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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A某与北京某培训学校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审理

2024-04-29 18: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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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组织主任律师与青年优秀律师们开展联合诉讼模拟演练活动,该活动旨在为增强青年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反应能力,提升业务水平,为律所专业化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本案模拟法庭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长:韩翔主任

审判员:李博天律师

审判员:王义夫律师

原告 A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妍宜(实习)律师

被告 北京市某培训学校

法定代表人:佟双琦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玲律师

案情概述

201X年,原告A某与被告培训学校签订《培训学校学习培养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该《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提供职称考试教育培养服务,学习项目周期为12个月, 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当日《协议》生效后,A某即向该学校通过现金交付的方式全额支付了培训费,然而培训学校却迟迟未按《协议》履行培训义务。

A某于后续3年连续参加考试,均未通过。根据《协议》约定,如学员未通过科目可以选择参加下一次考试(免培训费),仍未通过考试的,可以选择申请退费。

自从最后一次考试结束后,A某便向培训学校申请退费,学校于第二年承诺退还培训费,但至今未按协议约定退费。

庭审环节

 庭审正式开始,本案涉及合同法的多个方面,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及违约责任等,双方就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的辩论和阐述。原告律师通过举证、明确法律依据、发表代理意见等方式,充分地论证A某的诉求于法有据。而被告律师则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为培训学校进行了充分的答辩。

审判长根据双方代理人提交的起诉状及答辩状归纳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双方诉讼代理人也针对争议问题进行了相应的举证质证。经过双方激烈的庭审辩论,最终法庭作出了公正的裁决。

模拟法庭总结

 

庭审结束后,代理律师们的表现与能力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通过本次模拟法庭活动,极大提升了我所青年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实战”办案能力,深入地了解在实际诉讼过程中的各类情况与挑战,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技能。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青年律师的培养和发展,为青年律师提供更多学习平台和成长机会。在未来,我所新一批优秀青年律师将继续以蓬勃的朝气,秉承专业严谨的法律服务精神和综合素质,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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