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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被指清除李嘉、万庆良歌功颂德的文字等不彻底,现已整改

南粤清风网
2018-11-29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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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7日至5月15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梅州市进行了巡视。2018年7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梅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抓好巡视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政治任务。市委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突出“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认真落实省委李希书记关于做好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先后召开了全市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2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5次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进行学习贯彻,9月13日,市委陈敏书记上任第二天,即主持召开了第三次市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研究制定《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切实把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市委常委会的第一议题,并形成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首要内容,完善《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市委书记作为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带头主持学习会议、带头主讲,把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集体学习。8月17日和9月14日,市委先后专题召开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8月30日前,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组织了一次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学习。

突出“高标准严要求”抓细抓小整改。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抓好整改任务的督促落实以及日常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工作。市党政班子先后召开了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带头抓好整改。市委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到基层推动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管领域,认真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推动整改落实。一一对标省巡视组反馈意见反映的八大方面的问题,梳理细化为52个具体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重点对选人用人、省委巡视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整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制订详细完整的整改方案。

突出“严督查广宣传”有效落实整改。将巡视整改情况列为市委督查的重要内容。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制定了巡视整改督查方案,组建专门督查小组,做到“一问二查三察四访”,以务实的督查督导确保“上热下不冷”。从整改落实工作启动、整改落实工作机制运作和立行立改整改等方面着手,电话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相辅助,先后开展三轮全面督查。对具有普遍性问题的部分单位进行了集体谈话,对薄弱环节督导提醒,对突出问题重点跟进,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情况,启动了追究问责程序。坚持内部督导与媒体、群众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报纸、电台设置“巡视整改在行动”等专栏,突出抓好正反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把整改工作充分置于新闻媒体监督之下,让广大群众看到整改的实实在在行动,在全市上下形成浓厚的整改氛围。

突出“四个加强”“五个结合”以整改促发展。坚持把解决巡视发现的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一是加强联系实际抓整改,做到五个结合:即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工作和强队伍促发展紧密结合,引导广大干部从巡视整改中汲取力量,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弘扬正能量;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教育抓整改;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抓整改;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整改。巡视整改期间,我们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干部专题培训,成功承办了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与顺丰速递合作建设智慧农业物流体系,推动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等,以一系列实际工作成果,体现巡视整改成效,进一步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树立好形象。

二、紧扣反馈意见,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八个方面主要问题,市委逐项梳理分析,细化整改任务,逐项落实牵头领导、整改主体和具体措施,强力推进整改落实。截止9月底,省委巡视组转信、省委巡视组要求反馈结果重要件、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等快速、高效办理,限期整改事项全部完成;须长期推进事项均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市委领导不够坚强有力,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不彻底,政治生态遭受破坏

1.关于相关文件对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只字未提,肃清恶劣影响的宣传报道不足的问题。该事项已整改。

一是相继出台了《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梅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梅州市委印发〈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的通知》《中共梅州市委印发〈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梅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决定〉的意见》《中共梅州市委关于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干部队伍的决定》,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这些文件已通过省委备案。

二是加大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宣传报道力度。梅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和新媒体围绕重要节点策划开辟专栏,组织了各个阶段的专题综述报道。3月7日至9月底,梅州日报推出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相关报道215篇,梅州市广播电视台刊播新闻报道238篇,每天分两个频道分别播出公益宣传标语,共播出2340次。“梅州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掌上梅州”“无线梅州”APP等新媒体平台刊发宣传报道1452条。

三是开展“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市委办公室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级各单位肃清恶劣影响工作开展了实地督查。

2.关于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方案》没有结合实际硬化标准、细化要求的问题。该事项已整改。

一是2018年3月16日印发了《关于明确<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工作方案>时间要求的通知》,对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方案》的相关工作进行再细化。

二是印发《关于报送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按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和市委部署,认真做好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工作,并于8月28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市直部门已全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市委备案。

三是通过市委书记专题会和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具体抓的形式,听取了8个县(市、区)党委和150个市直有关单位的专题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肃清工作不走过场。

3.关于公共场所清除李嘉、万庆良歌功颂德的文字等信息不彻底的问题。该事项已整改。

一是第一时间对巡视组反馈的相关场所和纪念建筑上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全面清除,消除不良影响。

二是对全市范围内的网站、书籍、宣传栏及公共活动场所中,对涉及李嘉、万庆良等严重违纪违法人员的信息资料进行彻底清除,正确引导全市人民群众对中央和省委精神的理解和判断。

4.关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肃清工作存在模糊认识,看热闹、与己无关的心理十分普遍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举办全市处级干部和镇委书记参加的专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开展肃清恶劣影响的教育培训。7月31日召开全市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8月1日、8月24日、9月13日、9月28日分别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二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和做到“三个决不允许”,认真查摆剖析、举一反三,推动整改任务落实。截至8月25日,全市131个副处以上单位均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深化了对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极端危害性的认识。派出63名领导干部(其中处级干部25人)组成17个督导组对开展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是已向省报送《梅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市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清单》和其它相关材料。

四是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市纪委监委关于召开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已开展第一、第二、第三季度的警示教育。

5.关于全市上下信关系不信组织、信圈子不信班子,“认大哥、捧大姐、傍老板、搞运作”等潜规陋习仍在惯性运行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市委制定出台了《中共梅州市委关于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干部队伍的决定》。正在制订《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加强反腐败工作领导的意见》《关于深入整治官商勾结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文件。

