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教唆未成年人设卡拦截车辆,山东宁阳“路霸”一审3人获刑

山东省检察院公众号
2018-12-24 21:04
一号专案 >
字号

12月20日,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宁某等人教唆、引诱未成年人敲诈勒索罪一案一审不公开开庭宣判。

庭审现场 宁阳县人民检察院 图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间,被告人宁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纠集被告人高某、未成年人朱某某、魏某某、孔某某组成恶势力团伙,在宁阳县辖区内,对外宣称保证货车途径曲阜路段不受交通、交警查处,以拉送石料的货车为对象收取150元至200元不等“带路费”。对不同意其带车的车主,该团伙采取拦截车辆、“向交通、交警部门举报货车超载”等手段相威胁,迫使货车车主向其交纳费用共计77050元。

宁阳县人民法院以宁某、王某某等6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作出一审判决: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未成年人朱某某、魏某某、孔某某分别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区分情形,区别适用法律条款,彰显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最大限度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

(原标题为 【扫黑除恶】教唆未成年人,设卡拦截车辆,这伙“路霸”一审宣判!)

    责任编辑:王选辉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