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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丨2024年银川市三区中小学招生方案、片区划分出炉!

2024-06-30 19: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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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

银川市三区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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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兴庆区

一、招生对象

(一)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辖区公办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公办初中招收辖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

(二)民办学校招生对象。辖区民办小学优先招收符合年龄要求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民办初中优先招收学籍或户籍在兴庆区的小学毕业生。生源不足时经银川市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户籍迁移时间应在招生平台报名登记结束前。

(三)政策性照顾群体。家庭住址或父母单位地址在兴庆区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探索实施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办法。

二、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新生入学。具体分为两类情况:

1.按公示片区入学(不分先后)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父母一方或共同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1%)相一致,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小学间隔六年、初中间隔三年,不含同一家庭二胎或多胎的情况),迁户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

(2)适龄儿童少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处实际常住,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小学间隔六年、初中间隔三年,不含同一家庭二胎或多胎的情况),迁户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

(3)自2027年起,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和银川市北塔中学符合片区入学条件的同时,还须具备兴庆区小学三年学籍且实际就读满三年,并将逐年增加小学学籍年限要求,直至满六年。

2.调剂安排入学(次序分先后)

(1)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

(2)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但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不符合要求;

(4)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5)落户在自购营业房或商用公寓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6)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

(7)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

(8)租房落户、有户无房、集体户、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9)租房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

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已明确的规则顺序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在相邻片区就近调剂安排入学。兴庆区对于随迁子女人数过于集中的区域,根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采取一址对应多校、自主填报志愿的方式,试点电脑派位入学。

备注:为增加兴庆区西北区域初中学位供给,银川市第四十二中学将面向兴庆区招收4个班,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非新生转学就读办法。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兴庆区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兴庆区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初三年级不办理转学。

转学不划分片区,根据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优先满足购房迁户的转学学生就读。转学学生应服从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民办学校公开报名学位核定。

1.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因购房、校舍产权等原因已约定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其入学资格经民办小学理事会(董事会)审核后由民办小学自主安排入学,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时实行电脑派位。

2.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全部用于公开报名电脑派位。

(二)民办中小学新生入学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双(多)胞胎捆绑进行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电脑派位录取但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学生,中考将不能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四、招生报名流程

城市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报名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转学平台)进行。根据宁夏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的部署安排,入转学平台已与“我的宁夏APP”“宁夏政务服务网”完成对接,秋季入转学网上登记方式有以下三种:

方式一:微信搜索并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公众号—选择“中小学—银川市中小学入学”;

方式二:打开“我的宁夏APP”—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网上申报”;

方式三:打开“宁夏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立即申请”。

(一)公办学校招生流程

1.城市公办小学入学。计划就读城市公办小学的儿童,于7月1日8:00至7月10日18:00登录入转学平台,注册后选择“兴庆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入口填写报名信息。线上报名信息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于7月31日前通知完全符合招生入学政策的学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8月31日前通知调剂入学招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2.城市公办初中入学。兴庆区辖区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户籍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于7月1日8:00至7月10日18:00登录入转学平台,注册后选择“兴庆区—公办初中新生入学登记—非兴庆区小学毕业生”入口填写报名信息,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审核通过后,将于8月31日前通知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及调剂入学学生的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3.城市公办中小学转学。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于7月15日8:00至7月25日18:00期间登录入转学平台,注册后选择“兴庆区—公办学校转学登记”入口填写报名信息,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审核通过后,将于8月31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到校报名就读。

4.农村公办中小学入学及转学。居住在农村区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于7月1日至7月10日和8月31日至9月1日之间,持入学材料直接到对应农村学校审核报名。

(二)民办学校招生流程

1.城市民办小学入学。计划在辖区城市民办小学就读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1日8:00至7月10日18:00期间登录入转学平台,注册后选择“兴庆区—民办小学新生报名登记”入口填写报名信息,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小学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民办小学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2.城市民办初中入学。计划在辖区城市民办初中就读的户籍或学籍在兴庆区的小学毕业生,可在7月1日8:00至7月10日18:00期间登录入转学平台,注册后选择“兴庆区—民办初中新生报名登记”入口填写报名信息,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民办初中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3.农村民办学校入学。计划在农村区域民办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于7月1日至7月10日持入学材料直接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和《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规定,规范招生程序,学校录取结果全部由平台分配产生。因区域入学人数过于集中确需调整招生计划或需研究其他招生事项的,由兴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严禁开设“重点班”“快慢班”,学校须结合实际制定本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主动向家长公开,分班过程邀请家长代表现场参与。

(二)做好招生预警。依据摸底入学情况,公布辖区学校招生预警提示(见附件5),科学引导广大家长合理预期。针对初中入学人数持续增加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教育资源合理分配,部分初中将增加小学毕业学籍要求,并设置一定的过渡期。

(三)保障入学权利。符合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严禁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并于7月31日前到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室备案。

(四)强化执纪监督。加强招生入学全过程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投诉,及时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跨区域招生及乱收费行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线索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强化服务意识。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度,全面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释疑,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政策咨询: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室0951-6716693

监督电话:教育局纪检监察及信访办公室0951-6715379

兴庆区2024年公办中小学学片公示

片区说明:学片边界的街(巷)如无另外说明,均以街(巷)的中轴线为准来确定以南、以北或以东、以西。

一、2024年兴庆区公办小学学片

(一)兴庆区实验第一小学清和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实验第一小学南桥校区)

1.新华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中山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2.南薰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永安巷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3.长城东路以南-南塘巷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

4.长城东路以南-永通巷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二)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观湖校区

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湖西岸以西。

(三)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北塔校区

贺兰山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四)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校区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巷以西。

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校区、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

(五)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

国商南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六)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前程校区

1.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胜利街以东-友爱街至延长路以西;

2.治平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友爱街及延长路以东-大新渠以西(不含聚丰苑南区)。

(七)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三十小校区

海宝路向东延伸至东绕城高速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

(八)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

1.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公园街以西;

2.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利民街以西;

3.新华西路以南-南薰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利民街以西;

4.南薰西路以南-铁路线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备注:(1)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兴庆区唐徕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2)铁路线以南-修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

(九)兴庆区第二小学

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十)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崇俭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立志校区)