二是开展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把“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市县巡察的重要内容,8个交叉巡察组对1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着力发现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以及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深挖“认大哥、捧大姐、傍老板、搞运作”等潜规陋习病灶以及问题线索。

三是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线索和案件的处置力度。今年以来,市本级共受理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共4件,目前1件仍在初步核实中,立案3件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人。

四是重新修定《市管干部选拔任用规程》,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研判不启动制度,强化动议干部前分析研判,精准识别干部,坚持五湖四海,科学调配干部。对领导班子中同一区域干部比较集中的单位,适当进行交流,防止“圈子文化”的形成。

6.关于李嘉、万庆良案件清查涉及市县多个部门和重要岗位人员;先后有多名原市、县级四套班子成员被立案调查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把上级交办李嘉、万庆良案件涉及我市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作为重中之重,建立专门台账,优先移交,优先处置,专人跟踪督办。市纪委监委收到中央和省纪委监委交办涉李嘉、万庆良案件相关人员共19人,已对15人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二是今年以来共收到涉及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信访92件(含重复件35件),已办结25件。

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集中倒查工作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2017年度“带病提拔”对象倒查工作,并对2014年以来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对8名处级干部中的5人进行二次调整,另外结合相关问题整治对9人作出组织处理,未发现倒查对象有遗漏、倒查程序不完整、倒查问责不到位等情况。

7.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受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很深,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远未形成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对涉及同级党委管理的“一把手”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专人管理,优先移交,优先处置,加强督办催办、从严从快查处。今年以来,市本级共立案调查“一把手”(或曾任“一把手”)25人,其中,已结案并作出党纪政务处分的5人。

二是强化单位“一把手”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向市主要领导建议约谈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党委政府一把手。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8人/次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在开展的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中,把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对象。建立每季度向市纪委监委通报新提任的县(市、区)或市直单位党组织一把手情况机制。出台了《梅州市关于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意见》《关于落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实施意见》等两项制度。

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今年来共函询领导干部12人,诫勉8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加强业务辅导和主动服务,强化查核结果运用,对漏报瞒报人员严肃处理,填报“一致率”有较大幅度提升。完善“12380”信访、电话、短信、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第二方面问题:市委党的政治、思想建设滞后,党性教育“表面化”、纪律教育“形式化”

8.关于市委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偏差,班子成员之间无原则的“和气”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印发《中共梅州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在会议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常委会委员应当充分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应当从全局出发,加强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就“好人主义”和“事不关已”思想进行深入剖析,认真整改。

三是召开市委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

9.关于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内容陈旧,“三重一大”事项边界不清,一些重大事项未经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该事项已整改。

修改完善并印发了《中共梅州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确保重大事项均由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决定。自新制度实施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共研究讨论了132次“三重一大”事项。

10.关于班子好人主义盛行,民主生活会缺乏原则性、战斗性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省关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知要求,深入学习研讨,统一思想认识,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二是扎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发言提纲(含批评意见)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把关。会上,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巡视整改、对班子和同志、对梅州发展大局高度负责的态度,坦诚以待、推心置腹开展互相批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有效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后,制定了市委班子问题整改清单,并按要求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个人发言提纲(含互相批评意见)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

11.关于李嘉任市委书记期间,市委常委会基本上只讨论人事议题,班子思想政治教育一度荒废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今年3月以来,市委常委会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常委会会议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议题共有26项。制定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每季度不少于组织1次集体学习,学习研讨1至2个涉及重大理论主题、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完善、创新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形式,以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理论宣讲(上党课、作形势报告等)为主要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开展12次专题学习研讨。积极实施理论宣讲进基层“四百”工程,1—8月,市、县(市、区)和各级百姓宣讲团共开展近800场次宣讲。编印《聚焦新时代,讲传好故事》《咱老百姓的故事》《讲习小册子》基层理论宣讲教材、讲稿。

三是市委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8月17日,专门组织市、县两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书记带头并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带头撰写体会文章。

12.关于传达省委一些重要文件照本宣科多,入脑入心少,没有学习研究讨论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明确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或中央、省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市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形成制度和习惯,坚持全面学、贯通学、深入学,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

二是印发《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

三是立行立改,在每次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会议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李希书记和马兴瑞省长的有关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

四是完善了《中共梅州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制度》《中共梅州市政府党组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

五是召开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做到“五个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13.关于市委班子纪律教育松弛,很少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印发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2017年以来有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党组织,一把手应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检查自身管班子、带队伍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党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基层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深入剖析,汲取教训。已印刷5000册《以案说纪—梅州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作为全市纪教月的学习资料。

二是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开展一次“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释纪,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制订《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

14.关于全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多发,林业、宣传系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对巡视组移交的141条问题线索,已处置办理100件,做到快速、高效办理。

二是开展梅州市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等专项行动。加强对全市隐形变异“四风”等问题进行明查暗访。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暗访60多次,制作各类暗访片17个,共发现懒政怠政、作风懒散等问题6件,对2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处理,分四批次曝光了22起“四风”典型案例。

三是印发了《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提出土地问题整改和严格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贯彻意见》。加强对国土系统公职人员党纪法规教育,督促市国土系统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更新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四是完善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清理排查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涉林企业情况。

五是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宣传系统自身建设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市直宣传口党风廉政建设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监管、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坚决防范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印发《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省委第九巡视组关于梅州市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三方面问题:部分中层干部党性观念淡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弄虚作假,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依然严峻

