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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法院首例涉诉信访听证,“12345”举措为您开启信访法治化!
2024年5月16日下午,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涉诉信访案件组织召开信访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系晋宁法院针对涉诉信访案件首次组织开展。
听证会场设在晋宁法院七楼数据中心,为确保听证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经邀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法学会派出的法律咨询专家、律师代表,及信访人所在街道办、村委会相关人员11人担任听证员,区法院副院长张锐华主持听证。信访人黄某及其法律援助律师参加。
听证会上,信访人充分陈述了个人诉求、事实理由及相关依据,听证员就相关事项向信访人、责任单位进行提问。在充分了解该信访事项争议焦点、信访人诉求后,听证员发表听证意见并认真进行了评议,形成听证结论。此次听证,是晋宁法院信访听证“12345”举措的实践转化,为信访人搭建平等对话、多方参与的诉求反映平台的同时,提高了信访案件办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是自觉接受监督和主动听取各界意见的有效实践,为今后推动信访矛盾的化解积累了宝贵经验,是对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决策部署的有益尝试。
近年来,晋宁法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以“如我在访”的理念切实创新机制、搭建平台、优化服务,聚焦全面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与促进涉诉信访矛盾实质化解,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申诉信访案件听证规则》,在前期充分论证、反复修订的情况下,制定出台了《晋宁区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听证程序工作办法(试行)》,并据此提炼梳理出涉诉信访听证工作“12345”举措。01
“1”是“一会听证”
即按照工作办法规定的程序,就需要听证的涉诉信访案件制定听证方案,以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多元参与、便民高效为原则,组织召开听证会。
02
“2”是“两头联通”
信访听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律师等社会人士共同参与,同时联合区委政法委、公检法司及政府机关,实现社会公众多元参与评判矛盾纠纷,从而融合民心和政策,联通情理和法理。将涉诉信访处置置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公开听取信访人的申诉和质疑,不回避矛盾、不遮掩事实、不闭门造车,自觉为信访处置权力“上锁”,杜绝“灯下黑”。
03“3”是“三员建库”
即贯彻执行多元参与的原则,在法律专业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行业人员三类人员中选聘听证员,进行人员建库和管理,群策群力从不同角度听取意见、拓展思路,聚力寻求息诉罢访“最优解”。
04
“4”是“四个到位”
即前期准备到位、法律援助到位、权利保障到位、诉求论证到位。一是听证会前七天做好听证方案的制定、完成相关筹备工作如人员邀请、通知送达、权利义务告知等,做到准备到位;二是针对未委托律师代理的信访人,通过司法局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做到援助到位;三是听证过程中充分保障信访人的陈述申辩权利,并做好需要的服务保障,做到保障到位;四是听证员会后论证过程中,充分听取各听证员的意见,并全程记录在案,做到论证到位。
05
“5”即“五日回复”
听证结束后,围绕信访人诉求,经全体听证员讨论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结论,并在听证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信访人及代理人。
下一步,晋宁法院将继续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目标,立足群众需求,扎实推进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更好的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真正提升人民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将信访法治化真正走到老百姓的轨道上,也让群众“理有地方说、苦有地方诉、话有地方讲、事有人去做”。原标题:《晋宁法院首例涉诉信访听证,“12345”举措为您开启信访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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