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武汉汉口学院回应“学生产子丢垃圾桶”:系自考女生与社会人士

封面新闻
2024-03-22 12:11
听全文
字号

3月21日,多个社交平台账户信息显示,武汉汉口学院一对情侣在学生校内产子后,将婴儿遗弃学校垃圾桶;部分聊天记录称,“情侣中的男生被警方带走,要坐穿牢底”。

对此,该校负责人称网上信息不实,“是一名自考女生与社会人士,两人在校外住,目前男子被警方带走,婴儿在医院,暂时无碍”。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多张聊天截图及视频在网上传播。聊天截图称,双方系汉口学院学生情侣,“在学校厕所生的孩子”“男生就是我这栋的,警方直接来抓人”“脐带都没剪,丢在学校垃圾桶”。也有评论称,婴儿被环卫工及时发现并无大碍。

学院回应

封面新闻记者致电汉口学院辖区警方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听闻是记者咨询后挂断了电话。

汉口学院工作人员称,确实发生了遗弃婴儿事件,但网上传言大部分不实。

该工作人员介绍,事发19日傍晚,女生不是该校统招学生,“是自考生,走读,只是在我们学校学习、考试。男方是社会人士,他们在校外住。”

该工作人员介绍,因男方被警方带走调查,女方目前身体虚弱,只介绍了大概情况,“她感觉肚子疼,两人前往医院的路上,走到学校附近的时候突然临盆分娩了。孩子在垃圾桶被路人发现,报了警。孩子送到医院,暂时没事,具体是谁丢的,现在还有等警方调查。”

律师:已涉嫌遗弃罪

对此,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夫表示,将孩子放入垃圾桶的人已涉嫌遗弃罪。“常见的遗弃罪中,是把婴儿丢在影院、福利院、车站这种人多的地方,主观意图是希望孩子被人发现、捡走,情节严重的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彭夫认为,这种丢在路边垃圾桶,或者丢在偏僻巷子、山坡,主观是不希望被人发现,其实是放任了孩子可能死亡的后果。“具体情况还要警方调查,看是否有主观故意。”

原标题:《汉口学院回应“学生产子丢垃圾桶”,律师:涉嫌遗弃罪》

    责任编辑:张沛瑶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812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