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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章丨党的民主集中制

2018-11-27 19: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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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怎样理解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设党,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个重要原理。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团结统一的制度保证。

只有发扬党内民主

让党组织和党员的意愿、主张得以充分表达,才能充分发挥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党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只有坚持集中

才能有效凝聚全党意志和智慧,形成全党行动的一致,使党保持坚强的战斗力。

在这里,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二者相辅相成、内在统一。

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意志,就会导致极端民主化和无组织状态,就不可能形成一个高度统一、有战斗力的整体。

六条原则的重要性:

正确反映了党内各种关系

包括党的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党的下级组织和上级组织、党员个人和党的组织、党的中央和下属各级组织之间的关系,

反映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的组织建设的规律

是我们党在实行民主集中制方面丰富经验的结晶,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制度的基本依据,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怎样理解“四个服从”?

党章第十条第一款对“四个服从”作出明确规定,深刻揭示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

1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

每个党员都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如果党员个人不服从党的组织,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各行其是,党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丧失战斗力。

因此,每个党员都要自觉把个人置于党的组织之中和党的领导之下,坚决服从组织的决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在个人意见与党组织决定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党员可以保留个人意见,并且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

2

少数服从多数

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和普通党员一样,只有一票的权利,不能以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代替或否决大多数人的意见。

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除必要时可以在下次会议上提出讨论或保留意见外,要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在这个前提下,党组织要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允许少数人保留不同意见,以便由以后的实践来检验它是否正确。

3

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

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决议,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其决议也不得与上级组织的决议相抵触。

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党的下级组织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如果情况特殊需要变通处理的,事先要得到上级同意;下级组织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可以边行动边汇报或事后报告,请求批准。

4

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我们党是由中央、地方、基层各级党组织组成的整体,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它是全党意志的集中代表者,又是率领全党行动的最高司令部。

全党服从中央,党才能有效实现统一意志。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都要服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服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而不能各行其是,不能改变或否定作为全党意志体现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和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决定或对外发表主张。

“四个服从”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它的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它的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必须严格执行这几条。否则,形成不了一个战斗的集体,也就没有资格当先锋队。”

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只有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才能使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图文来源|网络

微信制作|垫江法院研究室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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