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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消失的她和她和她

2024-03-08 13: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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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糟糕的人》

面对女性各阶段的生存困境,可能大家会产生一个问题:为什么有这么多显著的性别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可能发展得更糟了?

偏见是一种相当隐形的存在。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心理学教授詹妮弗·埃伯哈特(Jennifer Eberhardt)在她关于隐形偏见的研究中指出:我们选择注意到什么,是由我们脑子里已有的观点决定的。

除了明晃晃的种族或者性别歧视者,我们中的大部分普通人,很多时候并不是看到一个歧视对象,然后对其有意识地施加偏见,而是我们压根看不见这个被歧视的对象以及自己的偏见。

这种近乎本能性的失明,或许是更难克服的,因为我们对此没有察觉和意识。所以埃伯哈特总结道:“要成为更好的人,就必须与我们的天性作斗争”。

这也能解释我们生活至今渗透在方方面面的性别盲点。“厌女”不仅仅是一种个人倾向,更重要的,它是一种文化,让我们看不见女性,更看不见对她们的偏见。如果我们看不见,那么我们做的一切都可能是在巩固着现有秩序和性别偏见,而我们感到的不满和愤怒,也没有名字。

女性的性别之困,根本上在于我们在父权结构中被安排的次等地位,但女性争取权力的正当性却有一个前提,即别人得先看到并承认这种次等身份的不公正。

看到女性这种处境,就是看到我们所有人都可能在人生不同阶段,因为不同身份或条件,会陷入的弱势位置。看到女性的处境,就是我们觉察并纠正自我偏见的开始,不限于性别偏见。真正看到女性的处境,就是我们成为更好人类的开始。

讲述 | Alexwood,《别任性》主播、性别研究者

来源 | 看理想音频节目《性别不麻烦》

1.

日常生活中,看不见的女性

我们日常的生活里到处存在着从男性本位出发的设计,经过这几年一些科普者的努力,很多事实已经相对众所周知。比如男女体温存在差异,而室内空调温度往往是按照男性体温为标准。女性最适宜的温度是25摄氏度,而男性更喜欢22摄氏度。

但为何室温设计在至今这么长时间里都没有考虑女性呢?有一种说法是女性在曾经职场中相对男性较少,而空调舒适度的设定来自20世纪60年代,所以女性作为少数的不同需求到现在才被发现;另一种说法是,设计人员中女性人数也较少,而男性设计师本能地把自己身体作为了测试标准。

同样的场景不胜枚举,而这种对性别差异的忽视有时候造成的影响关乎生死。

无论是在汽车的安全性工程学,生化测试还是健康研究中,标准被测对象往往是一个70公斤男性身体。比如近年的研究发现,汽车碰撞试验中常规使用男性假人,导致对女性驾车者在车祸中有更大的死亡风险。

美国的国家高速交通安全局2019年的数据显示,相比男性,女性驾驶员遭受头部受伤的可能性高22.1%,颈部受伤可能性高44.7%,胸部受伤可能性高22.6%,腹部受伤可能性高38.5%,手臂受伤可能性高58.2%,腿部受伤可能性高79.7%。整体上,相对男性,女性在车祸撞击中死亡可能性高17%,受重伤可能性高73%。

《隐藏人物》

在此之上还有一个性别差异:男性比女性更容易导致车祸,所以在开车这件事上女性莫名其妙的十分倒霉。

这个现象虽然从上世纪80年代就被发现,但最近几年才被正视为一个紧急的安全问题。美国如今已经启用女性假人,但尺寸设计非常令人迷惑,目前的两个尺寸,一个是49公斤,一个44公斤,高度仅有1米49,这个尺寸代表美国上世纪70年代最矮小的5%女性,相当于现在一个12岁的女孩,而且还是只在侧边的撞击实验中使用。

