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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发现火灾隐患怎么举报?看这里​→

2024-04-16 11: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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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消防

火灾隐患举报可以拨打119吗?

当然不能啦!!

119是危急时刻的生命热线

不能随意占用

根据

《湛江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湛江市民如发现

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

或者通过有效途径

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具体来看

↓↓↓

01

第一条

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02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是指“三合一”企业(个体工商户)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动消防设施违法行为和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消防安全疏散违法行为。

03

第三条 本办法有关用语释义

(一)“三合一”企业(个体工商户)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是指商业厂房和仓库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幢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湛江市年度公告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是指湛江市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宾馆、商场、歌舞娱乐场所、酒吧、桑拿浴室、沐足、网吧、游艺场所、影剧院等。

(四)“自动消防设施违法行为”,是指损坏、擅自拆除或者停用自动消防设施的行为,“自动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

(五)“安全疏散违法行为”,是指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行为。

04

第四条

凡在湛江市范围内发现的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四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均可以通过来人、来电、网络方式进行举报。

05

第五条

经核查属实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并实施处罚,结案后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奖励金额为相应罚款金额的10%。如举报的违法行为属“三停”、临时查封的,经核查属实并查处结案后,对举报人奖励500元。

06

第六条

来电举报受理形式为电话专线受理。电话举报受理时段为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专线号码为12345。

来人举报受理形式为专人受理。来人举报受理时间段为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受理地点为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各举报投诉中心。

07

第七条

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应在受理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将实地核查的情况电话告知举报人。如举报属实,应在举报案件查处结案后及时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08

第八条

对举报的同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不实施重复奖励,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者或者第一署名者委托其他署名者领取。

09

第九条

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匿名举报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举报的只反馈查处结果,不发放奖励金。

10

第十条

受奖励的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视为举报人主动放弃。

11

第十一条

举报投诉的核查、查处和奖励,由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单位管辖权限的分工实施,并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住址等个人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2

第十二条

对举报奖励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除完善奖励程序、管理制度外,同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年审监督。

13

第十三条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恶意举报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15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标题:《@所有人,发现火灾隐患怎么举报?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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