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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嘉兴:“睦邻助矫”开辟社会化矫正新路径
按:为充分挖掘我省在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和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基层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展现浙江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实践探索,有效发挥先进典型案例在规范指导、评价引领和防范借鉴等方面的示范作用,现开设“聚焦基层 | ‘浙里’法治优秀案例展播”专栏,对先进典型案例进行展播。
案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社区矫正对象往往面临融入社会难的现实问题,个别社区矫正对象甚至因此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直接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日常承担着繁重的监管教育任务,难以投入足够的精力开展帮教帮扶工作,需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进来,共同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进而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进展情况
2023年,嘉兴市司法局创新出台《关于开展“睦邻助矫”志愿者服务行动的实施意见》,动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所在村(社区)干部群众、村民小组长、小区楼道长、网格员等社会力量以志愿者身份参与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帮扶工作,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并召开全市现场会固化工作模式。该工作模式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社区矫正攻坚破难优秀案例。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市、县(市、区)司法局均成立“睦邻助矫”志愿者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司法所成立“睦邻助矫”志愿者服务行动工作组,村(社区)组建睦邻志愿者服务队,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全市统一建立睦邻志愿者报名登记、认领结对、助矫服务和综合评价等流程,并实行制度上墙,确保“睦邻助矫”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健全制度机制,稳步推进实施
建立助矫事前准入机制,司法所设立睦邻志愿者招募点,优先将思想政治过硬、热心社区矫正事业、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招募进来,并与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双向选择、自愿结对”,从机制上保证帮教帮扶效果。建立助矫事中跟踪机制,司法所组织睦邻志愿者签订《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帮扶协议书》,开设睦邻志愿者培训班,全面规范助矫服务与记录,对未按要求履行帮教帮扶协议的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建立助矫事后评价机制,社区矫正对象期满解矫(或矫正终止)后,县(市、区)司法局综合考量助矫服务情况、社区矫正对象服矫表现等因素,对睦邻志愿者作出综合评价。创新方式方法,发挥助矫作用
实行“组团式”助矫,充分发挥“睦邻助矫”团队整体作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救助救济、技能培训等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持续安全稳定。实行“个案式”助矫,充分发挥睦邻志愿者自身专长,因人施策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改善人际交往、缓解心理压力,努力赢得亲人谅解和社会接纳。实行“分类式”助矫,综合考量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类别、所犯罪行、性格特点等多维度因素,协助制订落实个性化助矫措施,真正实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案例成效
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率持续下降。2023年,该市共列管社区矫正对象5700余名,当年度社区矫正对象脱管、严重再犯罪案件“零发生”,当年度社区矫正对象违规率较上年下降32%,实现了杭州亚运会等系列重大活动期间该群体整体安全稳定。
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成功率持续上升。2023年,在该市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睦邻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共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落实救助救济189人次、技能培训2542人次、化解矛盾177起、心理疏导9594人次、法律服务3.5万人次,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成功率明显提高。
社会化矫正氛围持续浓厚。截至2023年12月底,该市共招募睦邻志愿者4200余名并呈动态增长趋势,睦邻志愿者日常活跃在帮教帮扶社区矫正对象一线并持续发挥作用,有效解决了帮教帮扶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全社会支持参与的社会化矫正氛围持续浓厚。
点评
点评人:
嘉兴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蔡加龙
嘉兴市司法局推行“睦邻助矫”工作模式,是推动社区矫正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扎实举措,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该市围绕将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成为新时代守法公民这一目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帮扶工作,通过帮助落实救助救济、技能培训、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以先进带后进,以先富促共富,用心用情用力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进而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有力助推了该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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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典型案例 | 嘉兴:“睦邻助矫”开辟社会化矫正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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