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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光烈士纪念园竟变成敬老院!军地检察机关联动保护

2024-04-11 09: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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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英烈精神,从保护纪念设施做起

绍光村里听陈绍光烈士的战斗故事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永远值得我们歌颂和弘扬。为捍卫英雄烈士尊严,推进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常态化、机制化,军地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密切加强合作,办理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梨花风起正清明。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出发,驱车近1小时可至翠屏区金坪镇绍光村陈绍光烈士纪念园。芳菲四月,陈绍光烈士纪念园门口六七株梨树花开正盛,遥望如雪,寄托着对英雄的无尽哀思。

今年3月,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检察官在陈绍光烈士纪念园向学生介绍陈绍光烈士先进事迹。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陈绍光烈士的故乡。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清明前夕,陈绍光烈士生前所在连队第26任指导员邹玉波,与翠屏区检察院、成都军事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一起来到陈绍光烈士纪念园,共同缅怀这位在珍宝岛战役中英勇牺牲的战斗英雄。站在修葺一新的烈士纪念碑前,邹玉波不禁红了眼眶。在此之前,军地检察机关携手,通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用司法更好守护英雄忠魂、褒扬烈士荣光。

烈士纪念园竟然变成了敬老院

陈绍光,出生于翠屏区金坪镇,1959年参军,1969年3月2日在珍宝岛战役中牺牲,被中央军委授予“战斗英雄”的光荣称号。为表彰陈绍光烈士的英雄事迹,原四川省宜宾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在其家乡建设了陈绍光烈士纪念园,其建筑内容为“战斗英雄陈绍光烈士永垂不朽”的纪念碑、纪念堂、附属用房和观众活动场所。宜宾县政府还将陈绍光烈士的出生地改为绍光村,将一步滩中学和一步滩大桥分别命名为“绍光中学”和“英雄大桥”。

2021年10月,宜宾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专项监督活动。翠屏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陈绍光烈士纪念园存在长期改变建筑用途的情况。检察官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因宜宾市烈士陵园建成使用,陈绍光烈士纪念园陈列物品被整体搬迁至烈士陵园,陈绍光烈士纪念园部分房屋闲置。2006年,陈绍光烈士纪念园被金坪镇敬老院用来集中供养老人。在检察官调查时,敬老院内尚有老人16人。

“烈士纪念园庄严肃穆,是人民凭吊先烈的地方,纪念碑、纪念园等设施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资源。从纪念碑通向纪念堂的部分场地,因历史等原因被用作敬老院,影响了纪念园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对陈绍光烈士的缅怀纪念及社会公共利益遭到破坏。”翠屏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晓亚告诉记者,该案既涉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又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如何高质效办案、做到双向共赢考验着检察院的智慧。

一场英烈保护与敬老爱老的

“双向奔赴”

为保障办案效果,宜宾市两级检察院坚持“一体化”履职,在四川省检察院的指导下,主动邀请成都军事检察院共同推进案件办理。检察官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座谈、调取相关材料等方式,夯实了证据。2021年12月,翠屏区检察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基层组织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会,主动听取各方意见。经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是褒扬英烈、教育后人、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的重要红色资源,应当积极有效予以保护,及时组织敬老院搬迁,恢复陈绍光烈士纪念园庄严、肃穆的环境。

公开听证会结束后,翠屏区检察院依法向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金坪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专题研究解决陈绍光烈士纪念园整体设施恢复和敬老院搬迁等问题,制定具体方案,从根本上改善纪念园整体面貌;全面加强陈绍光烈士纪念园的日常管理和保护,积极打造翠屏区重要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大力提升英雄烈士纪念园红色教育功能。

检察建议发出后,翠屏区检察院会同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向翠屏区委、区政府进行专题报告。翠屏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区检察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金坪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多次召集专题会研究陈绍光烈士纪念园保护管理工作,将金坪镇敬老院易地搬迁提升与陈绍光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档升级工作同步进行。

考虑到金坪镇暂无其他敬老院,为解决好老人安置问题,民政部门协调临近的金秋湖镇邱场敬老院提供养老安置,并组织村委会等各方,与老人及其亲属座谈沟通,逐一制定个性化搬迁方案。2022年5月,除4名老人选择由其亲属接回赡养外,其余12名老人选择在邱场敬老院养老。为保障迁入老人得到妥善安置与照顾,翠屏区民政局对邱场敬老院进行了提档升级改造工作,配齐配强管理人员,以实现英烈保护与敬老爱老的“双向奔赴”。