1.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玉皇阁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2.解放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

(十一)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三十三小校区

1.彰武巷以南-治平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备注:建博花园、奥莱花苑小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三十三小校区、兴庆区第十二小学。

(十二)兴庆区第四小学

1.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新华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十三)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永康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中山校区)

上海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中山南(北)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

(十四)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湖滨校区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十五)兴庆区第七小学

1.上海东路以南-惠安巷以北,中山北街以西沿上海路天成小区至北安街;

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备注:(1)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2)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兴庆区第三十六小学。

(十六)兴庆区第十二小学

1.银古公路以南-治平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2.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3.聚丰苑南区。

备注:建博花园、奥莱花苑小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二小学、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三十三小校区。

(十七)兴庆区景岳小学

1.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

2.惠安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温莎花园小区、国际花园小区、宝丰银座小区。

(十八)兴庆区第十七小学

1.解放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2.新华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十九)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校区

1.沙渠路以南-海宝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2.海宝路以南-英才巷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备注:东湖苑小区北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校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

(二十)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湖校区)

1.贺兰山东路以南-沙渠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2.贺兰山东路以南-国商南街以北,清河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3.贺兰山东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儿童。

备注:东湖苑小区北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校区。

(二十一)兴庆区第十九小学

1.新生巷以南-彰武巷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永通巷以南-治平路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备注: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九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二十二)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

1.唐徕小区1-176号楼、唐槐新村副1-副6号楼、唐徕(海宝)1-8号楼、西关寺1-2号楼、唐中家属院、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凤凰北街44号;

2.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西桥北巷以西区域,原唐徕小区拆迁新建唐徕花园A、B区。

(二十三)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

1.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西桥北巷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2.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不含原唐徕小区住宅区)。

备注: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

(二十四)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三十四小校区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二十五)银川市实验小学

解放西路以南-南薰西路以北,利民街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二十六)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

1.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公园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二十七)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兴庆区第五小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进宁北街以西;

3.高尔夫家园小区、青峰园小区、北安街18号旅游局家属院。

备注:(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校区;(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兴庆区第七小学。

(二十八)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鼓楼校区(兴庆区第十五小学)

湖滨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

(二十九)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街以西。

备注: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兴庆区第十九小学。

(三十)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丽景校区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三十一)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校区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三十二)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

1.南薰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

2.修业路以南-宝湖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3.南塘巷以南-宝湖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胜利街以西。

备注:铁路线以南-修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

(三十三)兴庆区第二十九小学

银古公路以南-前程家园规划路以北,大新渠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

(三十四)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三十二小校区(兴庆区第三十二小学)

1.国商南路以南-海宝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

2.泰云庭小区。

(三十五)兴庆区第三十六小学(新建)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备注: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三十六小学、兴庆区第七小学。

(三十六)银川市永泰小学

1.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2.原大新户籍拆迁安置燕祥家园。

(三十七)宁夏长庆小学

1.招收同时具备燕鸽湖户籍和石油城基地住房的适龄儿童;

2.长庆油田职工子弟。

(三十八)银川二中教育集团四中分校小学部(银川市第四中学小学部)

面向大新镇燕鸽村、大新村、燕庆公司、杨家寨村2队招生。

(三十九)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新水桥校区

大新镇新水桥村。

(四十)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掌政校区

掌政镇五渡桥村、洼路村、孔雀村、镇河村、杨家寨村6-8队。

(四十一)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官湖校区

掌政镇茂盛村、燕鸽村1队和杨家寨村1、4、5、9队。

(四十二)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春林校区

掌政镇春林村。

(四十三)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碱富桥校区

掌政镇碱富桥村、永南村和通贵乡司家桥村、河滩新村。

(四十四)兴庆区掌政中学小学部

掌政镇掌政村。

(四十五)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通南校区

通贵乡通南村。

(四十六)银川市第十五中学教育集团通贵校区小学部

通贵乡通贵村、通北村、通西村。

(四十七)兴庆区大塘中心小学

月牙湖乡大塘南、北村和小塘村、塘南村。

(四十八)兴庆区海军希望小学

月牙湖乡海陶南、北村。

(四十九)兴庆区月牙湖中学小学部

月牙湖乡月牙湖村、路西村。

(五十)兴庆区月牙湖第二中学小学部

月牙湖乡滨河家园1-5村。

(五十一)银川市景城第一小学

星河街道辖区。

二、2024年兴庆区公办初中学片

(一)银川市第三中学

1.解放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

2.南薰东路以南-南塘巷(铁路线)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

3.文化东路以南-永通巷以北,中山南(北)街至胜利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

4.解放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5.新华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备注:解放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三中学、银川市第十七中学。

(二)银川市第三中学教育集团治平校区

1.长城东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清河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第二排水沟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三)银川二中教育集团四中分校初中部(银川市第四中学初中部)

解放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镇与掌政镇交界处以西。

(四)银川市第五中学

1.南薰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2.银古公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

(五)银川一中南薰校区(银川市第十中学)

1.解放西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2.南薰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

备注:铁路线以南-修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一中南薰校区、银川一中光华校区。

(六)银川一中光华校区(银川市第十二中学)

1.修业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2.铁路线(南塘巷)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民族南街至凤凰北街沿线以东-胜利街以西;

3.永通巷以南-第二排水沟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4.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以北,唐徕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备注:铁路线以南-修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一中光华校区、银川一中南薰校区。

(七)银川市第十五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湖滨东(西)路以南-解放东(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中山北街以西(不包含原唐徕小区住宅楼);

4.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西桥北巷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八)银川市第十七中学

1.北京东路以南-文化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3.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备注:(1)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十七中学、银川市第三中学;(2)杏水桥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和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十七中学、银川市第十五中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

(九)银川市第二十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2.贺兰山东路以南-海宝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4.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学生。

备注: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二十中学、银川市第十五中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

(十)银川市第十五中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原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

贺兰山东路以南-杏水桥巷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备注:(1)杏水桥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和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十五中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银川市第十七中学;(2)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十五中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银川市第二十中学。

(十一)银川一中教育集团三十一中校区初中部(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

1.国商南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

2.泰云庭小区。

(十二)银川二中教育集团三十三中分校(银川市第三十三中学)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十三)银川市北塔中学

