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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增加赣州公积金商转公合作银行?官方回复!

2024-03-20 17: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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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商转公

是便民利民惠民的好政策

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咨询

公积金商转公相关问题

一起来看看官方回复!

01

网友咨询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能否增加

“商转公”合作银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首先,赣州市所有商业银行只要符合转贷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都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只是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和非委托银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转贷方式不一样。根据《赣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规定,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有两种办理方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先还后贷的结清转贷方式、以所购住房作顺位抵押的直接转贷方式。委托银行可以选择结清转贷或直接转贷,非委托银行只能选择结清转贷。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赣州银行和招商银行6家银行。

其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赣财库[2017]56号)文件规定,明确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范围,并严格控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数量。因此,短期内我市暂时无法增加业务委托银行数量。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对上述答复有疑议,请拨打联系电话0797-5551191,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您也可以搜索关注“赣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最全的公积金政策。

02

网友反映

其公积金商转公贷款金额较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经核查,您夫妻名下有两套住房,夫妻单方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在购房地拥有1套住房、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或已使用过1次但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执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利率按同期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家庭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在购房地拥有2套住房、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或已使用过1次但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允许夫妻办理其中一套房屋的“商转公”业务,我市个贷率在85%(含)—95%(含)之间时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借款申请人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②2011年4月20日(含)之后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③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偿还原商业贷款满36个月(含)以上,且近12个月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家庭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偿还原商业贷款满48个月(含)以上,且近12个月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依法生育三孩家庭参照双缴存职工标准执行。④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权属明晰,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03

网友咨询

其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商品房

为婚前财产

其妻子是否可以

办理公积金商转公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根据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规定,借款申请人包括原商业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含配偶),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以其配偶名义申请“商转公”贷款。

根据上季度末个贷率(89.14%),现阶段我市“商转公”申请条件为:①借款申请人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②2011年4月20日(含)之后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③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偿还原商业贷款满36个月(含)以上,且近12个月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家庭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偿还原商业贷款满48个月(含)以上,且近12个月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依法生育三孩家庭参照双缴存职工标准执行。④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权属明晰,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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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能否增加赣州公积金商转公合作银行?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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