直到2022年,瑞典工程师才研发出一个能代表普通女性尺寸的女性假人,高1米62,重62公斤。

瑞典的团队由Astrid Linder博士——一位女性领导,除了尺寸差异,ta们的实验还考虑到更多生理差异,女性的体重、肌肉力量、体型等不同因素,这都决定了她们的身体在同样的车祸中和男性的反应并不一样,也就是说简单复制并缩减男性假人的尺寸,根本不能提供准确的女性数据。比如在后部冲击车祸中,女人遭受颈椎过度屈伸损伤的可能性是男性的三倍。

Linder博士表示,车座的设计应该更多考虑更高风险人群的情况,这才是正确的思维。目前工程师们也在开发更多样的假人,包括老人、过重的人和婴儿的。但是至今欧盟和美国还没有规范要求制车公司使用这些女性假人。

《隐藏人物》

这种追求单一标准化的思维是一种父权式的惯有错误——将所有个体及其差异,都放置在一个相对于统一“标准”的等级化序列中,殊不知这个“标准”值不但无法代表设计者以为的“大多数”,其实谁也代表不了;然而人们还是错误地把这个不可能的“模板”作为圭臬,以此去改造自己,审视别人,为自己制造焦虑,为别人制造不便。

这种思维让人看不到不同,也拒绝承认差异的正当性。女性的种种不被看见正是例证,这种不被看见的困境也几乎百分百复制于所有领域。

2.

看不见之外,还有着抑制

如果说我们暂且将上述这些看不见的女性的例子归类为“非意图性“的,那么这对应的就是“意图性“的看不见女性的例子,或者是抑制女性的例子。不过,从抑制者的角度出发,ta们也往往不会承认这种抑制的意图。

获得过雨果奖和星云奖的女性主义科幻小说家乔安娜·拉斯(Joanna Russ)在1983年写了一本有趣的书,几经再版后近年也有了中文译本,叫《如何抑制女性写作》。

她在书中模仿文学评论中的惯用论调,以反讽的方式写了一份“抑止女性写作指南”,以此揭穿了那些施加在女性作者身上,阻止、贬低和无视女性写作的社会阻力。

她写道:“如果你要表现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如果你想保持自己的阶级特权,你只需要按照习惯性的、正常的、普通的甚至是礼貌的方式行事就行了。”拉斯列举了多种这类惯常而隐形的抑制女性创作的方式:

包括让女性困在家庭传统角色里,让孩子、房子、院子、学校职责、丈夫的需要等等繁琐的任务碎片化她的精力和时间;包括“剥夺作者身份”,即不承认一个女人的作者身份,比如认为她只是某种书写能量经过的容器;包括“诋毁作者”,即贬低女性作者的作品,包括“内容的双重标准”,比如认为女性视角狭窄,相比她们书写的起居室情感,关于战争和足球的内容更重要。

还有“错误归类”,把她们从艺术家的类别中去除,只是作为男艺术家的母亲、妻子、女儿或情人存在;以及“成就个别化”和“异常化”,前者的意思是“这个女人也就写了这一部好作品,碰巧了而已”,后者则是指“这个女人的成就没有典型性,她在女人中是个异类,碰巧了而已”。

《时时刻刻》

种种方式将文学界的厌女症传统正常化,从而留存和巩固下来,以至于每一代女性创作者都看不到前人的身影,听不到她们的声音,从而感到孤独,孤立,仿佛自己孤身一人,也无可借鉴。

拉斯写道,如果女人们相信在自己之前,没有女人曾经成为过公认的“伟大作家”,那我们又凭什么认为我们现在可以做到呢?如果没有成功的希望,我们又为什么还要努力?

拉斯对女性写作的论述,基本可以复制到一切行业对女性名誉的埋没。

在音乐领域,克拉拉·舒曼曾在日记中写道:“我曾经认为自己有创作天赋,但现在我放弃了这个想法;一个女人绝不能有作曲的愿望——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做到,我又凭什么指望自己能这么做呢?”

