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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卡上交的背后是什么,从法律角度为您解读
原创 雷春波&郑芷茹 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将工资卡上交,基本上就等同于将工资的控制权转移到了另一个人的控制之下,这在法律上就是全额赠与给对方了吗?我们需要分不同阶段来讨论,在恋爱期间和在婚姻期间,上交工资卡会有不同的法律意义。
1、如果双方是在恋爱期间现实生活中,一个很常见的情景是,小情侣在恋爱的时候甜甜蜜蜜,男孩把工资卡给到了女孩;后面感情不好了,两人分手了,男孩很有可能就会说把我所有的工资还给我。那么工资到底要不要还呢?
一般认为,在恋爱期间,将工资给到另一方的行为,在法律上宜定性为“保管”。在恋爱期间,经双方同意,可以进行开销。剩下的部分,仍归所有者。
除了工资之外,恋爱期间的其他金钱来往
恋爱期间有一些来自另一方的大额的红包和转账,又是否需要返还呢?
对于这个问题,也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进行的赠与,那就是彩礼,当结婚这一条件未能达成时,应当返还;如果并不是以结婚为目的,则不需要返还。
除此之外,对于节日、生日转账的带有特殊意义的金额,如521、1314等,是为了表达心意的一种赠与,也无需返还。
2、如果双方是在婚姻存续期间
因为一本薄薄的红色结婚证书,双方的权利义务就发生了重大的变更。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后双方的收入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收入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工资转移这一行为更像是左兜揣到右兜,在谁控制之下,就由谁来负责保管和开销,并不从本质上改变工资的夫妻共有性质。
在扣除日常花销和用于家庭生活的部分后,剩下的部分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有一天婚姻破裂,就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结束语夫妻双方之间是平等互助、彼此扶持、共同成长的,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遑论上交,更不应该存在一方供养另一方的极端情况。
对于处于亲密关系之中的两人来说,对他们身份的最佳界定是队友。任何一方作为一个完整的人,都是有独立的存在价值的,要自己实现自己的经济自由和精神自由,而不是成为靠着另一半供养的吸血生物。
当然,有一些家庭在考虑后,一方成为bread winner,一方成为care giver,这当然不属于“供养”或“上交”的情形,是两个人在商量后为了家庭利益最大化做出的选择。
雷春波家与家律所 高级合伙人
上海市徐汇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
办理数百起婚姻家事案件,处理资产上百亿元,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及高超的调解技巧,擅长离婚纠纷、继承纠纷、家族财富管理及传承规划等
郑芷茹家与家律所 资深律师
参与徐汇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项目的纠纷调解
擅长涉外离婚纠纷、婚前/婚内协议、家族财富管理及传承规划等
原标题:《工资卡上交的背后是什么,从法律角度为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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