15.关于一些中层干部学荒业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已对75名学习心得体会弄虚作假的干部,按分类情况、严重程度,逐一进行处理。分3类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干部,给予“责令作出深刻检讨、重写心得体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处分;对“情节较重的”干部,给予“责令作出深刻检讨、重写心得体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分;对“其他的”干部,给予“责令作出深刻检讨、重写心得体会、约谈教育”处分。同时,将“25条禁令”印发在学员手册内,强调相关纪律要求,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是印发《贯彻落实梅州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责任分工方案》,对增强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责任意识,对广泛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普及教育等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印发《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等七方面作出规定。谋划开展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印发《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对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印发《梅州市基层党员干部轮训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到今年年底对各领域基层党员干部至少集中轮训一次。开通互联网链接,让党员干部群众在家就可以通过党建网站参加学习教育。起草《中共梅州市委党校学员管理规定》等规定,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教学,对主体班次的学员培训实行量化考核,严肃查处学风不正、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是加强对大学习大培训的督查。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到“两新”组织党支部,对学习教育、落实“三会一课”等情况进行督导,针对发现问题发出《提醒函》要求整改。

四是制定《梅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大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的管理、考核和问责力度。

五是出台《中共梅州市委党校学员管理规定》《中共梅州市委党校主体班班主任(组织员)工作规定(暂行)》《中共梅州市委党校主体班学员管理考核办法(暂行)》,对主体班次的学员加强培训管理,实行量化考核,严肃查处学风不正、弄虚作假。加强对学员学习心得的核查力度,一经发现抄袭行为,严肃处理。

16.关于市委党校2016、2017年中青一班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性教育”课时均未达到中央和省委不低于70%的要求的问题。该事项已整改。

一是召开全市党校系统巡视整改专项会议,部署落实党校系统巡视整改工作。制订《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县两级党校均已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分校完善学员管理制度,加强培训管理。

二是市委党校及全市各分校均成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党校教学培训计划安排、课程设置、调研报告等工作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主体班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单元”和“党性教育单元”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其中“党性教育单元”不低于总课时的20%。已审核通过2018年第一期、第二期科级干部研讨班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单元”占总课时的55%;“党性教育单元”占总课时的20%。两个单元合计占总课时的75%。

三是把党章教育列为各个主体班次的必修课,把党规党纪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17.关于有的党校副校长“两面人”行为十分典型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对中央、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有关问题进行逐一核查,已对当事副校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中共梅州市委党校校委会议事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廉政责任书》《中共梅州市委党校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梅州市委党校机关党建工作督查制度》《中共梅州市委党校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方案(2018-2020年)》等制度文件。

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校委班子和个人按照“三个摆进去”要求做好问题查摆,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向中层以上干部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财务风险清单,完善财务管理规定。重点防范“私车公养”、违规接待、违规领取津补贴等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行为,修订《中共梅州市委党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各分校对照检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党纪,完善制度建设。

18.关于市委党校承办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应付式完成培训任务,有的党校教师参与抄袭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出台《中共梅州市委党校主体班学员管理考核办法(暂行)》,对培训成效进行量化考核。严格执行考查考试制度,检验学习成效并载入《学员学籍登记表》。

二是出台《中共梅州市委党校教师调整退出的暂行办法》、《中共梅州市委党校关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建立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对参与抄袭的教师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作出深刻检讨,拟调整出党校教师队伍。

19.关于有的村党支部核心地位严重弱化、边缘化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制定印发《梅州市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实施方案》,对全市排查出来的136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各级党(工)委书记带头挂点整顿,落实“8大任务30项措施”。印发关于安排软弱涣散重点难点村第一书记驻村开展整顿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整顿工作。目前,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已全面进驻。启动部署撤换调整“四不”村党组织书记等工作。今年以来调整撤换87名“四不”书记,7月底以来调整撤换了33名。

二是印发《关于优化村(社区)党组织设置的通知》,部署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优化设置工作,增配党组织委员,强化组织领导。全市111个镇(街)和2236个村(社区)全部制定完善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制定《2018年全市基层治理工作要点》,对本年度基层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三是印发《关于中央巡视组移交涉及梅州市党建工作方面问题线索的整改方案》,对完善村级议事决策机制、推动党务村务公开等工作提出工作要求。目前各县(市、区)已完成整改。

20.关于有的村“两委”干部胡吃海喝、假公济私、暴力抗法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大对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置力度。目前,五华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村委干部立案查处;蕉岭县纪委监委对相关村委干部的问题已调查核实完毕并作了结,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退回滥发的津补贴;大埔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村干部立案审查;梅县区纪委监委对有的村巧立名目发放补助的涉案人员作出党纪处分和追缴全部违纪所得,并选派第一书记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二是召开工作推进会,对全市8个县(市、区)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进行第二轮督导。印发《通知》,由市纪委监委领导按照挂钩联系县(市、区),每人每半年负责包案督办一条线索,要求无特殊情况3个月内必须办结。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5件。

三是印发了《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对村“两委”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制订了《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切实解决“两委”存在问题,在全面摸查基础上,妥善化解处置农村基层不稳定因素。

四是对涉黑恶案件依法快捕快诉。至目前,共批捕涉黑案件1件7人,涉恶案件20件75人,起诉8件19人。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3件33人,公诉部门提前介入1件3人。

21.关于有的村干部对上讨好献媚,对下欺压村民,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督促各县(市、区)加大相关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力度,建立专门台账,专人负责督办。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督办直查工作的通知》,对25条线索进行督办直查。

