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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庭长庭审示范月丨西城法院副院长毕菲开庭审理一起涉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案件

2024-05-09 22: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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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上午,西城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原告某企业诉被告某省财政厅、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该案由西城法院副院长毕菲担任审判长,会同行政审判庭审判员葛明柱、周光庆组成合议庭。北京市人大代表余清臣、田春艳、杜岩现场观摩庭审,西城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莹一同观摩。证监会、市区行政机关与院中层领导、干警代表30余人到场旁听学习。

本案系政府采购过程中衍生的行政处罚案件。原告参与了某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招投标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原告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证书有效期与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不一致的情况。某省财政厅经调查、处罚前告知、听证后作出被诉处罚决定。原告不服,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财政部经审查作出被诉复议决定。

法庭上,原告诉称,原告对提供虚假认证材料不存在任何主观故意心态,不应当予以处罚,虚假认证材料并非原告制作,而系第三方供货商提供,且并未在投标过程中起到实质性作用,原告更未因此中标。即使对原告进行处罚,某省财政厅作出的处罚决定也畸重,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比例原则。

某省财政厅辩称,原告对认证证书未尽审慎审查义务,具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主观过错,且原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属于实施性违法行为,与其是否中标无关,原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被诉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对其处罚符合过罚相当原则。

财政部辩称,被诉处罚决定和被诉复议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原告的诉讼理由不能成立,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求。

庭审中,在审判长毕菲的引导下,各方当事人就原告是否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被诉处罚决定结果是否合法适当、被诉处罚决定程序是否合法等焦点问题充分辩论,庭审过程规范严谨、重点突出、脉络清晰,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现场气氛庄严,井然有序。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政府、企业都积极践行法治理念。政府采购活动直接关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企业要依法依规参与投标竞争,提升产品的服务质量,惠及社会。行政机关也要严格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行使监管职权,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规范,通过公正的行政执法确保招投标领域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庭审结束后,与会的市人大代表做了点评发言,旁听案件的中层领导、干警代表发表了观摩体会。

北京市人大代表余清臣:

这是一堂意义重大和内容丰富的法治公开课,对引导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保持诚实守信原则、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管有明显的指导意义。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具体到企业需要依法经营、行政机关需要依法行政。在企业和行政机关产生纠纷需要司法机关处理时,法院需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做出公开公正的裁判。在本次庭审活动中,合议庭成员提前做出充分的准备,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有序、有重点地推进庭审活动,全面保障了原被告诉讼权利,兼顾促进了企业合规经营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北京市人大代表田春艳:

今天的庭审观摩让我对司法公正有了更加直观和生动的感受。本案是一起因投标材料虚假导致被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件,属于招投标领域的热点问题,涉及投标资料多,专业内容多,调查难度大。投标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意。通过旁听庭审,不仅让我对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认定标准有了深入了解,也让我深刻意识到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做好程序规范的重要性。这场庭审通过以案释法,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北京市人大代表杜岩:

这是一场高质量的示范庭审,合议庭对案情的总结清晰明了,争议焦点把握准确,法庭审判逻辑严密,庭审节奏把控流畅,充分展现了北京法官超高的审判素养和审判水平。这也是一起招投标领域典型案例,一方面提示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经营,监督行政机关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公平公正执法,另一方面也让我深知法治国家的建设需要企业和政府共同努力,汇聚双方强大合力。这个案子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不仅体现了西城法院对审理重大典型案例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全面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带头作用的决心,为各位法官点赞!

北京市财政局采购处处长

屈丽敏:

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今天庭审让我受益匪浅。政府采购对采购程序以及后续违法行为处理处罚的规定有一套严格的法律法规体系,而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是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常见的违法情形。今天的旁听,让我深入思考具体执法中的几个问题:一是两个认定,虚假材料的认定和“谋取中标、成交”的认定问题;二是过罚相当,如何考量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作出过罚相当的行政处罚;三是严格执法与审慎执法的关系,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包容审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边界和关系问题。政府采购监管任重而道远,需要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政府采购执法精细、公正、文明。

行政庭庭长王玲:

本次庭审所选的案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无论是庭前告知内容的规范性、当事人权利保障的充分性,还是争议焦点归纳的准确性、实质争议审理的专业性,都充分发挥了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将法律规则与行业惯例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释法说理相结合,将公正审判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行政庭法官颜九洲:

作为青年法官,很高兴能有这次学习观摩的机会。今天的庭审规范、严谨、专业、高效,通过以案释法生动呈现了招投标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的司法观点,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法官的专业素质和审判能力,为我们树立示范和标杆。今后,我们也要着重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和审判业务能力,坚持以更高质量的庭审活动,切实回应好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要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法槌起落,正义得彰。院庭长带头办案,是法官角色的回归,也是发挥“头雁领飞,群雁齐飞”示范引领效果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西城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进一步压实“院庭长庭审示范月”活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作用,以庭代训、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全院审判质效,全心全意答好公正司法的新时代问卷。

供稿:行政庭 王麦依

供图:王雅娜

制作:冯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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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院庭长庭审示范月丨西城法院副院长毕菲开庭审理一起涉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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