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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在线】青岛市血费报销政策有问必答

2024-03-18 18: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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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对减免标准、减免相关规定、减免流程等作出了说明。

青岛市血费报销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根据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结合青岛市中心血站血费报销实际工作,小编整理了青岛市血费报销政策重要知识点,快来一起划重点吧!

Q

血费报销时献血量如何计算?

A

(1)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在青岛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的,终身可享受报销全部的临床用血费用,并且不受其亲属用血报销的影响,献血者本人医疗用血报销不扣减本人献血量。累计献血<1000毫升的,可累计报销不超过五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2)献血者的亲属临床用血,报销时以献血者实际剩余血量为准,报销不超过等量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3)根据《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管用减免工作业务管理规范》,无偿献血者在山东省内多个血站献血,献血量累计达一千毫升也可享受终身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用血减免费用由各献血地血站按献血量比例进行分摊和结算。

Q

血费报销的受益群体有哪些?

A

在青岛市中心血站各献血屋和献血车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均可享受血费报销政策。

Q

“先用血 后献血”政策是什么?

A

临床用血报销时,应以医疗机构用血收费票据注明日期为用血日期,在此之前累计结余的献血量和用血之日起180日内的献血量,均可用于临床用血费用报销。

Q

血费报销材料有哪些?

A

献血者及其亲属报销医疗用血费用的,应提供献血者、用血者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用血费用发票、住院收费明细单(包含用血明细)。线下报销的需填写《无偿献血用血费用报销知情同意书》。报销费用将于5个工作左右内到账。对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将根据《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Q

血费报销去哪里?

A

(1)青岛市目前有28家医疗机构实现血费直报,患者出院即可结算,不用二次报销。28家医疗机构分别是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市南院区、崂山院区、西

海岸院区、平度院区)、青岛市市立医院本部、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青岛妇女儿童医院本部(辽阳西路)、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海泊路院区)、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心血管病医院、青岛市海慈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城阳区人民医院、莱西市人民医院、即墨区人民医院、即墨区中医医院、西海岸第二医院、黄岛区中心医院、黄岛区人民医院、黄岛区中医医院、平度市人民医院、胶州中心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青岛国金中医医院。

(2)青岛市中心血站机采大厅和各区市献血服务部设有专门的“血费报销室”,爱心市民可就近前往。报销点分别是青岛市中心血站、即墨献血服务部、平度献血服务部、莱西献血服务部、西海岸第一献血服务部、西海岸第二献血服务部、胶州宝龙广场爱心献血屋、胶州向阳市场爱心献血屋。服务咨询热线:96606。

(3)关注青岛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献血—用血报销”,根据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即可办理线上报销。由专人在后台进行材料复核,通过网上审核后,5个工作日左右血费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Q

异地报销如何办理?

A

(1)山东省内各地市报销政策有所不同,献血地和用血地报销标准不一致的,血费报销时按照献血地报销标准执行。如在山东省内不同城市献血和用血,献血地和用血地均可报销血费,详情可通过关注各地市血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

(2)在青岛市献血,在山东省外用血的,尚无法实现跨省报销。需要回献血地青岛市进行报销,或通过青岛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线上报销。

图文 | 任霄惠

原标题:《【科普在线】青岛市血费报销政策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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