二是市检察院全力办好梅江区三角镇上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梁义章为首的涉黑恶重大犯罪案件,严格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案件质量。对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的7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三是各县(市、区)全力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梅江区目前已收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4条,办结9条,正在办理5条。梅县区巡察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5条,立案27宗27人。预计2019年10月前完成32个省定贫困村巡察回头看工作。兴宁市开展贫困户入户核查,筛选出全市公职人员领取低保、危房改造、教育补助等涉及10个惠民项目扶贫项目资金共578条待核问题线索,已排查出相关问题线索66条,涉及2018年线索88条,立案31宗,结案31件、处分31人。蕉岭县强化“两法衔接”、检察“12309”服务平台的监督力度,建立《蕉岭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处理1宗村委主任侵吞种粮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案件。对有关村强拆特困户住房、用集体收入向镇干部发放补助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丰顺县重点对2017年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查出的79条线索分批核查处理,首批移交处理19条,目前已立案10宗10人,拟立案6宗6人,诫勉谈话4人,了结5件。对相关村异地抽查复核发现的12条问题线索进行核查,追责立案查处4人、诫勉谈话5人、谈话提醒3人。平远县围绕7项扶贫领域进行逐一精细比对,共入户核查6200人次,发现问题线索3条,7月23日以来,已查结案件3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对2名在“两不具备”村庄搬迁中玩忽职守的干部完成查结工作。大埔县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6条,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1件,结案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对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点名道姓曝光,对4个单位违规违纪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情况进行通报。五华县8月以来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87条,立案50宗,结案28宗,收回违规资金53万多元;自查自纠发现不符合政策补贴对象32户79人,已全部完成整改。

第四方面问题:部分县区传承红色基因“仪式化”,重形式轻实质,意识形态和宗教管理存在突出问题

22.关于部分县区在学习原中央苏区精神上基本停留在表面,乡村群众重大民生问题长期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充分挖掘红色史料,弘扬苏区精神。《中国共产党梅州历史》(二卷)、《广东中央苏区历史丛书》已报省委党史室审批,《红色故事》已征集107篇。印发通知,确定全市19处革命史迹为首批梅州市中共党史教育基地。已将2018年市级1000万元修缮资金下拔各县(市、区)。

二是切实解决乡村群众就近看病难问题。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省财政支持我市项目共34个,目前已开工项目23个,10个项目在今年10月1日前开工,还有1个在12月中旬开工。医联体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20家县级以上医院分别与48个镇(街)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医联体。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建立群众与家庭医生的联络,今年第二季度普通人群签约人数为1545341人,签约率达35.44%,已完成省下达的普通人群签约率达30%的任务;重点人群签约率达52.81%,力争今年底完成省下达的重点人群签约率达60%的任务。大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梅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评估验收暨分级管理工作;组织各县(市、区)中医医院和市中医医院参加全省中医药健康管理技术规范培训班,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卫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开展基层卫生人才招聘(全市已经聘用113人)和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 加强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到目前我市招收了70名学员住院医师,招收全科医生培训项目学员373人。

三是切实解决“五保户”集中供养难问题。今年来,全市共投入2800多万元用于完善敬老院设施设备,以及改造提升管理服务和制度规范化建设,全面升级敬老院居住环境。9月底公布全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切实让五保户等特困人员得到更好的照料服务。同时,鼓励失能半失能五保老人入住敬老院。目前,全市入住敬老院的集中供养五保户1814人,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409人,全市失能、半失能五保户入住率为11.77%,现正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今年底入住率达到30%。

四是切实解决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难问题。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组织3个检查组对8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通报督查情况,认真整改落实督查发现问题。同时,积极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和申请程序,避免因政策宣传不到位而出现应补未补的情况。截至8月底,全市共有9.585万名残疾人受益,其中生活补贴36851人,护理补贴58999人。

五是切实解决老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难问题方面。对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了督导。362个未通自来水行政村中,有223个正在紧张施工,29个村已完工通水,其余正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2018年内完成梅州城区67个小区管网改造,累计完成供水管网14.56公里建设和753个居民小区管网改造。梅州城区日产10万吨新城水厂建成投产,江北加压泵站建成并于9月1日投产。至目前,原有约7.6万户“用水不正常”的住户已基本全部得到改善。

六是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难问题。编制学校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学校建设,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各县(市、区)已按要求编制了未来5年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市政府审定后将专项规划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七是切实解决偏远农村地区行路难问题。对全市偏远地区行路难问题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并制定了规划实施方案。目前,全市农村公路各项建设任务正有序推进,预计年底前能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项目完成后将有效改善农村边远地区行路难问题。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路段先行处治,其它路段正加快审报和设计、施工。

23.关于市委宣传系统干部队伍管理不严,工作未能形成合力;市委宣传部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带头签订《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强化层级负责制完善队伍日常管理的责任书》,全面加强市委宣传系统干部队伍管理。召开市直宣传口党风廉政建设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全面梳理各单位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宣传系统自身建设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干部从严监督、从严管理。修订完善《梅州市委宣传部应急值班制度》等7项管理制度,推动全系统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和制度规范。

二是实行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全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和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三合一”,一月一研判、一月一通报。截至目前召开5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印发了《梅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制度的方案》,将在全市实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做强《梅州日报》理论版、“无线梅州”理论频道,继续开展“理上网来”宣传活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三是发出《关于开展违法违规涉军网站账号和有害信息集中整治的通知》《梅州市境外宗教网上渗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做好网络空间治理工作。

四是在丰顺县挂牌全省第一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丰顺县的县、镇、村300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同时揭牌开讲,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目前,丰顺实现县、镇(场)、村(社区)分别开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构建起1+17+282”的三级文明实践体系,分类分层分众开展扎实有效的实践活动。

