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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是一张轻飘飘的纸

2024-03-21 17:14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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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男子张某被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

2016年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一大亮点便是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根据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采取“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

从现实看,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数量呈现明显的逐年上升趋势。2016年到2022年,各级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5万余份,签发率由52.0%升至77.6%。2023年,各级法院发出各类人身安全保护令5695份,同比增长41.5%。值得一提的是,恋爱、同居阶段遭遇对方暴力的,也被明确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范畴。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筑起了一道“防火墙”,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身安全保护令,从来不是一张轻飘飘的纸。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但问题是,在不足以追究刑责的情况下,区区千元罚款和少数时日的拘留,并不能刺痛那些冥顽不化的家暴者,让他们悬崖勒马、知错悔改。

在此次案件中,张某在签收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出一个月,就再次施暴,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在法院严厉训诫后,他还写下了悔过书。但前脚刚获自由,张某后脚又开始威胁、恐吓,持续向前妻发送刀具照片、农药物流信息截图等大量死亡威胁短信,后被司法拘留十五日。直至此事演变成刑事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这一案例说明,对于不拿人身安全保护令当回事、漠视司法权威的家暴者,惩治手段也必须“升级”。

从立法上看,《反家庭暴力法》本就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留出了刑事制裁空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更明确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甚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行”入“刑”,法律“长牙”。那些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肆意妄为的家暴者,将付出更为沉重的违法代价,受到更深刻的教育和震慑。“如果你刑满释放后,再次视法律如儿戏,违反禁令,必将受到铁腕惩治,绝不姑息!”法官对张某的法庭教育,传递出坚决遏制家暴行为、保护弱势群体的法治力量,应当让一些人心存戒畏、行有所止。

    责任编辑:甘琼芳
    图片编辑:施佳慧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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