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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公司员工互为被告,法官能动履职化解关联纠纷

2024-05-09 19: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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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件关乎大民生。槐荫法院每年办理的一万多起案件中,“小案”占据相当比例,但每一件小案背后都可能关涉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是百分之百的大事。槐荫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将“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融入每一起案件中,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以个案公正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

本期案例,看刘佳法官团队如何一揽子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

黄某自2022年6月入职某公司,担任该公司人事经理岗位。2023年7月,黄某因擅自操作企业微信导致企业微信群解散,该公司以黄某严重失职造成客户资料流失为由辞退黄某,并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赔偿因其工作失误导致的损失共计两万六千余元,黄某亦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防暑降温费及休息日加班费共计九万余元。

开展化解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是否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争执不下,黄某辩称管理企业微信群并非其主要职责,且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企业微信群的解散与黄某退出企业微信群有直接关联。某公司坚持企业微信群解散是由于黄某作为该群的创建人,擅自退出群聊导致群聊解散,客户资料丢失。法官在了解到该情况后,并没有急着出具裁判文书,而是选择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外沟通,通过多次的庭外调解、庭前调查,法官向当事人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并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某公司向黄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防暑降温费及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共计16000元,某公司不再向黄某主张赔偿损失,双方之间的争议一次性解决。

经验总结

案件当事人享有提起诉讼、坚持诉求的权利,但任由当事人一味地“走下去”,也极有可能使其“走弯路”。该案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矛盾难以调和,简单地出具判决结案迎来的结果极大可能是当事人双双上诉、矛盾升级。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贯彻能动履职的理念,一次性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一揽子化解关联纠纷,不仅避免程序空转、缩减司法程序周期,也能尽可能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以最少的司法资源实现最大的诉讼效益,实现服判息讼,体现司法温度。

原标题:《【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公司员工互为被告,法官能动履职化解关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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