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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课堂】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一)
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一)
01
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二是精简会议活动;三是精简文件简报;四是规范出访活动;五是改进警卫工作;六是改进新闻报道;七是严格文稿发表;八是厉行勤俭节约。
02
什么是四风?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03
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自2016年1月1日。
04
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多少条?
共3编,11章,133条。
05
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对象是什么?
违反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06
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纪律归纳为哪几大类?
归纳为六大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07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08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种类有几种?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09
对事业单位人员处分种类有几种?
警告、记过、降级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10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两个责任”指的是什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11
“一岗双责”是指什么?
指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12
“一案双查”制度是什么?
“一案双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
13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全称是什么?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14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什么时间施行的?
2016年7月8日。
15
党的问责工作问责主体和对象是什么?
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16
《党员问责条例》的责任划分情况?
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17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种类?
一是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二是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是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18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种类?
一是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二是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三是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四是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19
《党纪处分条例》的原则是什么?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20
《党纪处分条例》对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在任职方面作了哪些限制性规定?
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原标题:《【纪法课堂】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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