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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也有“有效期”吗?| BRTV民法典通解通读

2024-05-10 17: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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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可以继承遗产吗?家住石景山的小王就遇到了一个难题,她拿着奶奶的遗嘱想要过户一套房产,却遭到了叔叔的强烈质疑,叔叔认为小王没有在有效期内接受遗赠,所以应认定无效,那么什么是遗赠的有效期?有效期有多少天呢?错过了关键的有效期,就真的和遗产无缘了吗?

近日,北京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民法典通解通读》栏目特别邀请到本案主审法官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贾艳杰以及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侯蓓丽、媒体评论员马良、心理专家柏燕谊共同探讨此案。

案情简介

李老太与王大爷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共育有二子,即王老大、王老二。小王是王老大的女儿。2010年7月1日,王大爷去世。2022年7月3日,李老太去世。

不久,小王将王老大、王老二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李老太单独所有的位于石景山某小区房屋。小王称,李老太于2022年5月7日订立自书遗嘱,将该房屋指定由她继承。并且,小王在2022年7月5日李老太葬礼上出示了遗嘱,又于2022年7月24日通过王老大向王老二出具书面接受遗赠声明,这足以说明她在知道受遗赠后60天内已经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该房屋就应该归她所有。

王老大同意把房屋过户给小王,但王老二坚决反对。王老二称,一方面他不认可遗嘱的真实性,另一方面他认为小王就在李老太订立遗嘱的现场,知晓遗嘱的内容,但小王过了80天才做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应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为证实该遗嘱真实性,小王申请对该遗嘱是否为李老太所写进行鉴定,并提供李老太立遗嘱时视频佐证。后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载明:案涉遗嘱内容与李老太样本字迹是同一人所写。

判决结果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小王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是否在法定60日期限内。小王于2022年7月24日表示接受遗赠,并未超出法定60日期限。即便以李老太做出遗嘱之日为计算点,小王也于2022年7月5日李老太葬礼当天向王老二出示过案涉遗嘱,视为以行为表示接受遗赠,亦未超出法定期限。最终,法院判决李老太名下坐落于石景山某小区房屋由小王继承所有。

法官说法

01

关键的60日”从何时起算?

这个60日的起算点需要区分受遗赠人是在被继承人生前知道还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知道遗赠。如果受遗赠人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知道,那么60日的起算点就从受遗赠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事实之日起算。如果受遗赠人是在被继承人生前就知道,因为遗赠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虽然受遗赠人生前就知道受遗赠,但也不能在被继承人生前作出表示,这种情况下,60日就应该从被继承人去世之日起算。

02

什么样的遗嘱类型,继承人都要有所回应吗?

同样都是立遗嘱,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把遗产给法定继承人,这种是遗嘱继承,不需要继承人作出回应,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继承人接受继承。另一种是把遗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种是遗赠,需要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第一顺序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面的继承人是不包括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本案中,李老太把财产给孙女就是典型的遗赠,需要小王在法定期限60日内作出是否接受的意思表示。

视频来源 | BRTV纪实科教

原标题:《遗嘱也有“有效期”吗?| BRTV民法典通解通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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