1.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自2027年起,除学生户籍和房产在上述区域内外,还须具备兴庆区小学三年学籍且实际就读满三年,并将逐年增加小学学籍年限要求,直至满六年。

(十四)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

1.唐徕小区1-176号楼、唐槐新村副1-副6号楼、唐徕(海宝)1-8号楼、唐徕沁心苑、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唐中家属院、凤凰北街44号、支农巷;

2.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西桥北巷以西区域,原唐徕小区拆迁新建唐徕花园A、B区;

3.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4.自2027年起,除学生户籍和房产在上述区域内外,还须具备兴庆区小学三年学籍且实际就读满三年,并将逐年增加小学学籍年限要求,直至满六年。

(十五)宁夏长庆初级中学

1.招收同时具备燕鸽湖户籍和石油城基地住房的学生;

2.长庆油田职工子弟。

(十六)兴庆区掌政中学初中部

掌政镇辖区。

(十七)银川市第十五中学教育集团通贵校区初中部

通贵乡辖区。

(十八)兴庆区月牙湖中学初中部

月牙湖乡原移民区。

(十九)兴庆区月牙湖第二中学初中部

月牙湖乡新移民区。

(二十)银川市景城第一中学

星河街道辖区。

兴庆区2024年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兴庆区2024年公办初中招生计划兴庆区2024年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兴庆区2024年秋季各学校空余学位统计兴庆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

依据《兴庆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现将兴庆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公布如下:

一、民办中小学电脑派位

(一)登记报名流程

1.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报名期间注册登记并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2.按短信通知时间到对应民办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3.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二)电脑派位流程

1.7月31日前,通过电脑派位程序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现场公布并在平台公示。(具体派位时间及地点将短信另行通知)

2.被电脑派位派中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需在派位结果产生后按照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缴费并注册学籍。对放弃录取的初中学生,中考将不能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3.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教育部门统筹调剂至公办学校就读。

二、公办中小学随迁子女电脑派位

(一)电脑派位范围

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将随迁子女入学人数过于集中的区域确定为电脑派位区域。派位区域确定后,将周边学校可提供学位情况予以公布。

(二)登记报名流程

1.居住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报名期间登录平台登记相关信息,按短信通知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核验证件完成后等待短信通知。

2.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确定电脑派位区域后,处于派位区域的随迁子女平台将于8月10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再次登录平台按序选择多所志愿学校。

3.8月20日前,组织统一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短信另行通知)。

(三)派位流程

第一步:公布剩余学位情况及随迁子女志愿填报情况

1.本地户籍儿童少年及购房的随迁子女分配结束后,在招生平台公布分配名单及电脑派位区域内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

2.平台将短信通知符合电脑派位要求的随迁子女再次登录,家长可依据划定的电脑派位区域及相应学校顺序选择多所志愿学校,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志愿填报的人数。

第二步:电脑派位

1.逐一对比第一志愿学校,若学校空余学位大于志愿填报数量,可直接安排就读;若空余学位小于志愿填报数量,则组织电脑派位,直至第一意向学校全部派位结束,公布剩余学位。第一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第二志愿电脑派位。

2.逐一对比第二志愿学校,若第二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第二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第二轮电脑派位。第二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第三志愿电脑派位。

3.逐一对比第三志愿学校,若第三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第三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第三轮电脑派位。

第三步:调剂安排

将电脑派位未派中的儿童少年安排至周边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相关说明

(一)双胞胎、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

(二)电脑派位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分批进行,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家长代表、纪检部门及新闻媒体参与,公证处进行公证,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兴庆区2024年招生预警提示

现将2024年兴庆区城市区域公办中小学招生预警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警等级说明

红色预警:表示学校片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已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学位极为紧张;

黄色预警:表示学校片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80%至100%之间,学位较为紧张。

二、小学预警信息

三、初中预警信息四、预警提示

(一)针对入学人数持续增加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教育资源合理分配,自2027年起,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和银川市北塔中学除要求学生户籍和房产在对应区域内,还要求学生须具备兴庆区小学三年学籍且实际就读满三年,并将逐年增加小学学籍年限要求,直至满六年。

(二)其他预警等级为红色及黄色的学校,由于生源压力过大,未来或将视情况适时调整招生政策,建议家长购房置业时谨慎选择。

(三)预警信息为摸底信息,属于动态数据,若未来片区人数减少,将适时对预警等级进行调整。

02

金凤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4〕55号)和《2024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银教发〔2024〕49号)要求,现就金凤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

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科学合理划定学片区,拟定招生计划,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用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考试、竞赛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

全员纳入原则

坚持应入尽入,阳光招生。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保障与本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

学片区动态调整原则

学片区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随着辖区学龄人口增减、学校布局、学校规模等因素变化,将适当调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四)

属地管理原则

学片区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随着辖区学龄人口增减、学校布局、学校规模等因素变化,将适当调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小学毕业147个班7667人,计划招收273个班13590人;中学毕业129个班6296人,计划招收179个班8950人(详见附件1)。

三、招生对象

2024年城市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农村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18年2月28日(含2月28日);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入学条件

(一)按学片区入学

1.公办小学

(1)金凤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主为其父母,户籍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迁入,在学片区购房且已实际入住,户籍信息与房产信息一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安排到学片区小学就读。

(2)学生家庭在银川市三区无房,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2023年12月31日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适龄儿童同在此户籍上),户籍信息与房产信息一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安排到学片区小学就读。

2.公办中学

(1)金凤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户主为其父母,户籍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迁入,在学片区购房且已实际入住,户籍信息与房产信息一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安排到学片区中学就读。

(2)学生家庭在银川市三区无房,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2023年12月31日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学生同在此户籍上),户籍信息与房产信息一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安排到学片区中学就读。

银川唐徕中学西校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为金凤区第四小学、金凤区第六小学、金凤区第十一小学和金凤区第二十五小学毕业学生,学籍至少满一年。探索细化银川唐徕中学西校区按学籍入学条件(详见本《安排》第八条第五项相关要求)。

