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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行为有哪些?

2024-03-07 17: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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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是指除了直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外,还包括一些间接或其他形式的行为,这些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假冒或仿制他人的注册商标,但仍然会对商标注册人的权益造成损害。

以下是一些可能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的例子:

一 有意误导公众

通过广告、宣传或其他手段,故意误导公众,使其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或关系产生混淆或误认,从而损害商标注册人的声誉和市场地位。

二 恶意抢注域名

抢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并用于与商标注册人业务相同的网站或电子商务活动,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误认,从而损害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三 故意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

明知他人正在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却故意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如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帮助,从而助长侵权行为的发生和持续。

四 侵犯商标注册人的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图案、文字等元素进行创作或设计,侵犯其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从而损害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若某种行为被认定为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了其他损害,那么侵权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商家和企业应该加强品牌保护意识,遵守商标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转载自:红蓝律 作者:旗渡公证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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