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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假记者真敲诈 法院:严惩!

2024-06-24 17: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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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心术不正的人

冒充记者

不择手段获取非法利益

扰乱社会秩序

且看下面两个案例

谨防上当受骗

案例一

2022年以来,张某某假冒记者身份,以报道污染环境、违规操作等为由多次对商丘市辖区内的工厂、企业等进行敲诈勒索,共计7400元人民币。

经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张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例二

李某某自建“法治在线”“法网门户”个人网站,虚构其为官方政法网站,王某某持李某某为其办理的虚假的“法网公益频道”新闻记者证,向被害人杨某承诺可为其搭建“中国法网商丘分站”,骗取建站费用人民币5万元。李某某后又为杨某等人制作了虚假的任命书、工作证等。

经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审理,李某某、王某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近年来,按照河南省委宣传部统一部署,商丘市持续深入开展了“打假治敲”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违法违规活动,严肃纠治有偿新闻,进一步规范了新闻传播秩序,努力营造清朗健康的舆论环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有新闻传播活动违法违规线索,可拨打电话举报或将线索材料发送至邮箱。

商丘市“打假治敲”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370-3289860

邮箱:sq3289238@126.com

法官提醒

企业经营中行政部门及媒体会进行监督,可能确有不规范的地方,假“记者”拿捏住企业“怕事儿”“花钱买平安”的心理,披着公益维权的“外衣”,瞄准公益热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下手,勒索钱财,屡屡得逞。

企业在面对记者时,应当保持诚恳和理性的态度,如果企业确实存在一些违纪违法问题,如环保、偷税漏税等,应当积极配合记者采访。如果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提出金钱交易或其他形式的交换以避免曝光,企业应当注意收集证据,立即向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原标题:《以案说法丨假记者真敲诈 法院: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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