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播下春日里的第一粒法治种子

2024-03-17 17: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都说春雨贵如油,春日里的阳光变得难得。2024年3月14日,下了两天的雨却在今天放晴了,松桃法院巡回法庭到松桃智华六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为即将走出高中校门的高三学生上一堂不一样的法治课。

案情概要

2023年11月10日,被告人孙某某为获取利益,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向他人提供自己的一张中国邮政银行卡、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用于网络违法犯罪转账。在受害人将被骗资金转入上述银行卡后,孙某某应他人安排通过取现的方式将钱款全部交给他人,孙某某从中获利2100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孙某某为牟取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有偿向他人提供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违法犯罪所得的钱款,并听从他人安排到银行柜台将转入其银行卡内的违法犯罪所得钱款取现后交给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当庭以被告人孙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违法所得2100元及作案工具华为牌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作案工具银行卡三张依法予以销毁。

庭审结束,审判长对全体学生说到:今天,我们在松桃智华六中公开开庭审理由松桃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孙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希望所有参加旁听的同学能够听懂,明白相关的法律,知晓什么是违法、犯罪,银行卡、支付宝、身份证等属于自己的私人物品,不要轻易借给其他人或者身边的亲朋好友,也不要出售。你们即将离开学校,走进大学,即将成为成年人,一定要加强自身的学习,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公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