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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24-05-11 19: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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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莲花县法院调解了一起矛盾尖锐、案情复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01

案情回顾

原告诉称:2019年,其在被告刘某及已故合伙人熊某共同承包的翻新工程中,承接了一项油漆工程施工任务。双方已就油漆工程的面积和价格进行了核算,确认工程款总计为30余万元。施工过程中原告从主要负责监工的熊某处领取了工程款14万元。完工后,双方就尚欠工程款列了油漆工程结算清单,写明尚有22万元工程款未结清等。现由于熊某去世,被告刘某拒绝支付工程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遂诉至法院。

被告辩称:自己并非工程的承包方,而是受雇于承包方参与工程事务。原告提交的工程结算单中自己没有签名,工程款也是由已故的熊某负责转账支付,现在熊某已经去世了,这个结算单的真假性不确定。并称原告所完成的工程量尚未经过正式结算,且施工质量也不合格,被告要求,如需其支付工程款,必须先对工程进行专业鉴定以确定工程量和质量是否达标。此外,被告还声称自己身患重疾,经济状况有限,因而无力支付剩余的工程款项。

02

法院调解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认真翻阅案卷材料,详细了解原、被告之间的纠纷起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同时前往案涉工程(现已完工)处向发包方作详细询问调查,对本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并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试图为双方进行调解,沟通中发现原、被告矛盾非常尖锐,基本无调解的可能,遂安排了开庭审理。

在开庭调解环节,承办法官再次征询双方的调解意愿,考虑到本案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案件事实认定需要经过工程鉴定才能查清,鉴定不仅周期长,费用高昂。为减少双方诉累,承办法官就本案的证据材料、工程施工情况以及走访案涉工程做的询问调查、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的诉讼风险等给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经过承办法官多番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刘某一次性支付6万元给原告,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该案是莲花县人民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次生动实践,是其积极履行司法职能、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又一典型案例。莲花县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把能动司法理念贯穿到司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目标,为营造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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