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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农民朋友一封信
全市农民朋友们:
春耕在即,为了让广大农民朋友购买到安全优质的农资,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呼伦贝尔市警方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在购买和使用农资商品时需慎重,并做到"五要":
一、要慎重选择购买场所。购买农资时,要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场所购买;不要贪图便宜、省事,在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者流动商贩处购买,更不要到临时摊点或不具有经营资格的农资经营店采购。合格经营者都会在经营场所显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农资经营者除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经营许可证、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二、要认真查验包装标识。注意查看农资产品包装是否规范、标签内容是否完整,具体包括: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执行质量批准号、生产许可证号及使用说明等。购买和使用农用物资前要认真查看品牌、厂名、厂址,防止因冒牌、以次充好等原因而造成损失。
三、要索取留存农资购货凭证。农户在购货时不论数量价格多少,应主动向经销商索取购货凭证以及产品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并妥善保管好发票、包装袋、说明书、信誉卡等购货凭证,并注明销售商、经营地址、联系电话一旦出现后续纠纷,可作为维权的重要证据,如果购买的数量较多和金额较大(超过5万元),最好与经营者签订一份质量保证协议。
四、要妥善留存农资样品。留存农资产品样品,可以确保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并可拿样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便于解决问题。购买后,要注意保管好购买农资产品的发票和使用过的包装袋。同时留好样本(未开封),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送检。
五、要提高自我维护权益意识。在购买或使用过程中如遇到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或发现违法经营农资行为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农牧等部门进行申(投)诉或举报,避免因错过最佳鉴定时期而无法维权,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做好 2024 年打击农资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全市农牧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将不断深化打击措施,主动查证、深度经营,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跨地区、影响恶劣的案件,实施"全环节、整链条、全方位"打击,彻底捣毁产业链条,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最后,祝全市农民朋友们春种一粒栗,秋收万颗子,愿你们在新的一年里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各地举报电话: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0470-8295520;
新城公安分局:0470-8131100;
农垦公安分局:0470-5727087;
伊敏公安分局:0470-8725208;
扎赉诺尔公安分局:0470-6536606;
免渡河森林公安分局:0470-8628008;
乌奴耳森林公安分局:0470-8233201;
巴林森林公安分局:0470-2290281;
南木森林公安分局:0470-2031086;
柴河森林公安分局:0470-5038263;
红花尔基森林公安分局:0470-2210019;
各旗市区群众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2024年3月4日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新闻宣传科
来 源 丨 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
编 辑 丨 刘国强
校 稿 丨 王 越
主 编 丨 王 丹
审 核 丨 张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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