24.关于宗教管理问题突出,有的党员干部参教信教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对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学习。加强对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引导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党规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对党员干部担任寺庙会长、理事、筹委会主任等职务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均已退出宗教场所或民间信仰场所管理。

二是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宗教场所建设和宗教活动。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合理设立宗教场所,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大力整治乱建宗教场所乱塑露天宗教造像,依法拆除多处违建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

三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指导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宗教界教风和行为规范建设,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进场所、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场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场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场所,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和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长效机制。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宗教系统涉外交往工作制度、有关数据统计工作办法等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切实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同时,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宗教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建立完善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宗教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

第五方面问题:“三大攻坚战”形势不容乐观,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问题开始露头

25.关于部分水质断面考核不达标,城区黑臭水体“整而不治”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印发《关于在全市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梅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韩江、梅江、汀江、程江、石窟河等五条市管河流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8—2020年)(试行)》。建立河长巡查制度。今年以来,7位市级河长巡河34次,52位县级(河湖)长巡查河 (湖)187次。近期,我市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到韩江、梅江、程江、石窟河、榕江北河等河流(流域)进行了巡河及督查指导,共9人次。制订了《梅州市河长制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印制了6.3万份以“保护母亲河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的宣传画册和手册,于9月中旬下发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全市682所中小学校。

二是召开全市推进河长制工作和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专题会、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现场会等。就梅江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丰顺县榕江北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别对梅江区政府、丰顺县政府进行集体谈话提醒。

三是制订《梅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梅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2019年工作方案》《丰顺县榕江北河永安桥(揭丰断面)达标攻坚方案》等,加强对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现场督导。与龙岩市环保局就跨界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工作进行磋商,并组织开展跨界流域联合执法检查。组织对周塘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开展现场核查验收,向市人大、政协通报了整治工作情况。实行断面水质超标预警。每月通报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展情况。在互联网上公开全市城市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2018年1—8月,10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均值达到目标要求,水质优良比例为100%。

四是制定实施《梅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目前,黄塘河、周溪河黑臭水体整治中两座水质净化厂及其配套管网已完成可行性方案,水质净化厂用地征拆已进场。河道清淤工作可研报告已进入审批阶段。黄塘河、周溪河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已提交审查。坚持每月对黄塘河、周溪河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每月通报水质取样检测状况。2018年1—9月,黄塘河、周溪河黑臭水体4个指标均值均未达到轻度黑臭程度,但两条河水质均为劣V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

26.关于丰顺县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多座“十二五”期间要建成完工的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建成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丰顺县3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工程总投资7941.38万元,配套管网总长约19.08km。目前,已投入资金约2021.68万元,完成工程量造价约3512万元,基本完成主体工程一体化池等建筑。

27.关于五华县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多座“十二五”期间要建成完工的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建成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至目前,五华县投资1.6亿多元建设的14个镇级污水处理厂,8个已运行,预计今年底全部建成投入使用。面上村共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2个站点选址,其中8个已完工,71个已完成设计,33个正在建设。投入1.92亿元在92个省定贫困村规划建设196个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已建成12个,在建59个,拟新建125个。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已启动。投入4亿多元建设63座镇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已运营11座,正在建设42座。

28.关于相关部门执法不力、长期不作为,城区周边渣土余泥违规倾倒区占地数千亩,扬尘污染造成空气质量下降明显,容易引发次生灾害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制订《梅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2019年工作方案》《梅州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梅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行动“回头看”。多次发函有关单位要求加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全市空气质量排名。今年1-8月份梅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8%,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第10名。2018年8月梅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第7名。

二是加强储备土地的管护。完成了1006米,面积2400㎡(3处)的围蔽,23000㎡(2处)的绿化覆盖,4500㎡(3处)的垃圾清理。

三是持续做好城区道路“扬、撒、漏”管理,坚持每天巡查执法。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对违规倾倒区排查建档,开展安全评估。修改完善《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梅州城区建筑废弃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选址等前期工作。全面完成了违规倾倒区排查工作,25宗违规倾倒区未发生继续倾倒情况,目前已经修复环境24宗,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1宗。

四是印发了《2018年梅州市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起草了《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力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督促全市工程建设各方落实施工现场“六个100%”抑尘措施。7月下旬至今,全市住建部门共检查了331个/次在建建筑工地,发现施工扬尘问题工地125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25份,实施行政处罚1起。

29.关于全市盗采稀土案破案率低,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组指出梅州存在生产“红心砖”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大盗采稀土案件侦办力度。目前,17宗存案已破案12 宗、待破案5 宗。

二是印发《梅州市国土资源系统打击违法违规开采稀土为重点的矿业秩序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也制定了相应的行动方案,有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市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关闭矿山和取缔矿点工作进行督查。

三是召开国土领域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进一步推进落实粘土实心砖厂生产销售整治工作,要求各单位结合职能每周按时向牵头单位报送进展情况。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彻底清理整治粘土红心砖生产销售的方案》,全面掌握全市已备案砖厂的基本情况,开展分片包干整治。保留77家砖厂中符合新型墙材要求的56家,停产整改21家。下一步将加强现场督查,对在整顿治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追究。

四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型墙材项目审查工作,严格新型墙材项目审查。对2013年以来假借新型墙材生产粘土实心砖的项目进行清理,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防控和审批把关。

