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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谣言说“不”!这些典型案例“很警示”​

2024-04-29 16: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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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谣言 共建清朗家园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个人都是信息传递的参与者和把关人。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为有效净化网络空间,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严打高压态势,给广大网民构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引导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网络规范,依法文明理性上网,共同抵制网络乱象。

案例一

蒋某某编造“2024年1月1日辅警将全面转正”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10日,网民蒋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2024年1月1日辅警将全面转正”的不实信息。

经查,蒋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编造“辅警将全面转正”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西安浐灞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蒋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网传“万州一女童向污水道投掷鞭炮发生爆炸致一人死亡”网络谣言案

1月21日,某网络平台上发布了一则视频,该视频信息称重庆万州一女童与同伴玩耍时,将鞭炮投掷进污水道井盖内,发生剧烈爆炸,导致一名当事儿童死亡,引起网友关注。

经相关部门核实,1月21日15时42分,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南滨上院小区居民黄某(男,9岁)与两名玩伴(均未受伤)在小区门前空地玩耍时,将点燃的鞭炮丢入地面一下水道内,引燃沼气掀翻井盖,造成黄某头部受伤及旁边停放的一辆白色小轿车受损。随后,黄某被送医治疗,已无生命危险。网传“万州一女童向污水道投掷鞭炮发生爆炸致一人死亡”信息为不实信息,目前,该视频已删除。(来源:“重庆辟谣”微信公众号)

案例三

邹某某编造“环卫工人盗窃枇杷被行政处罚”网络谣言案

湖北仙桃网民邹某某为蹭热度博取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编造发布“重庆一环卫工人因盗窃一斤枇杷被公安民警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虚假谣言文章,文章累计评论80余条,造成恶劣影响。该网民对其编造不实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镇某某编造“某民警在元宇宙赚钱”网络谣言案

网民镇某某因参与并推广一项名为“原力原宇宙”项目,为提高通过投资此项目可赚钱的可信度和公信力,故意虚构“湖北荆州某派出所民警周为伟(虚构人名)通过元宇宙赚钱”等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五

熊某某编造“交警不查酒后驾车”网络谣言案

湖北荆州网民熊某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自己事先在监利市红城乡“曾庙草莓园”摘草莓的视频,配文“酒驾过来摘草莓,没事,交警不查”等字幕,虚构酒后驾车的事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

杨某购买假警服网上发布谣言案

湖北黄石网民杨某为吸引眼球,多次在手机购物软件上购买警用标志服装,并穿着该警服拍摄视频发布在社交媒体上。经查,其非法持有警用标志服装二十二件,警服配件一袋。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收缴其非法持警用服装及配件。

案例七

杜某编造“黄州自来水来自臭水塘”网络谣言案

湖北黄冈网民杜某因为宣泄自己心中不满,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自行剪辑发布“黄州自来水来自臭水塘”的虚假内容视频,引发社会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故意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原标题:《对网络谣言说“不”!这些典型案例“很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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