但事实上,在她之前出现过的女性作曲家,要么被人遗忘,要么作品被划倒了一个男人的名下。如同菲利克斯·门德尔松以自己名字发表了她姐姐范尼·门德尔松的六首作品。

在科学界同样。有一个概念叫“玛蒂尔达效应”(Matilda effect),指女性科学家的工作和成就被归功于男性同事的现象,这个现象由废奴主义和参政论者Matilda Joslyn Gage在19世纪指出,由科学史学家Margaret W. Rossiter在1993年提炼成“玛蒂尔达效应”。

物理学家吴健雄在1956年的实验成果直接导致她的研究伙伴李政道和杨振宁成为了中国最早的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但她的成就却被隐没。

《隐藏人物》

除了吴健雄,诺贝尔组委会在奖项评审的历史中,多次排除了女性的项目贡献者,即使在被男科学家提名的情况下。

还有一些近几年获得更多传播的事实,比如计算机最早的编程员都是女性,被称为“计算机之母”的阿达·洛芙莱斯(Ada Lovelace)在19世纪初就预见到计算机的潜力,并编写了历史上第一个计算机程序。这些不同领域间的女性境遇互文,由伍尔夫的一句名言(虽然被改写过)捕捉:“在大部分历史中,‘无名作者’是一名女性。”

另外,卡罗林·科里亚多·佩雷斯在著作《看不见的女性》中整理记录了大量男性本位的例子,有力地论述了在这样的性别秩序中,女性是如何被看作并进一步被塑造为“非主体”的。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弱者”,看到女性的处境,就是看到自己。

3.

在男本位的世界,向外看

过去六七年间,我们还是能在大陆看到一些性别意识提升的间接性证据。

一个例子是,女性对于自己需求的次要化和空间被占领愈发敏感。我去年看到一位网友的微博,她发现一个女性公厕里有男用站位,不禁发了照片感慨,“为什么连女厕还要考虑男性的需求?”这条微博得到很多女性的同意和共鸣。

而几年前也有人提出过同样的抱怨,当时的舆论认为这是小题大做,且有很多女性网友对此表示体谅,“可能有妈妈要带儿子上厕所呢?”

先不提为什么不是爸爸带男孩上厕所,也不提无障碍或无性别厕所就是这种时候用的,这番评论说明,人维护现状(status quo)的惯性真的很强。但还是那句话:发声有用。在女权主义者们多年的不懈努力下,我们面对的石墙在一些角落开始出现破裂和松动。

现实中,一些过时的男性主体标准也终于开始面对更多的审视。对女性的看不见会影响所有人,而真正看到女性,就是看到所有的被剥削,被伤害,被压迫的开始。

《她说》

哲学家玛莎·努斯鲍姆在《傲慢的堡垒》一书中写道:“傲慢使眼睛看向内部。平等尊重则要求我们的眼睛看着彼此,承认彼此的平等现实……我们或许可以说,法律本身是傲慢的。男性朝内看向其他男性,而不是看向女性的经历……而法律也和他们一起向内看。”

这句话原本的语境是女性在工作场所经历的性侵犯,但也适用于其他性别现象。

当男性是世界的主体,看到彼此很容易,看到女性则要求一种“刻意”的向外。大部分时候,我们没有理由,也没有动力去向外看,而是倾向于根据自己看到的内部世界,去设计生活中的需求如何得到满足。

这就是主体和ta者的根本性区别:

主体对于ta者都不一定是出于恶意,而是单纯看不到你,也不需要为ta者做自己世界的设计修正。而ta者如果要得到公正,必须付出额外的努力让主体看到自己的需求,以及主体的世界如何与自己的需求不匹配,而且最重要的是,明明自己是被剥夺和边缘的一方,还要去自证自己需求的正当性。

4.

法律的目光,看向哪里?

