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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守护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二)
2024-06-16 13: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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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性侵害未成年人是性质极其恶劣的案件,严重危害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影响极大。对此类案件要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治,绝不手软。熟人就是可信任之人?网友便是好朋友?“摸一下”就犯法吗?早恋不会引发犯罪?她同意的也算犯罪吗?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案例,旨在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意识。一起手执“利剑”,斩断“罪恶之手”,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案例2:网恋性侵犯罪
刘某某,男,汉族,23岁,初中肄业,无业,某省某市人。2023年1月,刘某某与伍某某(13岁)网络结识成为朋友,伍某某告知刘某某,她在某地读初一。当月底,刘某某坐车到伍某某所在城市,约伍某某到某宾馆见面,与其发生2次性关系,伍某某家人发现后报警。
刘某某因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特殊、优先保护。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更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制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综合最高人民法院等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江华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原标题:《以法之名 守护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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