30.关于市县林业系统严重弄虚作假、官商勾结骗补“吃回扣”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市纪委监委将此列入重要线索,指定1名副书记和1名监委委员牵头查办。抽调精干力量成立9个专案组,其中1组进驻市林业局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其余8组采取交叉核查的形式分赴8个县(市、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二是制订《梅州市林业局全市营造林工程数据矢量化项目以及资金监管平台建设方案》。

三是相关县(市、区)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梅江区加大对林业系统廉政风险的监督检查,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排查到位,不留死角。梅县区对全区2011至2017年重复造林情况进行核查、对2011年至今的所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开展对造林企业关联性审查。兴宁市组织人员对近年来全市林业系统“靠林吃林”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蕉岭县全面清查林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完善三大信息化平台及廉政风险点防范制度。平远县成立林业系统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林业工程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大埔县积极开展异地调查的同时,结合村级巡察对“靠林吃林”问题线索全面摸排。五华县修订完善了决策议事、建设项目、制度管理等林业局内部6项制度,建立起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31.关于梅州有部分金融机构不良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严格执行《梅州市压降不良贷款工作方案》及各金融机构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设立监测台账,明确清收目标,以20万元以上大额抵押不良贷款为重点清收对象,加快对抵押品的处置变现。目前,我市8家银行机构不良率都在标准水平范围内。

32.关于2015年梅州市本级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综合债务率均超过风险警戒线,被财政部列为广东五个债务风险预警地区之一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制定《梅州市财政局关于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预警问题落实整改专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台账。召开全市防范债务风险问题落实巡视整改推进工作会议,部署工作。

二是市和各县(市、区)均成立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出台债务风险预警预案,制定化解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时监控,严格控制相关债务指标在风险预警线内。加强存量债务监控,及时向省财政报送梅州市政府性债务月报报表、隐性债务月报报表。2017年,市本级及所辖8个县(市、区)政府债务三项指标均低于风险警戒线,可脱离风险预警地区名单。

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防范债务风险工作的指导,强化政府债务风险指标评估预测的学习、培训。积极落实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收入分析研判,促进收入增长。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的财力用于化债。加快组织实施土地出让,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

33.关于部分县擅自扩大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存在较大资金风险,一些项目贫困户未获得收益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印发《梅州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存在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统计、分类整理和下发了存在资金使用问题的扶贫项目清单,要求和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部门)再次全面排查梳理,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向相关单位(部门)通报了存在问题,约谈有关人员,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财政专项资金用途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对扶贫资产收益项目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改的通知》,并如期向省委巡视组报告了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召开全市扶贫开发局长专题会、全市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会等,通报省委巡视发现问题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和督查,认真落实整改,杜绝再出现同类问题。

三是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扶贫开发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建设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监管好资金链,反向倒逼各个部门共同提高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增强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对各县(市、区)投资金额100万元以上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的116个资产收益型扶贫项目,采取谈判取消协议、退回资金、完善分配方案和有关流程等做法进行整改。

34.关于发现并一举打掉以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梁义章为首的涉黑恶团伙;发现并侦破大埔县富岭村非法开采稀土案,深挖出另外4起采盗稀土案、2起敲诈勒索案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腐败违法犯罪活动,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省督导组共移交举报涉黑涉恶重点线索168条,我市坚决做到100%甄别、100%核查、100%处理、100%反馈。截至9月14日,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15个,立案396宗,破案300宗,刑拘1036人,逮捕694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3770多万元。检察机关公诉案件8宗19人。审判机关作出一审判决6宗34人,其中重刑犯6人。全市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涉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48件,共留置了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二是切实做好重点案件的办理。重点查处了以梅江区三角镇上坪村党支部书记梁义章为首的涉黑涉恶团伙及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共立案12人,留置7人,查封冻结资产3242万元。大埔县光德镇富岭村盗采稀土案,已抓获全部涉案嫌疑人8名,对其背后的保护伞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另2起敲诈勒索案已抓获涉案嫌疑人4名,1人在逃,案件均已进入审判阶段。兴宁市黄陂镇樟坑村原党支部书记已移送司法机关,其他16名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分。

三是出台《梅州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涉黑涉恶等9个方面存在问题。对8个县(市、区)的惩治涉黑涉恶涉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开展第二轮督导。下发《通知》,要求市纪委监委领导每人定期负责包案督办一条涉黑涉恶涉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第六方面问题:恶劣影响造成的选人用人问题较多,部分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突出

35.关于相关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个别干部档案涉嫌严重造假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在全市部署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2014年专项治理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进行“回头看”,认真甄别、逐一核对,在摸清超配干部情况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

二是对巡视组指出的17名职务名称不规范市管干部的职务名称进行规范,对排查出来的42名科级超配干部全面整改消化完毕。同时,加强日常监管,严把职位职数核定关、选拔任用审核关,严防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对相关单位个别干部涉嫌档案造假问题,专门组成调查组进行核实了解,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理意见。

36.关于李嘉、朱泽君等人在用人上不讲原则、不守规矩;现职干部中有的违规破格提拔,有的在调动中突击破格提拔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已对涉嫌违规破格提拔、违规调动干部的选任过程进行“回头看”,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据不同性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正按相关规定抓好落实。

二是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做好选调生招录、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杜绝选调生工作中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严格遵守干部调动、转任程序和资格条件,规范干部调(转)任工作。

37.关于李嘉、朱泽君担任市委书记期间,全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依法行政环境被破坏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积极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依法行政环境。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7件,已审结154件,其中纠错案件16件,纠错率为10.39%;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6件,被法院撤销的2件,败诉率为2.63%。