普遍被以为是中立的法律也可能是一种“向内看”的视角产生的设计结果。最近春节档热映的电影《第二十条》讲的就是一个从法律工作者到公众,如何把视角打开并投向一些之前被忽略的人的故事。

《第二十条》指的是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文。电影基于几个真实社会事件,揭开了近年来颇有争议的关于“正当防卫”的讨论。刑法第二十条的正当防卫制度一直存在,但是长期被称为“沉睡条款”,其中原因复杂。

根据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办公室主任纪丙学的解释,“除了法律本身规定比较原则外,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往往事实证据也比较复杂,有的案件还缺少证据,导致实践中在认定的时候出现一些较大的争议。还有受传统的司法理念影响,司法人员也不敢适用。再加上,‘死者为大’‘谁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认识,客观上也对正当防卫制度适用造成了影响。”而2018年的昆山反杀案唤醒了这个“沉睡条款”,也影响了之后一系列正当防卫案件的判决。

除了这起案件,《第二十条》还参考了以下几个真实案例:于欢辱母杀人案,于欢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后被改判有期徒刑五年;福州赵宇案和涞源反杀案。

这些案件中的主体都是男性,案件都也属于现场发生的肢体冲突。这就意味着,基于这些事件作出的裁决和判例,虽然大众公认是法制进步的一个体现,但是,无法应用于很多女性经常面临的暴力局面。

《第二十条》

以长期经受家暴的女性杀夫这个社会现象来举例,被家暴妇女无法在暴力现场与施暴者从身体层面上抗衡,因此很多受害人只能在冲突现场发生后,在施暴人放松警惕的时候反击,比如对方酒醉或者熟睡后。

而且很多反击是需要预谋和计划的(比如提前准备好勒死对方的鞋带),或者尽可能避免肢体对抗(所以使用毒药)。最后,这些反击往往是以杀害对方为目的,否则家暴受害者会面临令她恐惧的报复。

然而,很多这样的反击行为并不符合第二十条的辩护范围。即使在正当防卫制度被激活的今天,防卫是否正当还是由如下关键因素决定:一,他人是不是正在实施不法侵害;二,防卫的目的是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三,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也就是说,很多趁家暴丈夫放松警惕对其反杀的案件,即非家暴过程中的反杀行为,都不符合一和二的防卫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实施;杀害施暴者也可能被视为不符合第三条,而是属于“超出必要限度”。

现实中,当家暴受害者们还手和反抗,结果是这样的:

据人民网2004年发表的一组数据,江西女子监狱在押的105名女性杀人犯中,有43人是因杀害丈夫而入狱的,占总人数的41%。

根据《南方都市报》2022年的搜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家暴+正当防卫”,2014年至2021年间,只有1起案件的被告人因阻止家暴导致施暴者轻伤,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其他案件的被告皆以故意伤害或者防卫过当而被判刑。

2023年的一个研究显示,在323个受虐妇女杀夫案样本中,有14个案件成立防卫过当,有且仅有1个案件成立正当防卫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漫长的季节》

另外,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发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5年)(下称《家暴意见》)规定,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但该条规的实践情况是,在上述研究的74件非家暴过程中反杀的案件中,仅有2件案件因具有防卫因素而从宽处理,占比为2.7%。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办公室主任纪丙学在《第二十条》放映后的相关采访中表示:在司法实践中,“法不能向不法低头”这句话是指一项权利不能向侵害这一权利的行为屈服。防卫行为和不法侵害行为就是法与不法的关系,防卫人受到了不法侵害,侵害行为就属于不法,防卫行为就具有了正当性。

但似乎,当法律的目光还没有充分地看见女性,上述司法实践的正义性也难以惠及全部人。无论是电影主角还是司法人士,都强调法律的制定不能伤害老百姓心中朴素的公正公平观念,但是很多女性被再次排除在“公正公平”这个看似普世价值观的施行标准之外。

即使第二十条被激活,以更好地保护民众对抗恶行,但事实上,这里的“民众”并非所有人,至少肯定不是一个女人的模样,更不是一个性别暴力的承受者。

《直美与加奈子》

对于性别暴力,法律的目光的确在发生缓慢的转向,从男性主体转向,看向更多女性的经历。受虐妇女杀夫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这其实也是司法届长期探讨的话题。

