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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三年社保可申请公租房!这些人群优先保障!...

2018-12-05 12: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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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标题:《居住证+三年社保可申请公租房!这些人群优先保障!佛山公租房有新规》

日前,佛山市印发了《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非佛山户籍能否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的手续有哪些?《办法》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果您也想申请公租房,那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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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申请本市公租房?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相应类别和渠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我市住房保障对象主要包括:

本市户籍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

符合条件的新市民

符合多个类别申请条件的,可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条件进行申请:

(一)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且已年满30周岁以上的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配偶被宣布失踪等)人士,可单独申请。户籍在村委会的家庭,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在本市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二)在本市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该类申请纳入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体系,在新市民积分制窗口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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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存在以下之一或几种情况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一)本市户籍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中有危重病人、残疾人员、优抚对象、退役军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的;

(二)荣获市级(含本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

(三)公交司机、环卫工人;

(四)本市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临界对象;

(五)申请人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被列入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范围,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不受轮候限制,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人民政府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如何申请公租房?

《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自愿申请、严格审核、广泛公示、轮候解决的制度。

申请地点:

办理申请需提供如下材料:

(上下滑动查看全部)

在受理时间方面,本市户籍家庭及个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行全年工作日受理。

值得一提的是,为促进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问题的尽快解决,本次修订精简了审核流程,实行公示与审核同步进行,大大缩短了审核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公租房有多大?

《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应根据实际要求,设计单间、一居室和两居室等不同户型和面积标准的住房。成套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单套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

公租房租金标准

《办法》规定,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住建部门应当根据本区经济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情况和不同经济收入层次困难保障对象的租金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分档次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但不得高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80%水平,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具体运营单位可在不超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前提下自行制定租金具体数额。

公租房轮候时间

《办法》明确了公租房申请的轮候机制,规定各区住建部门应当建立住房保障轮候登记册,将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列入轮候登记册进行轮候。

对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60%)的申请家庭,轮候时间不得超过3年,其余一般不超过5年。

轮候规则由区住建部门制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轮候信息和轮候规则应公告。

更多《办法》相关内容,可点击【阅读原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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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住建官网

编辑:佛山新闻网吴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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