银川市第六中学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为金凤区第一小学、金凤区第二小学、金凤区第三小学、金凤区第八小学、金凤区第十小学、金凤区第十六小学和金凤区第二十小学毕业学生,且学籍至少满一年。其中金凤区第二小学和金凤区第三小学2022级至2018级毕业学生的户籍须于2023年7月31日(含7月31日)以前迁入,金凤区第二小学和金凤区第三小学2023级及以后毕业学生不再安排到银川市第六中学就读。

(二)中小学校调剂安排入学

(序号靠前的优先)

(1)符合学片区入学条件,报名参加民办中小学未被录取的学生;

(2)落户在金凤区,同一学片区有多套房,未及时变更户籍信息,造成户籍上的房产信息与实际居住房产信息不一致的;

(3)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详见本《安排》第八条第三项相关要求);

(4)在金凤区落户时间晚于2023年12月31日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不足的(同一房址入学间隔要求不含同一家庭二胎或多胎的情况);

(5)落户在金凤区,所购房屋未实际入住的;

(6)学生家庭在银川市三区有房,仍将户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

(7)落户在金凤区,房产份额低于51%的;

(8)在金凤区购营业房且落户,但未用于自主经营的;

(9)在金凤区购房的外来随迁子女;

(10)租房落户、有户无房、在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处落户、挂靠其他亲属、2022年7月1日以后购买商用公寓的金凤区户籍学生;

(11)在金凤区租住的外来随迁子女;

(12)参加民办中小学电脑派位,被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

(三)民办中小学

见附件2。

五、招生入学办法

金凤区辖区城市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和所属城市小学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入,须按照规定时间登记。良田镇范围中小学校和金凤区丰登中学(小学部)按照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登记方式有以下三种:

方式一:

微信搜索并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公众号(以下简称“平台”)——选择“中小学——银川市中小学入学”;

方式二:

打开“我的宁夏APP”——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网上申报”;

方式三:

打开“宁夏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立即申请”。

(一)公办中小学

1.公办小学

(1)2024年7月1日至7月10日在平台登记,登记成功后会收到短信通知。符合按学片区就近入学条件的,按照平台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簿、与户籍一致的房产材料等资料到学片区学校,学校二次核验证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退回,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统筹调剂安排入学。不符合按学片区入学条件的,登记后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产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空余学位、居住类型、住所距离等因素统筹调剂,在秋季开学前短信告知所安排的学校和具体报名时间。

(2)第一次未及时登记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1日至8月3日登陆平台补报,并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秋季开学前短信告知所安排的学校和具体报名时间。

2.公办中学

(1)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学生。4月中旬,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验辖区小学毕业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由毕业小学将学生学籍信息导入平台,再组织家长核对。入学分配结果在秋季开学前通过短信告知家长,学生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

不需要参加金凤区分配的,须于7月30日前将平台中“是否参加金凤区分配”项改为“否”并提交,再按照学生就读地区小升初招生办法办理入学。

(2)非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学生。2024年7月1日至7月10日登陆平台选择“非金凤区小学毕业学生”端口,完成注册登记,再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辖区公办中学招生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未按规定时间核验证件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学生在金凤区就读。入学分配结果在秋季开学前通过短信告知家长,学生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

第一次未及时登记的学生可于8月1日至8月3日登陆平台补报。

非金凤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登记前,须先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区平台将“是否参加该县(市)区(如兴庆区或西夏区等)分配”项改为“否”并提交后,方可在金凤区平台端口登记并按照金凤区相关政策安排入学。逾期未登记的,视为不需要在金凤区就读。

(二)民办中小学

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严格执行《金凤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具体详见附件2)。

六、学片区划分

1

小学

1.金凤区第一小学学片区:良田渠以东、北京路以南、福州街以西、黄河路以北(不含榕园、凤园、朗诗台和双悦新村北区)。

2.金凤区第二小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贺兰山路以南、福州街以西、北京路以北。

3.金凤区第三小学学片区:福州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满城街以西、北京路以北;满城街以东、上海路以南、弘文巷以西、北京路以北;公园水岸观邸、幸福岛。

4.金凤区第四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北京路以北。

5.金凤区第五小学学片区:庆祥街以东、黄河路以南、正源街以西、长城路以北;长兴园小区。金凤区第二十三小学招生后,学片区将调整。

6.金凤区第六小学学片区:尹家渠街以东、北京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黄河路以北。

7.金凤区第七小学学片区:满城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上海路以北;弘文巷以东、上海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北京路以北。

8.金凤区第八小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通达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9.金凤区第九小学北校区学片区:正源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金凤五路以北。

10.金凤区第十小学学片区:福州街以东、北京路以南、满城街以西、黄河路以北;福州街西侧榕园和凤园;森林公园鸣柳岛、翠柳岛A岛、翠柳岛B岛、溪城华府、美林湾、臻君豪庭。

11.金凤区第十一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北京路以南、尹家渠街以西、黄河路以北;亲水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庆祥街以西、长城路以北;森林公园太阳岛、森林首府、山湖名居、森林半岛。金凤区第二十三小学招生后,学片区将调整。

12.金凤区第十二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长城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宝湖路以北(不含长兴园小区)。

13.金凤区第十五小学学片区(金凤区第九小学南校区):金凤十二街以东、金凤八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六盘山路以北;金凤十街以东、六盘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南环高速以北。金凤区第二十八小学招生后,学片区将调整。

14.金凤区第十六小学学片区(湖畔二小):通达街以东、黄河路以南、满城街以西、长城路以北。

15.金凤区第十七小学学片区:宁安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正源街以西、湖畔路以北。

16.金凤区第十八小学学片区(银川二十一小亲水校区):亲水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宁安大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墅城绿郡。

17.金凤区第十九小学学片区:正源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宝湖路以北。

18.金凤区第二十小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北京路以南、良田渠以西、黄河路以北;朗诗台和双悦新村北区。

19.金凤区第二十一小学学片区(湖畔三小):通达街以东、长城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20.金凤区第二十四小学学片区:满城街以东、沈阳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21.金凤区第二十五小学学片区(金凤区第四小学西校区):亲水大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北京路以北(学片区与金凤区第四小学一致)。

22.金凤区第二十七小学学片区:正源街以东、六盘山路以南、灵水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中海连湖花园一、二、三区和中海央墅。