在最近一篇法理学论文中,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的作者们从受虐女性的角度出发,批评了目前构成正当防卫的“防卫时间条件”的局限性。

作者们说明,“对于受虐妇女受到刑罚,民众有诸多不解…立基于此,刑法学界也提出试图为受虐妇女探寻出罪事由。”而作者们认为,“正当防卫作为出罪事由最为适宜。面对正当防卫时间是否适时的质疑,应适当修正防卫时间限度,进行整体性评价、立足于防卫人角度,合理认定防卫时间条件。以期为受虐妇女提供合理出罪路径,实现该类案件的公平正义。”

在司法实践中,受虐妇女杀夫的判刑和舆论也在发生微妙变化。2010年的李彦杀夫案在2011年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在多方人士的请愿下,在2015年被中国最高法院推翻判决,四川省法院进行二审后改判李彦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诚然,这些变化还远未达到性别正义。但相信,当我们能越来越多地看到女性,法律会体现这样的“看见”。

如罗翔所说,“法律没有那么高深,它无非体现的就是一般人的常情常感。”所以问题就在于,我们能否把遭受性别暴力的女性当做和自己一样的“一般人”,能否真的看到并共情她的处境。

如果一个男性可以这样做,而不是觉得女性处境与自己无关,或者自动以性别身份去站队,那么我们才有机会一起去塑造真正公正的法律。

5.

所有人都可能成为弱者

我们知道很多女性不被看见的例子,那么女性是被谁无视和消声的呢?最方便的答案或许是“男人”。但大部分个体男性也不过是性别文化和偏见价值的载体,或许是实践者,是维护者,但不是发明者和决定者。

这些根深蒂固而广泛存在的“看不见”是一个整体的父权结构的产物,而这个结构有着强大的内在动力维护自身的运行并尽可能地向外扩张。

男性和女性,都是各自被放置在这个前提的不同位置上,被赋予不同角色和奖惩,以维持性别关系的现状,只是男性看似被放置在中心,从而不需要把眼光投向自己的外部。而被放置在中心的男性,因为不会看向自己的外部,也并不会认为自己有优越性,反而觉得有重负和辛苦。

世界一半人口被无名化、无声化,这听起来是挺不可思议的事情。但事实上,在一个父权结构下,不仅是女性,大部份人都是这样的境遇,只不过人们承受的具体剥削和抑制的场景不同,形式不同,人们对其的理解和解读不同——就如同女性承受的看不见,在很长时间内都被正常化,没有被解读成压迫。

男性承受的压迫也一直存在,但并非来自女人,他们真正的压迫者和女性面对的一样。比如农村底层男性,他们处于目前婚恋市场的最底端,而这个日渐增大的“底层光棍”群体被视为社会稳定的隐患,所以“剩女”话语应运而生,以期由此解决这些男性的婚育需要。

但事实上,这种看似的支持倾斜并不是出于对这些男性的理解和尊重,而是出于社会管控的需要。换句话说,搞这些动作并不是因为真正看见了这些男性,而是为了能够继续不看见他们,让他们继续在底层顺从地为自己的生活奔波——都娶上老婆了,不就应该这样过日子吗?

如果是真正看见这些男性,显然理想的解决方案不是硬塞老婆,不是把他们赶入能够消耗他们所有精力的核心小家庭里。

如果是真正的看见,那么这些底层男性应该拥有自我发展的权利和尊严,应该可以自己为自己决定要什么样的生活,应该学习女权主义,让自己从父权的牢笼中脱困,以真正解放自己——可这一切不可能。他们承受的压迫无解而令人绝望,就如我们从已故的富士康工人许立志,和“外卖诗人”王计兵的诗作里读到的那样。

《燃烧》

父权文化与资本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合谋,让精英与大众分裂,也让男性和女性愈加分裂。如上野千鹤子在《女性生存战争》一书中的分析,新自由主义改革在有可能对利益团体会造成瓦解的同时,在没有既得利益的弱势群里中也嵌入楔子,破坏其团结。