从陈绍光烈士纪念园驱车20多分钟,即可到达金秋湖镇邱场敬老院。“在这里我们住上了单人间,还装了空调,条件很不错。在这里一起生活的老人更多,活动也更丰富,我们很满意。”86岁的陈光元老人是随迁安置老人之一,提起这里的环境他赞不绝口。

做好“后半篇文章”

大力弘扬红色精神

“一纸检察建议的发出并不是结束,还应做好延续陈绍光烈士纪念园公益诉讼保护工作‘后半篇文章’,继续谱写英烈保护的长篇诗歌。”王晓亚表示。

宜宾市两级检察机关持续深化与军事检察机关的协作,多次联合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针对检察机关监督发现的原纪念园现场公共设施老旧,纪念碑碑身陈旧,碑座处铭文单调、教育性偏弱等问题,翠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纪念园第一期整修改造和第二期提档升级工作,办案检察官受邀见证了这一过程。

2023年1月,四川省宜宾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开展第一次陈绍光烈士纪念园整改情况“回头看”。

“根据检察建议,我局与区财政、民政等单位共商举措,聘请专业团队对陈绍光烈士纪念园进行为期两年的维修整治,恢复翻新烈士纪念园,修缮广场和纪念碑,对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后改陈布展,还增加浮雕墙、事迹墙、雕塑小品和绿化景观。”翠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正强告诉记者。目前,陈绍光烈士纪念园已完成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行动验收,并申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红色文化是我们村的魂。”绍光村党总支书记黄德维说,依托陈绍光烈士纪念园改造升级,该村将进一步做好红色文化的发扬传承。据悉,翠屏区将紧紧围绕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时代主题,做实红色文化阵地和旅游景点打造,形成以陈绍光烈士纪念园为中心的金坪镇绍光村红色旅游环线,推动建设红色文化教育和乡村振兴赋能的重要阵地。

针对纪念园展陈物品、资料不足的问题,翠屏区检察院会同成都军事检察院、翠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先后到陈绍光烈士生前所在部队驻地、生前战斗地、安葬地实地调研,深入了解陈绍光烈士英雄事迹,收集展陈资料,获得陈绍光烈士生前的笔记本等重要文史资料,为纪念园补充了珍贵的红色史料和丰富的纪念资料。

今年2月,翠屏区检察院、成都军事检察院检察官与翠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等一行,来到黑龙江省宝清县烈士陵园——陈绍光烈士的安葬地,向陈绍光烈士敬献花圈。“看着战士们顶着零下二三十度的严寒,在雪地里与侵略者战斗,心中肃然起敬。联想到时代更替,依旧有解放军戍守边防,更让人感到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翠屏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若帆回忆起观看相关历史影像资料的感受,十分动容。

如今,修缮后的陈绍光烈士纪念园已成为入伍新兵、学校师生、群众的红色信仰打卡地。阳光透过树缝,在纪念园深灰色砖墙上打下斑驳的光影,纪念碑上“战斗英雄陈绍光烈士永垂不朽”13个大字和生平事迹,显得格外庄严、肃穆。

今年3月,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金坪镇政府共同回访查看陈绍光烈士纪念园整改情况。

“我是土生土长的宜宾人,宜宾这座红色文化城市有郑佑之、赵一曼等革命烈士。当地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以办案为抓手,在推动加强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以及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和运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宜宾学院四川省油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魏琴告诉记者,修缮一新的陈绍光烈士纪念园能让当地群众深入了解陈绍光烈士短暂而光辉的一生,为讲好红色故事、赓续红色血脉继续发力。

据悉,宜宾市检察院以办理此案为契机,建立军地检察机关联动保护英烈纪念设施长效机制,与成都军事检察院共同商讨会签关于建立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线索移送、会商研判、调查取证、联合调研、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并先后办理了余文涵烈士纪念广场设施保护案、天景山九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案等一系列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推动形成了共治共建共管的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军地检察协作方案”,把“治当下”和“管长远”融入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

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据了解,近年来四川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立足本地实际,联合军事检察机关在红色资源保护、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持续加强军地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有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等合法权益。5年来,四川省检察机关与军事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30余次,立案办理涉军类公益诉讼案件31件,其中,机场净空安全领域案件1件、军人权益和地位保障领域案件14件、人民防空领域案件6件、英烈保护领域案件10件。

(来源:检察日报·公益周刊 作者:曹颖频 李敏 陈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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