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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撤销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账户为何搅动市场神经?

澎湃新闻记者 陈月石
2018-12-06 07:19
来源:澎湃新闻
金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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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要求支付机构在2019年1月14日前撤销开立在备付金银行的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的通知,近日搅动了市场。

这份由央行支付结算司下发的《关于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支付机构能够依托银联和网联清算平台实现收、付款等相关业务的,应于2019年1月14日前撤销开立在备付金银行的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规定可以保留的账户除外。

事实上,这一规定与今年6月央行要求备付金实现100%集中交存的时间点一致,都是 2019 年1月14日,但这一份标着“特急”的文件透露出的强调之意,依旧给市场带来了不小的波动。

为什么支付机构看中备付金?

所谓备付金,是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

举个例子,我们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上网购时,需要先将货款预先支付给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收到货后再由支付宝打给商家,而短暂预付到支付宝的这笔资金就属于客户备付金。

虽然不属于支付机构,但备付金对第三方支付非常重要:尽管一直备受争议,但由于没有明文规定,此前备付金存在银行而带来的利息收入“默认”归支付机构所有。

备付金对支付机构,尤其是大型支付机构来说,不仅仅意味着利息收入,更一度是其与银行谈判的筹码。

在没有实施备付金集中存管前,经过一轮爆发式发展的中国第三方支付机构们往往选择在多家银行开设备付金账户,同时银行们又“渴望”存款,在央行叫停第三方支付机构直连银行之前,大型支付机构靠手里几百亿的支付沉淀资金自然可以到各家银行、甚至是同一家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 在网络支付服务费上讨价还价。

两年来监管不断加码背后

这种躺着赚钱的模式在2017年初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出手监管,央行希望用两年时间完成备付金集中存管从零到100%的转变。

这是因为,对监管部门来说,大的支付机构可以选择多个备付金合作银行,从而自行实现跨行清算,不用经过央行的跨行清算系统,监管部门自然也无法掌握真实交易情况。

在断直连的背景下,去年1月,央行发布《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从去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由央行监管,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首次备付金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

在实施8个多月后,央行二度出手,去年末决定从2018年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将由20%左右逐月提高至50%左右。

而在50%左右的比例执行两个月后,今年6月,央行再度加码:自 2018 年 7 月 9 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 2019 年 1 月 14 日实现 100%集中交存。

从2017年6月开始,央行开始在“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中更新“非金融机构存款”这一数据,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栏目体现的主要为第三方支付机构交存到央行的备付金存款。

伴随着央行年内两次出手出手调整、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后,截至10月末,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中的非金融机构存款为9956.91 亿元,而年初这一数字只有1237.57亿元。

而最新搅动市场神经的这份央行支付结算司下发的《关于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有关工作的通知》特急文件,则是要求支付机构在100%集中交存备付金的大限之前,即2019年1月14日前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

“文件其实是对于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的要求进一步细化,6月末央行就要求支付机构需要在明年1月14日前在法人所在地的央行分支开立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并注销在商业银行的其余备付金账户,之所以以特急形式下发,应该是想给部分打算拖延的机构敲敲警钟,毕竟之前在断直连的过程中,就有过到了政策规定期限但部分机构不执行的情况。”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郑景昕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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