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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四维”履职反家暴工作法—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4-05-14 16: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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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州省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利益保护需求,通过“搭建平台载体、突出监督办案、注重分析研判、内外纵横一体”方式,创新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作用,联合职能部门织密“反家暴保护网”,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促进家庭和谐,防范重大风险,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溯源治理。2023年以来,办理涉家暴支持起诉案件32件,化解21件,调和家庭矛盾纠纷100余起。

一、搭建平台载体,能动履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反家庭暴力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使涉家庭暴力民事纠纷案件得到快速、妥善解决,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成立“蓝枫港”反家暴工作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与法院诉前调解的职能优势,从根源上制止家庭暴力。为弥补法、检两院存在的职能短板,该院联合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共同签订了《反家暴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将制止家庭暴力贯穿“前端化解”、“中端防控”、“末端管治”全过程,以联合宣传增强群众意识,以协作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以信息共享推动全方位管控,以线索移送确保全面防范,搭建妇女维权“快速通道”,实现司法化办案与行政化保护配合衔接,形成反家庭暴力的强大合力。2023年以来,“蓝枫港”受理的线索中,由县法院移送20余件,县司法局移送5件,县妇联移送3件,联合县妇联化解家庭矛盾纠纷30余起。

二、突出监督办案,积极履职,有效维护妇女权益。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高质效办案理念,以抓实办案为基础,在办理涉家暴民事监督案件特别是涉家暴支持起诉案件时,更加注重积极履职,依法全面支持当事人维权。一是通过调查核实手段,协助当事人调取报警记录、就医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揭露家庭暴力“面纱”,让其无处遁形。二是帮助拟写民事起诉状,并帮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提请网上立案,协助法院做好调解工作,出庭宣读《支持起诉书》,展示检察机关调取的证据等,有效支持当事人维权。三是跟踪诉前调解、审判与执行全过程,协助当事人申请保全、强制执行,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等,服务当事人维权。四是聘请心理咨询专家担任工作室心理辅导员,全面关心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帮助受害者走出家暴“阴霾”。如,在办理杨某某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件中,帮助杨某某调取了报警记录、就医记录、婚内共同财产等证据,并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同意离婚的调解协议,避免矛盾升级,解决了困扰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

三、注重分析研判,创新履职,遏制家暴风险升级。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专业团队,对辖区家庭暴力情况全面开展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婚恋、家庭矛盾是引发该地区刑事命案的重要原因,占比约45%。据此,该院对办理的家庭暴力支持起诉案件逐案进行社会影响和办案风险评估,协同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性的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家暴升级,最大限度化解家庭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一是积极协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以司法力量震慑施暴者,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受害者生命健康安全。二是将案件信息和风险情形及时报送县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统筹推送至当事人属地基层乡镇人民政府,并开展持续跟踪,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三是建立家庭暴力受害者回访档案,根据案件情况,评定风险等级,联合妇联对矛盾纠纷进行调处,与施暴者进行警示谈话,防范家庭暴力情形再出现。如,在接待当事人韦某某时,因其多次被丈夫持刀威胁,该案存在较大风险,遂将该情形报送综治中心,并联合县妇联入户走访,防范“民转刑”事件发生。

四、内外纵横一体,融合履职,营造“有家无暴”氛围。家暴不是家务事。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拓展工作思路,通过“横向协作、纵向一体、内部整合”等方式,依托“办案效能提升、工作机制完善、联动宣传引导”等举措,有效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切实营造“有家无暴”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提升办案效能,办好支持起诉案件的同时,畅通检察系统内部线索移送渠道,及时移送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的线索,对涉嫌刑事犯罪、行政机关履职不当等情形,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如,在办理王某某支持起诉案件中,发现王某某因遭受家庭暴力多次报警,但公安机关均未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该案暴露出公安机关未全面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损害了妇女群体合法权益,针对该问题依法向县公安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案件提前介入、法律监督、司法救助等一揽子工作衔接顺畅,提升反家暴工作质效。如,通过办案,积极探索开展跨区域协作配合工作,与黔南自治州长顺县院签订了《关于联合开展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的协作意见》,畅通跨区域信息共享与线索移送机制,并对困难当事人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全面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三是联动宣传引导,通过联合法院、妇联、教育、工会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设立并对外公布涉家暴违法犯罪举报热线,接受、及时处理家庭暴力问题线索,结合各职能部门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医疗救助团队等方式,提升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效预防家庭暴力,营造“有家无暴”良好氛围,促进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

原标题:《【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四维”履职反家暴工作法—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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