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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小喇叭】以POS机养卡为业 到底“刑”不“刑”
以POS机养卡为业
到底“刑”不“刑”
近日,远安法院
审结了一起利用POS机
替人刷卡“养卡”的 非法经营案
拿着pos机替别人刷卡养卡
这是合法的吗?
一起来听听
《和美宜昌,法治同行》第五期
远安法院怎么说
案例简介
2019年到2023年,张三违反国家规定,使用自己的20多台POS机,以及自己和妻子名下的六张储蓄卡作为POS机结算卡,向62名信用卡持卡人提供“养卡”服务。张三先用储蓄卡为别人偿还信用卡当期账单,再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法将信用卡里的钱收回到自己的结算卡里,那样就可以为他人延长信用卡还款期限。张三从中收取POS机交易金额3‰的利润,经统计,张三违法所得数额达五万四千余元。
法院审理
张三的行为,会给他自己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三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张三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五千元。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已扣押的作案工具POS机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温馨提醒
本案中,张三使用储蓄卡为他人偿还信用卡当期账单,再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法将他人信用卡内资金回收至结算卡内,是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张三的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因非法延长他人信用卡还款期限,给发卡银行带来巨大的信贷风险。张三供述自己生活困难,以POS机养卡为业,赚取微薄利润糊口,但以合法职业或途径才能经营长久,真正帮补家计。
广大经营者在从事经营行为时,要了解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经营的物品或业务等是否需要许可证件、批准文件、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等。非法经营,不仅钱赚得“不安心”,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原标题:《【法院小喇叭】以POS机养卡为业 到底“刑”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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