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9月1日起施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公布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5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处分工作的原则。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明确适用对象的范围。
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
三是规范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
在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持衔接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类和期间。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将“三个区分开来”有关要求转化为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
四是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
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规定的有关违法行为具体化为51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
五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规范处分程序以及复核申诉、纠正纠偏等制度,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对处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推 荐 阅 读
▶西宁市人民政府通告▶关于开展青海省2024年常规选调生选调体检、考察工作的通知▶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最新招聘公告▶省内这些路段预计会受降雨影响!▶最新!加开临时旅客列车来源:中国政府网
以上图文,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内容仅为作者观点,并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转载请注明出
原标题:《9月1日起施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公布》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