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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政策怎么不“灵”了?民企盼望好政策还有“好操作”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上海各级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助力企业发展!然而,有些政策在具体“操作”时却给一些民企带来了新的“困惑”......究竟怎么回事?
日前,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建平调研走访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装饰安装等相关民营企业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民营企业家心声。

调研中,部分民营企业家表示,对于中小民营企业,大多项政策还缺乏可操作性,落实欠到位。
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营改增”政策、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民营企业“成本”增加。
由于民营企业多数是中小企业,各类制度规定都有待完善,办事人员能力素质单一,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营改增”政策、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的推进,办事的“难度”、办事的“时间”成本反而明显增加。
如增值税发票管理,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审批到改革后增值税发票可以直接窗口申请购买,再到如今为了风险防范,导致一般民营企业在开业的头二年里几乎无法正常获得经营所需的发票数量,单这一项就要耗费企业主大量的精力物力,正常业务也无法得到开展。

由于民营企业多数是劳动密集型,劳动用工基本都是农村进城务工者,人员流动性大,且没有劳动关系。按现行政策,凡在企业里发工资的人员都要缴纳社保。
从2019年1月开始,社保征收方式变为税务机关代征,企业在向税务机关申报个税时,就得上缴社保金。对于几百人甚至千人的企业,每月缴纳社保金就是几百万,明显加重企业负担。更何况人员流动后,企业缴纳的部分还无法“带走”,对于劳动用工者没有得到实惠。

由于民营企业运营之初,不太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具备环保、消防、安监等专业人员,政府在资质审查时过于强调企业人员持有证书等情况,往往是“一刀切”,没有一定的人员数量、场地面积等,就很难过关。有时环保、消防等检查频繁,企业疲于应付,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由于担心民营企业的资质、诚信、企业实力等原因,往往在土地资源、不动产资源、能源资源等配置方面,对民营企业有“歧视”,更倾向于将资源配置给公有经济体、外资经济体等。有时获得生产经营相关的资源时,需要付出比其他类型企业更高昂的成本。

如何实现既有“好政策”又有“好操作”
完善相关部门与民营企业定期沟通制度。在严格依法行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前提下,继续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坚决防止“一刀切”式的审批方式。完善相关部门与民营企业定期沟通制度,听取民营企业对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确保好政策能够让企业和劳动者得实惠。


(原标题为《这些政策怎么不“灵”了?民企:“好政策”还需“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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