23.金凤区第三十小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沈阳路以南、满城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24.金凤区实验小学学片区:宁安大街以东、湖畔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亲水大街以东、六盘山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中海连湖花园一区。

25.金凤区第三十五小学学片区:良田镇植物园二村2队、3队、4队、佳林小区、森淼生态园(南、北罐区)。

26.金凤区第三十六小学学片区:良田镇园林村3队、4队、5队、6队;良田镇和顺新村;良田镇植物园村1队和5队;良田镇植物园村中心村。

27.金凤区第三十七小学学片区:良田镇泾龙村。

28.金凤区第三十八小学学片区:良田镇园子村1队、2队、3队、4队、5队、6队;良田镇光明村1队、2队;良田镇金星村1队。

29.金凤区第三十九小学学片区:良田镇金星村;良田镇光明村3队和4队。

30.金凤区第四十小学学片区:良田镇兴源村1队、2队、3队、4队、5队、6队、7队、8队、9队、10队;良田镇光明村5队;良田镇金星村10队;良田镇园林村1队、2队;良田镇兴源中心村;林场社区。

31.金凤区丰登中学(小学部):包兰铁路以东、绕城高速以南、唐徕渠以西、沈阳路以北;永丰村;润丰村;和丰村;黎明村9社、10社、13社(不含凤北家园)。该范围新建小学后,学片区将调整。

32.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湖畔分校学片区(湖畔一小):湖畔嘉苑。

33.银川市阅海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大连路以南、正源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34.银川市阅海二小学片区:万安巷以东、大连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阅福路以北。

35.银川市阅海三小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沈阳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大连路以北。

36.银川市阅海四小学片区:正源街以东、大连路以南、万安巷以西、阅欣路以北。

37.银川市阅海五小学片区:正源街以东、阅欣路以南、唐徕渠以西、贺兰山路以北;西湖苑小区。

38.北师大银川学校(小学部):正源街以东、沈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大连路以北;凤北家园。

2

中学

1.银川唐徕中学西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黄河路以北。

2.银川唐徕中学南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宝湖路以北。银川市第三十二中学招生后,学片区将调整。

3.银川唐徕中学宝湖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亲水大街以东、六盘山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4.银川市湖畔中学学片区:满城街以东、北京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长城路以北。

5.银川市第六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北京路以南、满城街以西、长城路以北。

6.银川市第十三中学学片区(银川市第六中学北校区):包兰铁路以东、贺兰山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北京中路以北。

7.银川市阅海中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沈阳路以南、正源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8.银川市阅海第二中学学片区:正源街以东、大连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阅欣路以北。

9.银川市第三十四中学学片区(银川市第六中学南校区):包兰铁路以东、长城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10.银川市第三十六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沈阳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阅海苑西区。

11.银川市第四十中学学片区(银川唐徕中学北校区):包兰铁路以东、北环高速以南、唐徕渠以西、沈阳路以北;黎明村9社、10社、13社(不含凤北家园)。

12.银川市第四十一中学学片区:正源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六盘山路以北;正源街以东、六盘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13.银川市第四十二中学学片区:正源街以东、阅欣路以南、唐徕渠以西、贺兰山路以北;西湖苑小区。

14.北师大银川学校(初中部):正源街以东、沈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大连路以北;凤北家园;阅海壹号院;金凤区第二十二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在学片内学生录取结束后有剩余学位时,2024年仍沿用在平台自愿登记的方式招生,按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登记范围为金凤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平台报名登记结束前)或金凤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登记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0日。

15.金凤区良田中学学片区:良田镇范围内小学毕业生。

七、相关要求

(一)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和《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招生工作安排、计划一经公布,各校要严格遵照执行,如确需调整,由学校递交申请报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中小学全部实行“阳光分班”“平行分班”,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切实保障全体学生接受公平教育的权力。各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须于2024秋季开学前报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落实少年儿童义务教育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不得以“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子女入(转)至有剩余学位的公办中小学。银川市教育局、金凤区组织部、金凤区人民武装部、金凤区消防大队等单位须于7月15日前将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申报材料提交至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试行“长幼随学”服务。对户籍和居住地没有发生变化,因学片区调整而产生的同一家庭几个孩子在不同公办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难题,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在公办学校有学位时,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人性化服务举措。

(五)健全有序录取机制。为切实保障学生入学机会公开、公正、公平,结合我区中学生源变化实际情况,自2024年秋季小学生入学起,逐步将毕业小学学籍纳入中学招生入学条件,即中学学片区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全部录取;中学学片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探索实施电脑派位摇号入学。

细化银川唐徕中学西校区按学籍入学条件。自2024年秋季小学生入学起,于金凤区第四小学、金凤区第六小学、金凤区第十一小学、金凤区第二十五小学毕业且有六年学籍的学生优先安排至银川唐徕中学西校区就读;有剩余学位时,再安排有五年学籍的学生,依此类推。

(六)建立招生预警机制。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金凤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预警提示见附件3。

八、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24年金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成立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金凤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招生入学日常工作和招生入学政策解释,咨询电话0951-5671385。监督举报电话:金凤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951-5671967,金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0951-5671940。

附件

1.金凤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2.金凤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3.金凤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预警提示。

附件1

金凤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附件2

金凤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依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厅字〔2021〕15号)和《金凤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结合我区招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原则

1

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2

严格落实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向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招生计划。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定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3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

坚持“程序公开透明、流程规范有序、结果及时公开、监督全面到位”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

招生流程

符合民办中小学入学报名条件的学生,实行自愿报名、自主选择学校和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每个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剂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金凤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和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并公布招生计划,原则上优先满足金凤区学生入学需求,生源不足时经银川市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可适当跨县(区)招生。

报名同一所民办学校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孩子,捆绑参加电脑派位,若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孩子均视为被派中,按人数占学位名额,否则均视为未派中。双胞胎及多胞胎报名后,家长须于报名系统关闭前向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后方视为捆绑派位。

(一)

辖区民办小学(金凤区外国语实验小学)

1.招生范围。金凤区外国语实验小学优先招收金凤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平台报名登记结束前)的适龄儿童,有剩余学位时再组织其他县(区)适龄儿童报名及入学。

