有一审、二审推荐送专家评审的稿件,在政治上、学术上作进一步审查。专家匿名评审环节,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推荐、选择、外送专家评审;凡与被审作者有任何关系的评审专家均采取回避原则。原则上,每年聘请同一位专家评审论文不超过三次。本刊所有刊发稿件均须通过发稿会最后审定,如果发现待发稿件中尚存问题的,编辑部有权取消该稿件的当期发表资格,另行处理。每次编辑部会议,都由学科秘书负责记录会议纪要。同时,为体现学术公平、机会均等的原则,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本刊原则上不发表本编辑部专职工作人员的论文;与文稿作者有师承关系、研究生同门关系、近亲属关系等影响公平公正刊发稿情况的编辑人员,在审稿、用稿环节均须主动申请回避;同一作者原则上每年只能在本刊发表一篇文章。在文学所主办的所有杂志之间,编辑人员不得互相投稿、发表稿件。所有发表的文章均须独立署名。

对照“十个严禁”,我们杂志目前还有一些需要改进提高之处,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文学遗产》编辑部将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院党组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国社会科学院编辑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落实好实施细则,时刻对标对表“十个严禁”的重要要求,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充分发挥本刊在学科建设、知识传承、学术引领方面的阵地作用,以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理论观点,不断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建设,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孙少华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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