二是举办2018年依法行政培训班,加强对《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是召开了三场案件调查会,督促有关地区(单位)加强自查自纠,做到依法行政。通报了我市2017年案卷评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四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意见书》,切实规范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行为。

五是加强依法行政的督查。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其他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进行督查。

38.关于梅县区行政败诉案件数量较多,不作为、违反程序、越权执法、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败诉主要原因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下发《关于做好法律顾问人员名单备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已将法律顾问报区法制局备案,并从中挑选了30名律师建立法律顾问人才库。印发《关于落实梅县区依法行政巡视整改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强和规范法律事务审查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和诉前研判工作,加强法律专业人员的配备及实行法律顾问备案制等,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对梅县区各乡镇和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

三是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出庭应诉。

四是对行政败诉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并对责任单位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作为、乱作为等进行追责问责。

39.关于丰顺县行政败诉案件数量较多,不作为、违反程序、越权执法、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败诉主要原因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出台《丰顺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减少各行政机关由于规范性文件引发的行政争议。

二是出台《丰顺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该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三是发出《丰顺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工作通知》,组织五场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行政执法法律知识考试,212人参加,考试合格率100%。

四是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考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和越权执法问题的督查,坚决查处背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的行为。

40.关于五华县行政败诉案件数量较多,不作为、违反程序、越权执法、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败诉主要原因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对全县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共有案件87件,其中败诉案件12件,对涉案的主体单位发出《行政执法整改建议书》,对不作为、违反程序的列出清单移送县纪委监委核查处理。

二是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相关县领导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三是制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五华县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实施方案。开展“脸难看、事难办”问题集中整治。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今年上半年组织了3场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参考人数97人,合格率达93%。已申领217张行政执法证。组织开展了两期五华县政府工作人员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加强县政府常务会学法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案件进行检查。在全县范围开展“2017年度五华县依法行政考评社会评议”调查问卷活动。对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形成自查报告。

第七方面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前松后紧”,基层腐败案件多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突出

41.关于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少;全市反腐败合力没有形成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市委带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今年3月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28次,研究议题187个,党风廉政建设议题(含干部处分议题)31个。

二是坚持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市纪委监委加强对两述材料的审核把关,每年向市委提交高质量的党风廉政建设综合分析报告,并向市委提出约谈建议和名单。今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8人/次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拟出台《梅州市关于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意见》,提升“两述”工作实效。

三是制订《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加强反腐败工作领导的工作机制》。印发《中共梅州市纪委监委梅州市监察委员会梅州市公安局案件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公安机关各级办案部门做好案件问题线索移送工作。自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已向纪委监委移送案件问题线索22条。制定《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案中发现涉党员违纪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管理规定》。正商议出台《关于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促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截止9月26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件5246件,同比增长98.9%;共立案1112件,同比上升38.8%,结案58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8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采取留置措施52人。

42.关于纪委监委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发生在村居的占比高;针对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督促相关县对此类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专人管理,及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报送相关情况。大埔县纪委监委、梅江区纪委监委、兴宁市纪委监委、五华县纪委监委正对相关违纪违法人员调查核实、作出处理。

二是认真办理巡视移交信访举报件。市纪委监委优先办理巡视移交的信访举报件。截止9月27日,办结率92%。对省委巡视组要求反馈结果的17件重要件中,已审核上报12件。

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全市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实现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召开县级交叉巡察第三轮工作动员部署会,8个县级交叉巡察组已全面进驻1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打通巡察向基层延伸“最后一公里”。研究起草《关于开展县级交叉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43.关于有的“假内容”报销;有的“搭便车”出国境;有的“公务出行老板买单”掩人耳目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对市招商局2012年至2017年的记账凭证进行逐项逐笔核查。该局负责同志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廉政集体谈话,要求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费用报销票据关,严防出现票、物、账不一致的情况。并围绕“三重一大”等事项,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确定岗位廉政风险52个,逐一落实防控措施,坚决做到源头治本。

二是市台办研究制订《梅州市台办因公赴台管理制度》,完善审批程序。

三是市纪委监委对“假内容”报销和“搭便车”出国境问题线索进行处置。目前,均已完成初步核实,拟对“假内容”报销的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拟对“搭便车”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44.关于一些市直部门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开展反馈问题核查,及时收回不合理付费1.84万元。

二是专题研究整改情况。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会议和专项工作会议,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通报了第五届世界客商大会会场布展及资金使用调查核实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实事求是形成书面情况报告。同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加强预算法相关要求的学习,强化认识,严格执行会议活动的经费预算、编制规划和审核批准。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是开展了廉政谈话。由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四是纪教月期间,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倡导简朴之风,反对铺张浪费。

五是加强内部管理,组织修订制度。从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收支业务管理控制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对《大型会议活动场地布置及经费管理制度》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已印发实施。

六是针对“市‘招商工作经费’被利用大量购买土特产”问题,市招商局认真开展反馈问题核查。从8月6日起抽调6位人员对单位2013年至2017年的记账凭证进行逐项逐笔核查,严禁公款购买土特产、礼品和烟酒等物品,明确了外出招商人员数量。今年1—7月,接待费1.76万元,同比减少9.98万元,同比下降85%,未再出现公款购买土特产、礼品等物品的行为。重新修订了《梅州市招商局财务管理制度》《梅州市招商局公务接待制度》《梅州市招商局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对23位干部职工进行了廉政谈话,要求深刻吸取教训,坚决杜绝出现票、物、账不一致的现象。

