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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未成年人瞒着家长购买电车,能退款吗?

2024-06-20 18: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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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的小李偷偷拿着爷爷的手机,在某摩托车行花费340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摩托车,其母亲李女士知情后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商家却以电动车电池已安装,无法退货为由拒不退货退款。故李女士一张诉状将摩托车行告上法庭。

因此案标的较小,了解情况后,调解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首先向车行讲解了《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追认、驾驶电车年龄限制等法律法规,同时告知李女士日常应当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经调解员耐心调解,释法明理,摩托车行店家同意退款退货,但需收取折旧费,李女士表示自己平时忙于工作,对孩子疏于管教,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答应支付400元折旧费。最终店家当场将剩余的3000元退还给了原告。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本案中的小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一些生活、学习用品是可以的,但是瞒着家长购买上千元的电动摩托车显然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所以在家长不知情且不追认的情况下,孩子花3000余元购买电动车的行为是无效的,商家应予退货退款。

法官寄语

暑假即将来临,我们提醒各位家长朋友,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主动承担起监护责任,与孩子常沟通多交流,多关注他们的日常消费情况,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同时,引导孩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高度树立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

供稿:魏 芹

原标题:《【以案释法】未成年人瞒着家长购买电车,能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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