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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策】玉田县建立乡镇(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

2024-04-17 17: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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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建立乡镇(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

聚焦返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致富能手、乡土人才等群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采取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群团推荐、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建立青年人才信息库,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技能培养和政治培养。按照“在原籍(居住)村党支部发展为主,乡镇(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发展为补充”的原则,做好在青年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对培养成熟、符合入党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优先推荐到其原籍(居住)村、工作单位党支部发展入党,确属存在特殊情形的,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由青年人才党支部发展入党。健全青年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结对帮带青年人才党员,引导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强实践锻炼,择优推荐、培养成村后备干部。

乡镇(街道)党(工)委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批复成立“XXX镇(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报县级组织部门备案。青年人才党支部一般设在党建办,支部书记一般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专职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兼任,支部委员由乡镇(街道)团委、妇联党员负责人等担任。1、推荐范围:年龄35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中技),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纪守法、发挥作用突出,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致富领富能力的非党村民均可作为推荐对象。在校学生、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长期不在村生活居住人员不能纳入推荐范围。

2、推荐程序:纳入青年人才党支部教育培养的人数及所涉村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要优先从两年及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和党员队伍严重老化村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村每年推荐人数不超2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是推荐物色优秀青年人才人选。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推荐,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探索群团推荐、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

①广泛走访物色人选。青年人才党支部成立调查组,进村入户进行广泛走访调查。走访对象为本村党员、村民代表。每个村走访人数须分别超过本村党员、村民代表人数的半数,尽量做到全覆盖。走访时要介绍推荐范围,组织党员、村民代表按照推荐条件填写青年人才初步人选推荐意见表,并全面了解被推荐人的现实表现。走访结束后,根据多数党员、村民代表的推荐意见,并综合考虑被推荐人的现实表现情况,逐村提出优秀青年人才建议人选。

②召开会议民主推荐人选。青年人才党支部成员主持召开由本村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实到会党员和村民代表分别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开会。按照乡镇(街道)党(工)委分配名额,组织与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符合条件的村民中进行民主推荐(附件1),并当场唱票、记票,公布推荐结果。根据民主推荐结果,提出优秀青年人才建议人选。

二是征求村党支部成员对青年人才建议人选的意见建议。青年人才党支部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座谈的方式,向村党支部成员了解青年人才建议人选的现实表现,并就将其纳入青年人才党支部教育培养,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不合适人选,可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从前期走访物色或民主推荐相对集中的人选中进行充实调整,并再次征求村党支部成员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调查组提出拟纳入青年人才党支部人选具体名单,并与之见面,了解有关情况,征求本人意见。

三是对拟纳入青年人才党支部的人选进行公示。采取在村张贴公示单的形式,对拟纳入青年人才党支部培养人选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是否已提出入党申请、是否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村党支部意见及乡镇(街道)党(工)委监督举报电话等。

四是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已查清,不影响纳入青年人才党支部进行培养的,由青年人才党支部填写《优秀青年人才推荐审查审批表》,逐一征求乡镇(街道)纪检、派出所、计生办、国土所、信访办、司法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联审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

五是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审定。召开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逐村逐人听取对青年人才的推荐、公示、审查等情况,研究审定纳入青年人才党支部进行教育培养的人选名单。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审定后,青年人才党支部要将备案情况通知其所在村党支部及本人。

备案工作结束后,青年人才党支部要组织入选青年人才集体谈话,向他们介绍青年人才党支部的有关情况,讲清纳入党支部教育培养管理的有关要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介绍党的优良传统,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

1、规范培养工作。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青年人才开展一次活动。活动内容以党性党纪教育、党史党情教育、政策法规教育、致富领富本领提升为主,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严格落实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要履行请假手续。青年人才党支部要将每次活动情况详细记录在《青年人才教育培养记录本》(县级组织部门统一制发)上,确保全程留痕。

2、加强分类引导。对尚未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青年人才,要安排青年人才党支部党员结对帮扶,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对已经向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或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乡青年人才党支部和村党支部均应主动关心其思想工作动态和现实表现,并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做好教育培养。

3、建立退出机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再纳入青年人才党支部教育培养范围,并通知其本人和所在村党支部。①纳入青年人才党支部教育培养半年后,仍未递交入党申请的;②年龄超过40周岁仍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③无故不参加青年人才党支部活动3次以上的;④本人自愿退出的;⑤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⑥已被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为工作人员的;⑦已经迁居外地,长期不在村生活居住的;⑧有其他不宜继续进行教育培养情形的。

原标题:《【青•政策】玉田县建立乡镇(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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