七是市委保健办已按巡视组反馈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作出深刻检查。立即停止发放剩余保健用品,用作保健对象使用后更换、丢失或损坏后更换,以及省、市重大活动的应急医疗保障。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市委保健办主任开展了谈话提醒,保健办主任与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市委保健办已重新修订了《梅州市干部保健管理办法》,并印发实施。

八是市住建局就住房货币补贴抽签问题形成书面情况报告。从201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优先解决当年度退休人员(含在职死亡)的住房货币补贴,剩余资金用于解决在职人员的住房货币补贴。

45.关于十八大以来,市、县(市、区)委班子成员调研不深入,对贫困村民生等重大问题未深入了解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15位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59个未通自来水、又未道路硬底化的贫困村实地调研,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二是督促有关县(市、区)对未通自来水、又未道路硬底化的贫困村,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计划和完成时间,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至目前,59个贫困村中,8个村已完工通水,有45个村正在推进通水施工,其余正在抓紧开展设计等前期工作。56个自然村已通硬底化道路, 3个尚未通硬化路正在施工,预计12月底全部完工。

三是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分别到相关贫困村调研,切实解决存在问题。8个县(市、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已于8月底前分别带头到相关贫困村走访调研,了解各贫困户目前的生产、生活等情况,有效推进了未通硬底化道路、未通自来水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解决。

第八方面问题:违规出让土地触目惊心,“高估低卖”、“新地旧价”等手段层出不穷,损害国家利益

46.关于十八大以来,梅州市本级部分土地出让价严重低于评估价;同时五华县“高估低卖”出让土地的现象也十分突出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坚决查处国土系统违纪违法问题。近期,市纪委监委重点查处了市国土系统谢东安、沈京等系列腐败案。目前,谢东安、沈京案件已结束审查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二是制订实施《关于对省委第九巡视组指出土地出让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对市本级出让成交价低于评估价进行清查。制订《开展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指出土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工作方案》,深入相关县(市、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是五华县对全县“高估低卖”出让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账。未发现有“未经评估随意置换”“明招暗定”的现象。制订《五华县建设用地审批(审核)领导小组会审制度(试行)》。

四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制订和实施《梅州市建设用地审批(审核)领导小组会审制度(试行)》,依法依规通过集体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对涉及土地出让的一律提交梅州市用地审批(审核)领导小组会审后实施。用地会审采取实名票决制,只要有一票否决,会审不予通过。严格执行土地价格评估制度,所有土地评估业务均已按规定公开选择第三方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五是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梅州市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指出土地问题整改和严格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贯彻意见>的通知》。

47.关于十八大以来,市本级以各种名义返还上述土地出让金;兴宁市返还土地出让金的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对清查出的21宗项目用地《十八大以来市本级出让土地项目返还资金情况》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职责分工。对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展自查,摸清底数。

二是认真核查项目落户情况,对3家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进行核查,对3位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提出批评意见。同时,聘请法律顾问,组织起草了《梅州市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稿,待审定后实施。目前,梅州市招商局已按相关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并向梅州市审计局报送了整改报告。

三是梅州高新管委会对6家入园企业的入园协议、优惠政策条款、“双控”措施落实等梳理情况已基本完成,正在对企业落实“双控”措施情况进行复核评估,对照整改措施逐条研究落实。专门要求相关公司负责人退回财政资金,督促该公司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退回财政资金。市本级其余20宗土地涉及的双控措施已基本执行到位。

四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文件,对我市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各地进行进一步规范,确保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落到实处。

48.关于市县有多幅地块置换程序倒置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清查。经查,市本级涉及相关公司商住用地评估结果未备案就完成置换审批,该问题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时发现,情况已上报省审计组,市国土局已对相关办事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丰顺县涉及1宗工业用地未开展土地评估就完成置换审批,已立行立改,迅速对置换地块进行了土地评估,完善了相关材料,并印发文件,严把“土地置换关”,所有土地置换一律在土地评估报告完成备案后才启动置换审批。

二是制订了《开展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指出土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工作方案》,深入到相关县(市、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是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梅州市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指出土地问题整改和严格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贯彻意见>的通知》。

49.关于市县两级出让土地普遍设置排他性条款;个别领导涉嫌干预插手土地出让和资产处置的问题。该事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全面清查了巡视反馈有关问题。

二是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制订工作方案,组织两个检查组深入到相关县(市、区),对开展中央和省委巡视组指出土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三是印发有关文件、通知,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市、县两级将严格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土地出让公告中,不再设置影响公平竞争的限制条件,不再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竞买须知或竞买现场加设任何具有倾向性、歧义性、排他性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市将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坚定的决心、积极的精神、认真的态度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继续按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积极有序抓好长期任务整改;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对薄弱环节加强督导提醒,对问题比较集中的系统领域继续重点跟进。着力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严防问题发生,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

二是继续抓好干部作风建设,重塑良好政治生态。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深刻汲取曾志权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从巡视整改中汲取力量、转变作风,纠正我市管党治党中存在的“宽松软”问题,提振党员干部破难攻坚的勇气,着力打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三是继续抓好成果转化运用,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的实招,运用到日常抓改革发展的工作实践中,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将巡视整改与推动绿色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的扎实效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讲述梅州好故事、传播梅州好声音、树立梅州好形象、传递梅州正能量,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2252352;电子邮箱:mzdc218@126.com;邮政信箱:梅州市机关路9号梅州市委整改落实办;邮政编码:514021。

(原标题为《 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责任编辑:钟煜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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