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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法庭”:家门口的司法服务站

2024-05-21 19: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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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大格局,在“1·3·N”调审解纷工作站基础上,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探索走出“共享法庭+网格法官”新路径,将司法服务的载体和触角延伸至第一线,切实办好群众身边利益“小事”,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大事”。

以便民利民为目标,拓展解纷“新空间”

“共享法庭”旨在通过“一终端、一条线、一块屏”,打破传统法庭的时间、空间限制,将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工作触角延伸到街道、村委等社会治理最前端。“共享法庭”聚焦基层矛盾纠纷高发区域和重点群体,将法官的专业法律知识和村委干部、调解员的一线工作优势相结合,形成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闭环。

截止目前,嵩明法院立足“一终端”,于诉讼服务中心、牛栏江镇、部分村委会,联动建立“共享法庭”7个,指导调解20次,化解矛盾纠纷7件,参与基层治理工作9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于诉前。

“一条线”回应群众诉求,通过互联网连接法官、调解员、人民群众等主体,将纠纷化解网络布局在村委、行业一线,在线整合大量法治资源,建立起触手可及、人人共享的数字空间,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共享法庭”作为建设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窗口,一方面,打破了人民法庭在提供司法服务方面的时空限制,网格法官通过“共享法庭”,及时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的在线指导、答疑工作,实质参与所挂钩村委会的矛盾纠纷化解,节省解纷时间成本。另一方面,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调度平台,依托“共享法庭”与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实现联动,共同构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进一步拓展信息联动的深度和广度,实现跨地域事务协同办理。

以共治共享为先导,汇集解纷“强力量”

在某土地案件纠纷化解过程中,网格法官通过“共享法庭”询问当事人:“经过调解,你还有没有什么诉求呢?”

当事人线上回应:“听了你们给我普及的法律法规,我也想明白了,我们没有什么争议了,谢谢法官。”

这场“跨越空间”的调解,是嵩明法院依托“共享法庭+网格法官”机制,参与牛栏江镇“2+3(1)+N”机制实体化工作的生动实践。在纠纷的实质化解中,各部门形成分层过滤机制。如法律适用方面,由法院“网格法官”线上答疑,以案释法;矛盾化解方面,由司法所全流程参与,共同劝解释明;情理结合方面,由村委会“面对面”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矛盾预警方面,由派出所提前介入,排查风险;信访问题方面,由综合治理中心一一回应,提出方案。

“共享法庭”进一步深化党委政府与法院的协调联动,切实搭建起“法院+N”联动联调平台,凝聚多元解纷力量共同为矛盾纠纷“把脉问诊”,通过“共享法庭”,当事人最终解开心结、息诉罢访,助推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目标,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

以共享法庭为抓手,增强解纷“实效性”

哪里有需求,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一方面,通过搭建“线上+线下”的纠纷化解“桥梁”,不仅增强了辖区村委会纠纷化解力量,也为群众提供了纠纷化解“点单上门”服务,减轻群众诉讼成本。

另一方面,在“共享法庭”的实质运行中,有效传导了“以和为贵”理念,通过送法下乡、巡回审判、法治宣讲、摆摊普法等方式,协助基层研判社会治理法律风险,提供相邻纠纷、劳务纠纷等风险预警评估,对矛盾隐患及苗头性问题等开展联合化解,助力纠纷化解多元化、便捷化、高效化。

下一步,嵩明法院将继续深化“共享法庭”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有效融合“共享法庭”与“网格法官”作用,引导不同矛盾纠纷以最优方式在诉前化解、诉中处理、诉外解决,以诉源治理成效赋能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共享”合力。

供稿:四营人民法庭

编辑制作:张蕊

一审:李春雷

原标题:《“共享法庭”:家门口的司法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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