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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审批,没证件,不做防护……罚!
2024-05-21 10: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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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作业具有
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的特点
若是操作不慎,防范措施不到位
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5月13日,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介休大队监督人员在对介休市景泰家园一正在装修的门面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男子张某在该门面房内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现场未做安全防护。经调查,张某未取得动火作业审批证便擅自作业,且未通过正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也未做安全防护,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张某处以500元行政处罚。
电焊作业属于明火作业无证焊接
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
焊接时未清除周围可燃物等
这些违规焊接行为
是被明令禁止的!
敲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规电焊一旦引发火灾涉事主体可能涉嫌
重大责任事故罪!
相关作业人员一定要
注意以下安全注意事项
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原标题:《未审批,没证件,不做防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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