2.网上报名。2024年7月1日至7月10日,进入“中小学—银川市中小学入学—民办小学”,先用手机号注册账号,然后选择一所民办小学报名登记。报名成功后将收到短信。需要核验证件的,再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户口簿,前往指定地点核验。

3.电脑派位。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录取发布。录取结果现场公布,招生平台及时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二)

辖区民办中学(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

1.招生范围。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优先招收具有金凤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平台报名登记结束前)或金凤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有剩余学位时再组织其他县(区)学生报名及入学。

2.网上报名。2024年7月1日至7月10日,进入“中小学—银川市中小学入学—民办初中”,先用手机号注册账号,然后选择一所民办中学报名登记。报名成功后将会收到短信。需要核验证件的,再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户口簿,前往指定地点核验。

3.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录取发布。录取结果现场公布,招生平台及时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纪律。民办学校招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有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招生流程。民办学校报名、核验证件、选取现场家长代表及电脑派位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电脑派位将全过程录像。

(三)规范工作职责。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辖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民办学校负责组织核验报名学生信息等相关资料,须在电脑派位后10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派中的学生名单完成报名工作;秋季开学后,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按照公示结果为派中的学生注册学籍。民办学校不得招收电脑派位以外的学生、不得空挂学籍、不得超过规定班额。一经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将对违规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在当年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时定为“不合格”,核减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停止下一年度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资质。

附件3

金凤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预警提示

为积极引导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合理选择就学地点、准备入学条件,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我区中小学摸底收集的各项数据,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布局、办学规模、生均校舍面积达标率及区域人口居住等实际情况,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科学分析研判,现将2024年金凤区城市公办中小学招生情况预警如下:

1

人口密集区域学校

人口密集区域学校分红色预警和黄色预警区域,红色预警区域表示该学校片区内金凤区户籍学生已处于饱和状态;黄色预警区域表示学校片区内金凤区户籍学生已达到招生计划的90%以上,学位紧张。建议家长充分考虑自身实际和以上学校学位情况,在购房置业和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由于红(黄)色预警区域生源压力过大,学生入学时可能会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多校划片(即一个小区对应多所中小学),届时可能会被调剂安排到周边其他学校就读。预警信息为动态数据,若未来学片区人口减少,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调整预警等级。

2

银川六中入学有关提示

因金凤区第十六小学和金凤区第二十小学陆续有毕业学生,受银川市第六中学本部办学规模、学片内毕业学生人数增加等因素影响,自2024年起,金凤区第二小学和金凤区第三小学毕业生,在银川市第六中学本部学片内购房且户籍于2023年7月31日(含7月31日)以前迁入的2022级至2018级学生,可以安排到银川市第六中学本部就读。2023级及以后两校的毕业学生,不再安排到银川市第六中学本部就读。

3

转学不划分学片区

金凤区所属城市小学3至6年级剩余学位紧张,登记前请查阅“剩余学位表”,理性登记。中学转学和辖区教育厅、银川市直属小学转学须联系该校或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不在平台登记。

03

西夏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4〕5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基〔2024〕66 号)和《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教发〔2024〕 49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西夏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属地统一管理。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辖区内自治区、银川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西夏区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二)免试就近入学。根据西夏区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全员纳入教育。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政策,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配合民办学校所在县(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民同招”工作。

(五)公开公平公正。继续推行“阳光招生”,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告知招生细则和所需提供的材料。

二、招生计划

小学计划招生115个班、合计5860人,初中计划招生85个班、合计4425人。

三、招生对象及规则

(一)招生对象。城市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农村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18年2月28日(年满6岁半),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夏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初中学校招收西夏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和选择在西夏区就读的非西夏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夏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

(二)招生规则。城市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登记,招生片区内登记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负责全部接收;招生片区内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教育局统筹调剂入学。农村学校按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西夏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具有西夏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户主为父母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一致(父母、入学儿童共同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1%),且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类。学位紧张招生片区内的住房,小区未全部交付入住的,暂不纳入2024年片区招生范围,同一房址小学入学间隔6年、初中入学间隔3年只提供1个学位(同一家庭2个孩子或多胞胎除外)。购房和迁户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特殊群体招生调剂入学。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认真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相对就近、合理调剂”原则,采取“一址对应多校”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一人一案”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协调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3.落实教育优抚政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优抚对象子女的申报材料由各归口单位负责审核汇总,须在7月20日前提交至西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探索实施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办法。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在学位许可的情况下,落实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学生参与银川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执行民办学校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公民同招”统一招生政策。未被录取或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选择回西夏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学期开学后由西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五、招生细则(详见下文)

西夏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西夏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城市小学入学方式

(一)划分片区入学

西夏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符合就近划片入学条件,在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根据平台短信提示在7月18日到分配学校核验材料。

(二)统筹调剂入学(按先后排序)

1.符合片区入学条件,但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年满7周岁已办理缓学手续的;

2.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3.适龄儿童随监护人至少一方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学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产权房产且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的;

4.西夏区三代以上多辈人同一户籍、“户房分离”、集体户监护人购房的,以监护人的购房房址调剂;

5.西夏区同一房址初中3年或小学6年内已有入学学生的;

6.具有西夏区户籍并落户在监护人购买的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类的;

7.随迁子女监护人购房的;

8.西夏区户籍租房或挂靠户籍租房的(含公租房和廉租房);

9.随迁子女监护人租房并提供居住证的;

11.其他情况。

(三)入学流程

1.网上登记。7月1日至7月10日,西夏区适龄儿童家长须选择一种登录方式(详见新生网上登记方式),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登记。

2.片区入学流程。西夏区城市户籍比对成功的适龄儿童,按平台短信提示,由家长在7月18日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或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前往接收学校核验入学材料。学校审验后符合条件的儿童予以注册,不符合条件的儿童退回入学材料。家长接到通知到教育局复审材料后,将适龄儿童纳入统筹调剂分配。

3.调剂入学流程。城市地区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登记后,根据平台短信提示,由家长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初核,汇总后报教育局审核。家长开学前收到分配短信,在规定时间内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原件到分配学校报名注册。

4.特殊情况。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家长须带相关材料提前向分配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约定延期报名时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二、城市初中入学方式

