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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妈妈要为9月婴儿割肝续命,孩子爸爸放弃是否违法?

2018-12-25 20: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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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同甘”的时光会让我们迅速记住一个人的好,可只有在真正的“共苦”时刻,才能看清一个人的品性。“再苦再累再难,我绝不放弃可怜的孩子,我要尽我最大的力气!”这次故事的主人公葛某对等待换肝手术的孩子如是说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呢?下面,一起来进入今天的“法眼看婚姻”吧!

葛女士今年25岁,在一家电子厂上班时,认识了同在厂里上班的张东(化名)。谈得来的两人很快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2016年8月,两人在张东的老家连云港举办了婚礼。但由于张东还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个人并没有领取结婚证。

2017年3月5日,儿子小雨的降临,为张家和葛家增添了欢乐。但令大家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孩子出生第42天时,就被诊断为“先天性胆管闭锁”。医生说,如果不治,孩子活不过一周岁。4月28号,小雨进行了“葛西手术”,但该手术只是“胆管闭锁”的一种过渡性治疗方式,只是帮助疏通胆管,术后还要进行肝移植才能彻底治愈。

母亲葛某经思索后,决定自己捐三分之一的肝给小雨。她的父母含着泪支持了女儿的决定。但“老公”张东却一直强烈反对,表示“没钱”“不会去做配型”,并于2017年10月离开了家。

据了解,如果使用亲体肝源换肝,手术费需要20多万元;如果使用外源肝,费用至少30万元,还不包括后期的费用。张家和葛家的经济条件都不好,这笔手术费对他们来说,确实是天文数字。张东说:“孩子查出这个病,跑了这么多医院,钱都花光了,以后的费用会特别高,还不能保证治好,以后复发怎么办?我不敢去赌了。”并对“妻子”葛某下最后通牒:“我决定放弃了,放弃孩子,也包括你。”

天无绝人之路。为了能给孩子实施换肝移植手术,11月13号,葛某和家人一起来到上海仁济医院做伦理审查,因为没领结婚证,她需要走“单亲妈妈”的途径,这样只要一方家庭成员的签字就行了。先前自己已经通过身体检查,再过了伦理审查,就具备了做换肝手术的条件。葛某语气坚定地说:“现在看来,幸亏没有领结婚证,否则没有小雨父亲的签字,伦理关通不过,换肝手术就没法做!”

说法

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婚姻法》还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禁止遗弃家庭成员。《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个孩子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受到法律的保护,张东作为父亲的抚养义务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是他想放弃就能放弃的。他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有悖人性,而且于法不容。

来源:江苏宁嘉律师事务所张磊

编辑:周序

校对:周静

审核:杨易霖

(本文原标题:《法眼看婚姻 | 年轻妈妈要为9月婴儿割肝续命,孩子爸爸却决定放弃!这个举动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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