所以,所谓的“性别对立”很多时候的确是被制造出来,以遮盖“阶级”和其他维度的危机——但是与很多网友的理解不同,“性别对立”的制造者并不是女性。

根据上野千鹤子基于日本语境的分析,21世纪之后,在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下,男性内部的差距越拉越大,同时,“攻击女性”的现象也变得越发激烈。这是一种保守逆流。

当相对精英的少数女性得到了比以前多的机会,她们即刻被视为得利的“新贵”,女性整体从而成为一些男性群体怨恨的对象,因为少数女性的处境提升,被认为是“以年轻男性的牺牲为代价”。

然而,女性只是一个顺手的攻击目标,看似从经济改革中受益,但实际仍然是弱者,而且非精英的女性处境在变得愈加艰难。

但是在“看不见”女性的传统中,一旦少数女性开始被看到,女权主义即刻被因失势失意而失落的男性当作威胁和瞄准目标,当作自身危机的源头,产生“压抑转移”:当弱者面对无法战胜的强大对手,会产生“怨恨”的情绪,当被绝对的权力差距压抑,无法表达,ta就会向更弱者撒气。

《她和她的她》

所以我们会看到,对女性攻击的加强,总与女性权益的一些看似进步信号同步。因为在畸形的父权性别文化洗脑下,很多男性以为性别利益是一场你进我退的零和博弈,而且他们的攻击往往除了性别歧视,也伴随着国家主义、排外主义、鼓吹战争的言论。

在真正的强敌作用下,那些被社会遗弃的人,有很多是男性,“却站在最保守的道德多数派一边,对少数群体的正义报以冷笑”,与网络右翼、保守主义者结成了同盟。他们看不到自己与普通大众女性的利益一致,却与极少数的“真正社会赢家共进退”。

当资源集中在主体群体,对现状的改变和资源的重新分配看似是主体群体的损失,其实不然。

比如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惠及的并不只是残障人士,而也可能是“健全人”中的老人、伤病人士、孕妇或者带着婴儿的父母,也就是我们普通人都在一生中可能拥有的身份。

不同的结构中存在不同的强弱关系。性别结构中,女性和性少数的身份是弱势,然而身份本来就是多面、多层次和流动的,在不同的结构中,我们所有人都可能成为弱者。

如果能看到女性的处境,并关照女性的性别之困,我们自然能在其中找到其他人群之困的解法。然而目前,可能的抵抗力量却被以性别为轴分裂瓦解,让我们无法一起面对上述那些真正的敌人。

尾声.

结论已经很明显:性别之困,根本上是父权之困,无论什么性别都受困其中。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弱者,看到女性,就是看到我们自己。

但是,做弱者本身并没有问题,也不一定需要改变。需要改变的,是一个文化和秩序看待和对待“弱者”的方式。引用上野千鹤子的那句话,“女性主义绝不是弱者试图变为强者的思想,女性主义是追求弱者也能得到的尊重的思想”。

无论是什么性别,无论是多“强”或多“弱”,我们的根本追求包括同一样东西:有尊严地活着。

借妇女节的契机,今天就与诸位分享到这里。无论你在什么时候读到这篇文章,都衷心祝你妇女节快乐。

参考资料:

《傲慢的堡垒》| 玛莎·努斯鲍姆

《新的一天》| 许立志

《女性生存战争》| 上野千鹤子

聚焦“正当防卫”,从电影《第二十条》看刑法第二十条 | 央视新闻

小包公:反杀家暴男,正当防卫否!?——以323份判决书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 | 尚权律所

对正当防卫时间条件的修正——以受虐妇女杀夫案为视角 | 苑嘉辉, 孙承程

家暴、死囚,和一部法律的诞生 | 罗洁琪,正午

*本文整理自看理想音频节目《性别不麻烦》第10、11期,有编辑删减,完整内容请移步"看理想"收听。

音频编辑:香芋

微信内容编辑:汁儿、林蓝

策划:看理想新媒体部

封面图:《小公女》

原标题:《被消失的她和她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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