(一)初中入学

西夏区城市小学毕业生划片入学方式参照“城市小学入学方式”进行(学位紧张的学校,入学学生必须具有西夏区城市小学毕业年级1年学籍和1年就读经历)。非西夏区城市小学毕业生选择西夏区城市学校就读,全部纳入统筹调剂分配。

(二)入学流程

1.西夏区公办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指导家长,根据系统生成的登录帐号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完善学生信息。毕业小学收取毕业生材料初审后报教育局复审。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入学材料,其子女将纳入统筹调剂分配。

2.西夏区小学毕业生选择参加其他县(区)初中招生的,西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分配公办学校。后期又选择在西夏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在秋季学期开学后由西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分配。

3.参加分配的毕业生,于8月下旬收到平台短信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到分配中学报名注册。

4.非西夏区小学毕业生选择在西夏区入学的,家长于7月15日至7月25日选择一种登录方式网上登记(详见新生网上登记方式),根据平台短信提示将材料交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初核,由街道社区汇总报教育局审核。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收到平台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到分配中学报名注册。

5.西夏区小学毕业不选择在西夏区就读初中的学生,由毕业小学负责统计并上报教育局。

三、农村中小学入学方式

(一)西夏区农村户籍适龄儿童或居住在西夏区农村地区的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半(部分学校年满6周岁),由家长在7月18日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地或居住地附近乡镇学校报名注册。

(二)农村地区小学毕业生在秋季开学时间,持户口簿及入学材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附近初中学校报名。

(四)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家长须带相关材料提前向分配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约定延期报名时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四、转学工作

(一)登记流程。7月15日至7月25日,家长选择一种登录方式网上登记(详见新生网上登记方式),填报转学学生信息,按平台短信提示将转学材料交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初核,汇总后报教育局审核。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收到分配短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分配学校报名注册。

(二)转学规定。初中九年级不办理转学;学生学籍显示异常状态时,不办理转学;已在西夏区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在西夏区内不办理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户籍迁移且实际居住地迁移,或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变动且居住地迁移有转学需求的,提交户籍迁移证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等材料可以申请转学,学生转学只在寒暑假办理,最迟在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转学不执行片区政策,须先进行网上登记,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区、市直属学校由该校主管部门负责)。

五、入转学审核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一)西夏区户籍儿童少年。必须提供入学儿童少年与父母(房产持有人)同户的户口簿。不同户的,还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父母的《结婚证》。单亲家庭还须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监护人户房一致的,须提供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或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

2.三代同户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材料,须提供父母双方名下住房材料(同时提供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

3.儿童户籍地住房拆迁安置的,须提供其父母的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分配证明;

4.租房者须提供社区居住证明、父母双方名下住房材料(同时提供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房东不动产登记查询单。公租房、廉租房者须提供公租房、廉租房保障卡及协议。

(二)非西夏区户籍儿童少年。必须提供入学儿童少年与父母至少一方同户的户口簿。不同户的还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父母的《结婚证》。单亲家庭还须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在西夏区购房的,须提供学生父母的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或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

2.在西夏区租房的,须提供居住证、父母双方名下住房材料(同时提供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房东不动产登记查询单。公租房、廉租房者须提供公租房、廉租房保障卡及协议。

强调说明:小学入转学后须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明;非西夏区学籍小学毕业生和转学学生还须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有效期均为6月30日至8月5日。

六、2024年秋季入学新生网上登记方式

方式一:微信搜索并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公众号(简称“平台”)——选择“中小学——银川市中小学入学”;

方式二:打开“我的宁夏APP”——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网上申报”;

方式三:打开“宁夏政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立即申请”。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西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夏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

学 校

招生班级(个)

计划招生(人)

1

西夏区第一小学

2

90

2

西夏区第二小学

3

135

3

西夏区第三小学

4

180

4

西夏区第四小学

4

220

5

西夏区第五小学

4

220

6

银川市中关村小学

6

330

7

西夏区第七小学

4

220

8

西夏区第八小学

6

330

9

西夏区第九小学

6

330

10

西夏区第十小学

4

200

11

西夏区第十一小学

3

165

12

西夏区第十二小学

4

220

13

西夏区第十三小学

4

180

14

西夏区实验小学

14

770

15

西夏区第十五小学

2

90

16

西夏区第十六小学

6

300

17

西夏区第二十小学

4

180

18

银川市文萃小学

4

180

19

西夏区第十七小学

1

45

20

西夏区第十八小学

4

180

21

西夏区芦花洲小学

3

135

22

西夏区南梁小学

2

90

23

西夏区农科院小学

1

45

24

西夏区平吉堡小学

2

90

25

西夏区镇北堡镇华西希望小学

5

250

26

西夏区镇北堡镇奕龙希望小学

1

45

27

西夏区兴泾镇第一小学

1

45

28

西夏区兴泾镇第二小学

1

45

29

西夏区兴泾镇第三小学

4

220

30

西夏区兴泾镇中石油希望小学

6

330

小计

115

5860

1

银川市第八中学

4

220

2

银川市第十四中学

10

500

3

银川市第十六中学

6

300

4

银川市第十八中学

10

550

5

银川市中关村中学

10

500

6

银川市文萃中学

4

200

7

银川市西夏区华西希望中学

7

385

8

银川市西夏区兴泾中学

10

500

9

银川市西夏区芦花学校

0

0

10

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

14

770

11

银川市第二十五中学

4

200

12

宁夏大学附属中学

6

300

小计

85

4425

西夏区2024年公办中小学学片区划分一览表

序号

小学

学 区

招生方式

1

西夏区第一小学

新干线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宁朔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统一招生

2

西夏区第二小学

110国道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新干线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统一招生

3

西夏区第三小学

(西夏区第八小学教育集团校)

同心北街以东,怀远西路以南,文萃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嘉宝花园、宁馨家园、荣世星座。

统一招生

4

西夏区第四小学

丽子园北街以东,淳风巷向东延伸至铁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统一招生

5

西夏区第五小学

(西夏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校)

金波北街以东,学院东路以南,丽子园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统一招生

6

银川市中关村小学

丽子园北街以东,培华路向东延伸至铁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淳风巷以北。

统一招生

7

西夏区第七小学

宁朔北街以东,学院西路以南,文昌北街以西,广武巷以北;文昌北街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同心北街以西,怀远西路以北。

