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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统计监测报告

2024-05-17 11: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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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为全面反映《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年-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进程,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广东省统计局根据《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统计制度,从儿童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七个领域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果显示:2022年《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安全保护不断加强,受教育水平持续提高,儿童福利保障进一步完善,成长环境日趋优化,儿童法律保护机制日益健全,全省儿童发展状况取得新进步。

01

儿童与健康

(一)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2022年,全省共有妇幼保健机构132家、床位数达到2.76万张,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地级市达标率为77.27%。

(二)儿童死亡率逐渐下降。2022年,全省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31‰、2.27‰、3.46‰,三者均达到规划目标。

(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不断强化。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2022年,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产前筛查率分别为67.33%、93.80%,比2021年提高19.09、0.28个百分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新生儿访视率分别为99.41%、99.03%、96.62%,均达到规划目标。

(四)儿童疫苗接种有效落实。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维持较高水平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2022年,全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为99.72%,与2020、2021年基本持平,已达到规划目标;其中卡介苗、脊灰、百白破、含麻疹成分、乙肝、甲肝、乙脑、流脑等8种疫苗接种率全部达到99.69%以上。

(五)儿童健康管理得到加强。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提升儿童保健服务的质量。2022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为92.08%、95.90%,均已达到规划目标。

(六)儿童身心健康得到重视和保护。增强儿童体质,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2022年,全省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3.68%,高于2020、2021年2.08、1.61个百分点,已达到规划目标。2022年,全省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良的比例为57.57%,比2021年提高3.34个百分点。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2022年,全省小学、中学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校比例分别为76.93%、90.74%,分别比2021年提高16.94、11.09个百分点;中学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和性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的学校比例为82.45%,比2021年提高2.05个百分点。

02

儿童与安全

(一)儿童伤害死亡不断下降。创建儿童安全环境,儿童伤害死亡、溺水死亡率逐渐下降。儿童伤害死亡率从2021年的8.12/10万人下降到2022年的7.17/10万人;儿童溺水死亡率从2021年的2.69/10万人下降到2022年的2.02/10万人。

(二)儿童用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完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加大抽检监测及不合格产品处罚力度。2022年,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为100.00%,与2020、2021年持平;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4.62%,分别比2020、2021年下降10.52、6.74个百分点。

03

儿童与教育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扩大。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普惠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22年,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104.47%,比2021年提高0.33个百分点,已达到规划目标。全省共有幼儿园21566所,在园幼儿498.05万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6.46%,比上年提高0.78个百分点,已达到规划目标。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发展,城乡一体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22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5.81%、99.93%;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100.00%,比2021年提高0.06个百分点。

(三)高中阶段教育[2]不断加强。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2022年,全省共有普通高中1121所,在校生211.78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7.58%,比2020年提高0.29个百分点,已达到规划目标。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2022年,全省共有中等职业教育[3]学校372所,在校生94.22万人,分别比2020、2021年增加7.54、3.92万人。

(四)特殊教育进一步完善。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进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全覆盖。2022年,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52所,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在校学生7.24万人,分别比2020、2021年增加1.03、0.31万人。

04

儿童与福利

(一)儿童医疗保障得到加强。巩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权益。2022年,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247.37万人,分别比2020、2021年增加155.81、32.33万人。

(二)儿童福利水平不断提高。孤儿[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生存、发展和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22年,机构内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保障标准分别为1949元和1313元,分别比2021年增加66元和86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保障标准与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相同。全省共有28511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分别比2020、2021年增加10872、643人;共有31.55万名儿童纳入低保对象范围。

(三)基层儿童服务机构均衡发展。完善县、镇、村三级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构建家庭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的儿童保护体系。2022年,全省共有儿童福利机构106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31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25862个,分别比2020、2021年增加485、110个。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2022年,全省共配备儿童督导员1860人、儿童主任29575人。

05

儿童与家庭

(一)家庭文明建设进一步优化。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中心建设,统筹指导服务工作,市、县、镇三级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提供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2022年,妇联组织参与建设的城市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为6675个,分别比2020、2021年增加224、85个;妇联组织参与建设的农村社区(村)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18632个,比2020、2021年增加1685、713个。

(二)托育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2022年,全省共有6000家机构提供托育服务,托位总数30万个。

06

儿童与环境

(一)儿童文化产品不断增加。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精神文化产品。2022年,全省出版儿童图书出版物5334.31万册(张),比2021年增加3531.15万册(张);出版儿童音像制品1004盒(张)。全省公共图书馆共有少儿文献3095.49万册,分别比2020、2021年增加726.12、482.81万册。全省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为16549.00小时;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片播出时间分别为42864.00、37390.00小时。

(二)儿童活动场地和内容不断丰富。组织和引导儿童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各类劳动和社会公益实践,力所能及参与社区、城市建设和治理。2022年,全省共有社区少先队实践教育营地(基地)数量2869个;青少年参加科普宣讲活动、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分别为777.40、803.99万人次。全年处置网上危害儿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123万条。

(三)儿童成长环境持续优化。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建设美丽广东,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2022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9.30%,比2020、2021年分别提高6.60、0.20个百分点,已达到规划目标。截至2022年末,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为100.00%、96.00%。

07

儿童与法律保护

(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断健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落实法律监督、司法建议和法治督查制度。截至2022年末,全省共设少年法庭160个,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162个,比2021年增加3个。完善司法保护制度,司法工作体系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特殊需要。2022年,未成年人得到法律援助14846人次,比2020年增加3111人次;231人得到人民法院、司法系统提供的司法援助。

(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依法严惩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教育。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依法采取教育矫治措施,及时发现、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2022年,全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2.46%,分别比2020、2021年下降0.37、0.01个百分点。全年查处侵犯儿童权益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18次。

注:

[1] 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2]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附设中职班、技工学校和国家开放大学中职部。

[3]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附设中职班和技工学校。

[4]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的、并已经领取了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未成年人。其中集中养育孤儿是指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或寄养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是指在社会上分散供养,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抚养义务、履行监护职责的孤儿。

[5]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原标题:《2022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统计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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