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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海南贪官文海受贿案:“这事可以办”,是权力的任性

孟庆毅/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8-11-26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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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11月26日消息,日前,海南省文昌市委原常委文海受贿案宣判。《检察日报》在一篇报道中提到,文海涉及一起单笔受贿数额高达1200万元的案件。案中,行贿人黄某因担心“两宗共计约92.98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被政府无偿收回,托人找到了时任文昌市委常委的文海,承诺事成之后给予共计约2000万元“劳务费”,文海随即表态,“这事可以办”。

一句“这事可以办”,一件涉及近百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归属问题的大事,居然还真办成了,甚至可以说是轻轻松松就给办成了。从披露的情况看,文海也就是拿起电话,一个打给国土局局长郑某,一个打给市委组织部部长陈某。这两个电话后,该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领导小组开了两次会,决定“黄某两宗地由‘无偿收回’改为‘自行盘活’的方式进行处置。”文海也因此得到了1200万元。

现实中,如文海这般一句话就把事搞定还赚个盆满钵满的并不鲜见。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曾说,“在人事安排上,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举手之劳,所以感觉收点钱心安理得。”四川省绵阳市原副市长廖明在忏悔书中写道,“有时为了一些关系人的利益,我根本不讲制度,一句话就将决定变成废纸。”仅凭一句话,就可以改变干部的命运,就可以“将决定变成废纸”……这背后,不仅是规矩意识、纪律意识的淡漠,更是权力的魔杖在狂挥乱舞。

自古敬畏无遗祸,从来任性有后殃。一旦把党纪国法抛在脑后,被权力任性带来的快感淹没敬畏之心,就会被金钱、美色奴役,被“糖衣炮弹”打败。党员干部要牢记“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的古训,自重自省自警,慎权慎独慎微,时刻防止“为名所累”“为利所动”“为欲所惑”。否则,一旦把自己凌驾于纪律规矩之上,自认为没有不敢办的事、没有办不成的事,就会不可避免地重蹈文海等人的覆辙。

(原题为《“这事可以办”,是权力的任性》)

    责任编辑:顾亚敏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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