统一招生

8

西夏区第八小学

同心南街以东,北京西路以南,金波街以西,黄河路以北(不含嘉宝花园、宁馨家园、荣世星座)。

统一招生

9

西夏区第九小学

同心北街以东,朔方路以南,文萃北街以西,怀远西路以北。学仕园、宁大附中家属院。

统一招生

10

西夏区第十小学

文昌北街以东,怀远西路以南,同心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统一招生

11

西夏区第十一小学

文萃北街以东,怀远东路以南,金波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金波小区北区、二公司家属院。

统一招生

12

西夏区第十二小学

宁朔北街以东,广武巷以南,文昌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统一招生

13

西夏区第十三小学

文昌北街以东,培华路以南,金波北街以西、贺兰山西路以北;同心北街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文萃北街以西,朔方路以北。

统一招生

14

西夏区实验小学

金波南街以东,北京西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统一招生

15

西夏区第十五小学

(西夏区第八小学教育集团校)

110国道以东,北京西路以南,文昌南街以西,长城路以北。

统一招生

16

西夏区第十六小学

(西夏区第九小学教育集团校)

文昌南街以东,长城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济民路以北。舜天润泽府。

统一招生

17

西夏区第二十小学

(银川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校)

文昌北街以东,北京西路以南,同心南街以西,长城西路以北。

统一招生

18

西夏区第十七小学

(西夏区第十小学教育集团校)

富宁村。

学校招生

19

西夏区平吉堡小学

平吉堡农场及周边地区。

学校招生

20

西夏区第十八小学

丽子园街以西,沈阳路以北。

学校招生

21

西夏区南梁小学

南梁农场及周边地区。

学校招生

22

西夏区农科院小学

农科院小学周边地区。

学校招生

23

西夏区芦花洲小学

(银川市中关村小学教育集团校)

芦花洲小区和芦花苑小区。

学校招生

24

西夏区镇北堡镇华西希望小学

镇北堡镇。

学校招生

25

西夏区镇北堡镇奕龙希望小学

团结村。

学校招生

26

西夏区兴泾镇第一小学

西干村。

学校招生

27

西夏区兴泾镇第二小学

泾河村、泾华村兴台组和兴盛村。

学校招生

28

西夏区兴泾镇第三小学

文昌南街以东、包兰铁路以西、清泉路以南、观平路以北。兴泾镇泾华村惠台组及兴盛村北泉组、泾华组。

划片学校

招生

29

西夏区兴泾镇中石油希望小学

泾华村三角地组以东,文昌南街以西,绕城高速以南,观平路以北。兴顺苑社区。

划片学校

招生

序号

初中

学 区

招生方式

1

银川市第十四中学

(北方民族大学教育集团校)

文昌北街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同心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文昌南街以东,北京西路以南,文萃南街以西,济民路以北;同安小区(一期、二期、三期);同安园;和佳居;舜天润泽府。

统一招生

2

银川市第十六中学

(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教育集团校)

同心北街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文萃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文昌北街以东,培华路以南,丽子园北街以西,贺兰山西路以北;西夏区第十七小学的毕业生。

统一招生

3

银川市第十八中学

宁朔北街以东,学院西路以南,文昌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江南小区;红领地小区。

统一招生

4

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

文萃南街以东,北京西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黄河路以北;舜天家园(东区、西区)。

统一招生

5

银川市第二十五中学

(北方民族大学教育集团校)

110国道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宁朔街以西,长城路以北(不含江南小区和红领地小区);平吉堡小学的毕业生。

统一分配

6

宁夏大学附属中学

文萃北街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丽子园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统一招生

7

银川市中关村中学

丽子园北街以东,培华路向东延伸到铁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北京西路以北;芦花洲小区和芦花苑小区。

统一招生

8

银川市第八中学

(银川市第十八中学教育集团校)

西夏区第十八小学的毕业生。良渠梢小学、南梁小学、农科院小学的毕业生。

学校招生

9

西夏区芦花学校

(银川市中关村中学教育集团校)

2024年停止招生。

停止招生

10

西夏区华西希望中学

(银川市第十八中学教育集团校)

西夏区华西希望小学、西夏区奕龙希望小学的毕业生。良渠梢小学、南梁小学、农科院小学的毕业生。

学校招生

11

银川市西夏区兴泾中学

(银川市中关村中学教育集团校)

西夏区兴泾镇第一小学、西夏区兴泾镇第二小学、西夏区兴泾镇第三小学、西夏区中石油希望小学的毕业生。

学校招生

招生说明:

一、银川市文萃小学(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教育集团校):暂不定片区。2024年招收沈阳路以南、培华路以北、文萃街以东、包兰铁路以西区域内购商品房有就读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银川市文萃中学(银川一中教育集团校):暂不定片区。2024年招收沈阳路以南、培华路以北、文萃街以东、包兰铁路以西区域内购商品房有就读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

银川市西夏区2024年招生预警提示

现将2024年西夏区城市区域公办中小学招生情况预警如下:

一、预警等级说明

红色预警:该学校片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摸底人数已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学位处于完全饱和状态。

黄色预警:该学校片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摸底人数已达学校招生计划数的80%-100%,学位很紧张。

二、西夏区中小学学校预警信息

学校名称

预警等级

备注

银川市中关村小学

红色

西夏区第七小学

红色

西夏区第九小学

红色

西夏区实验小学

红色

西夏区中石油希望小学

红色

西夏区第八小学

红色

西夏区第十一小学

黄色

西夏区第十二小学

黄色

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

红色

银川市第十八中学

红色

银川市中关村中学

红色

三、预警提示

(一)建议家长谨慎选择在预警等级为红色及黄色的学校片区内购房置业。由于生源压力过大,未来或将按照教育部要求,结合辖区学龄人口增减、学校布局、学校规模等因素的变化,探索实施“多校划片”方式,适度调整片区范围,并适时向社会发布。

(二)预警信息为摸底信息,属于动态数据。若未来片区人数减少,西夏区教育局将适时调整预警等级。

记者:李阳阳 肖梦琪 刘旭卓

原标题:《最新丨2024年银川市三区中小学招生方案、片区划分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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