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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钱!这些补贴别忘了申领

2024-06-18 08: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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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朋友们

三门人力社保局携满满诚意

为正在梦想征途上的你

精心准备了一份政策指南

希望可以为你

在就业创业途中点亮前行之路

就业类(个人申报)

一、就业补贴

▶ 申报对象: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

▶ 申报对象:到我县依法登记注册的非公企业(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及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派遣公司、金融机构除外,且不包括创办上述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有非绝对控股工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

▶ 补贴标准:

❶ 2020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对取得大专学历或高级技工证书的毕业生,给予每人5400元/年的补贴;取得本科学历或技师证书的毕业生,给予每人7200元/年的补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毕业生,给予每人9000元/年的补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❷ 在养老、家政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给予每年1万元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咨询联系:

三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576-8336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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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申报对象: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 申报条件:在当地以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 咨询联系:

三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576-8336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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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申报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低保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和脱贫人口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 申报条件:属于低保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和脱贫人口的。

▶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3000元/人。

▶ 咨询联系:

三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576-8336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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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困难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

▶ 申报对象:应届回原籍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和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

▶ 申报条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

▶ 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每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 咨询联系:

三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576-8336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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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家补贴

▶ 申报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 申报条件:首次来台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在台州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年龄在35周岁以下,毕业5年内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在职博士,博士年龄放宽到45周岁)和在校取得技师、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

▶ 补贴标准:博士10万元、全日制硕士3万元、全日制本科1万元、全日制专科6千元;其中“985、211”“双一流”及海外名校、在外台州籍高校毕业生、台州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补贴标准上浮30%;在台非公企业工作满3年、满6年的,按原标准再给予第二次、第三次安家补贴。首次来台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博士,也给予第二次、第三次安家补贴 。

▶ 咨询联系:

三门县人才交流中心:0576-8336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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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房票补贴

▶ 申报对象:高校毕业生

▶ 申报条件: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会组织就业或创业的45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本土培养的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的博士研究生;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社会组织就业或创业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首次来台非公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全日制985、211、“双一流”高校本科、一般高校本科(技师)和全日制专科(高级工)毕业生。

▶ 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最高40万元房票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高20万元房票补贴;首次来台非公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全日制985、211、“双一流”高校本科、一般高校本科(技师)和全日制专科(高级工)毕业生在台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后在台购买首套房,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房票补贴。

▶ 咨询联系:

三门县人才交流中心:0576-8336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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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应聘补贴

▶ 申报对象:应届毕业生、高校带队教师

▶ 申报条件:应邀来台州参加组织、人社部门(处室)举办的招聘活动或交流活动的应届毕业生(含选调、选聘,以及线上招聘来台就业、见习实习)。

▶ 补贴标准:应届毕业生市外省内每人次500元、华东地区每人次800元、华东以外地区每人次1500元。提供最长7天的免费食宿。高校带队教师可给予每人次最高3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 咨询联系:

三门县人才交流中心:0576-83361715(线下办理)。

就业类(单位申报)一、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申报对象:中小微企业

▶ 申报条件:新招用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一次性给予全额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 咨询联系:

三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576-8336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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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见习补贴

▶ 申报对象:就业见习基地

▶ 申报条件:吸纳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按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

▶ 补贴标准:

❶ 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给予见习补贴。被评为市级和省级以上见习示范基地的,见习补贴可分别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和120%。

❷ 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缴纳综合商业保险的,按每人150元内按实给予综合商业保险费补贴;为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给予全额工伤保险费补贴。两项保险费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❸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基地正式聘(录)用的,可按规定补缴见习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对其单位缴纳部分可给予补贴。

❹ 见习人员被见习基地留用,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见习留用补贴。

▶ 咨询联系:

三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576-8336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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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补贴

▶ 申报对象:企业、社会组织。

▶ 申报条件:参加由组织、人社部门举办的招聘活动。

▶ 补贴标准:市外省内每家次1000元、华东地区(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台湾)每家次2000元、华东以外地区(不含西藏、新疆、东北三省)每家次3000元,西藏、新疆、东北三省每家次3500元。

▶ 咨询联系:

三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576-83361732(线下办理)

创业类一、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 申报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

▶ 申报条件:

❶ 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3年内,并担任法人代表(合伙经营并申请60万元贷款的,出资比例不低于30%);

❷ 创业贷款前在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补贴期间无在其他单位参保;

❸ 无呆坏账情况。

▶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享受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额度;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额度可提高至60万元。贷款由市信保基金承保。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在LPR+50BP的范围内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初次创业时未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的,在我县再次创业3年内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 咨询联系:

三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576-8336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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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 申报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

▶ 申报条件:

❶ 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3年内,并担任法人代表;

❷ 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自主创业登记;

❸ 正常经营并以法人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 补贴标准: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初次创业时未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的,在我县再次创业3年内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 咨询联系:

三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576-8336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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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业场租补贴

▶ 申报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

▶ 申报条件:

❶ 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3年内,并担任法人代表;

❷ 租用非本人所有的场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❸ 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自主创业登记;

❹ 正常经营并以法人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 补贴标准:创业带动就业10人以下的,给予最高50平方米的创业场租补贴,带动就业10-20人的给予最高100平方米的创业场租补贴,带动就业20人以上的给予最高300平方米的创业场租补贴,准按最高1.2元/平方米•天给予补贴,实际场租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给予补贴,补贴其过3年。

▶ 咨询联系:

三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576-8336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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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 申报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

▶ 申报条件:

❶ 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3年内,担任法人代表;

❷ 正常经营并以法人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❸ 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自主创业登记。

▶ 补贴标准:每参保满1年,给予每年1万元的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 咨询联系:

三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576-83361733(线下办理)。

五、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申报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

▶ 申报条件:

❶ 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3年内,并担任法人代表;

❷ 带动其他人员就业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❸ 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自主创业登记。

▶ 补贴标准:每带动1人给予2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初次创业时未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的,在我县再次创业3年内可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 咨询联系:

三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576-8336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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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 申报对象:在台高校和台州籍在校毕业学年大学生

▶ 申报条件: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 补贴标准:未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6个月内在台州实现就业且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补贴标准给予全额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按补贴标准的70%给予补贴。属于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

▶ 咨询联系:

三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576-8336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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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州人才码

▶ 申报对象:35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

▶ 申报条件:到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且社保缴纳在台州的。

▶ 补贴标准:可申领台州人才码,享受三年免费公交、金融服务等优惠礼包。

▶ 咨询联系:

三门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科:0576-833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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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青年人才驿站

▶ 申报对象:高校毕业生。

▶ 申报条件:来台求职的非台州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五年以内的青年;台州籍毕业生前往非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应聘;应邀来台参加由各地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团委等部门举办的招聘、城市体验、见习实习、暑期实践等活动的学生团队或青年。

▶ 补贴标准:可申请入住台州各地青年人才驿站,一年申请次数不超过2次,总计时间不超过7天(6晚)。

▶ 咨询联系:

团三门县委办公室:0576-8333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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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门人社

编辑:秦旦娟

校对:陈鑫漂

责编:陈玲玲

监制:陈赛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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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发钱!这些补贴别忘了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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