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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从事出海活动的通告
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从事出海活动的通告
近年来,逃避监管、违法违规进行海洋垂钓、客货运输、养殖捕捞、休闲娱乐等出海活动屡禁不止,多次引发事故险情,教训十分深刻。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遏制海上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北省港口条例》《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秦皇岛市休闲船艇管理规定》《秦皇岛市休闲渔业船舶和休闲渔业平台管理办法》《秦皇岛市游船游艇码头管理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出海行为,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三无”船舶、证照不齐或失效船舶进行海上活动。
二、严禁渔业船舶从事非法载客海上活动。
三、严禁私人游艇从事经营性载客、捕捞等海上活动。
四、严禁未配备具有自动识别功能设施设备的私人游艇进行海上活动。
五、严禁未持有适任证书的人员驾驶船舶,严禁酒后驾驶。
六、严禁船舶超核定区域、超抗风等级、超员超载、超限航条件出海。
七、严禁船舶未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备案出海。
八、严禁游船游艇在非法码头、未经批准岸线进出、停泊、靠泊。
九、严禁在港口区域内从事养殖、种植和捕捞作业。
十、严禁船舶违反水上交通安全和沿海岸线治安等有关规定。
违反以上规定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海警、公安部门将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共同维护秦皇岛海域良好的水上交通和沿海岸线治安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
秦皇岛海事局: 0335-5365670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 0335-5301581
秦皇岛海警局: 0335-7166150
秦皇岛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 0335-3090110
河北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
0335-3021214
秦皇岛海事局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
秦皇岛海警局
秦皇岛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
河北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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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海事向上滑动看下一个原标题:《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从事出海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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