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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安国】安国历史上的标准计量管理——计量演变(二)

2024-07-02 16: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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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安国县志》 方志安国

来源:《安国县志》

重 量

民国前域内衡制较为混杂,标准不一,虽都以“斤”为基本单位,但各行业之间的斤与斤各不相同。杂货行所用广秤(16 两),1 斤合市制 1.2936 斤;药行收货秤 1 斤合市制 1.5254 斤;药行出货秤 1 斤合市制 1.245 斤;棉线交易所用线秤,1 斤合市制 1.246 斤;烟草交易所用烟秤(16 两),1 斤合市制 1.7156 斤;药铺所用戥子(18 两),1 斤合市制 1.256 斤。药材交易所用出货秤又分为 16 两 1 斤(0.5714 千克)的平秤、18 两 1 斤(0.6943 千克)的中秤和 24 两 1 斤(0.9479 千克)的节半秤。甚至同一种秤亦大小不一,有的一家常备大小不同两杆秤,入货用大秤,出货用小秤。民国 18 年(1929),民国政府《度量衡法》公布后,统一衡制,推行 10 两 1 斤。至民国 23 年(1934),县内除杂货、棉花、盐茶等行业换用新制外,其他行业及农村仍使用旧制,全县出现新旧制(10 两 1 斤与 16 两 1 斤)并行局面。为便于 10 两与 16 两的换算,人们编成“斤秤流法”口诀歌:一是零六二五,二是一二五,三是一八七五,四是二五,五是三一二五,六是三七五,七是四三七五,八是五,九是五六二五,十是六二五,十一是六八七五,十二是七五,十三是八一二五,十四是八七五,十五是九三七五,十六是一。两里求斤流法流,斤里求两身加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节半秤等,统一秤制。1959 年,国家确立国际公制为基本计量制度,同时改 16 两 1 斤为 10 两 1 斤,实行公制、市制并存。此后,域内除中药店用戥秤及民间线秤仍用旧制外,其他各秤均采用 10 两 1 市斤或公斤制(1 公斤 =2 市斤)。20 世纪 70 年代后期,线秤消失。1977年,县内中医处方及药戥子改钱为克(其换算为:10 两 1 市斤的 1 钱 =5 克,16 两 1 市斤的 1 钱 =3.125克)。1984 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在我国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至 1986 年 10 月底,全县农贸市场、摊点、个体工商业户及个人使用的秤,一律换为法定计量单位(公制)衡具,台磅、案磅、地磅等全部换成法定计量单位尺卡,重量均以克、千克(公斤)、吨计。旧衡器多为木质杆秤,分一毫、二毫、三毫三类,以麻毫为提纲,精确度极差。1949 年后,改麻毫刀秤,精度提高。1965 年,杆秤实行三刀两面制。之后,弹簧秤、台磅、案磅、地磅、天平普遍使用。1978 年后,衡器向高精度发展,县制药厂先后引用 751 分光光度计和 WZ-800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测量中成药中各种化学成份含量,粮食、石油系统使用自动售油机售油。1985 年,县邮电局首次使用电子秤。

END

征集安国市老照片

为记录安国发展历程和成就,进一步弘扬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城市精神,安国市政协计划编纂《安国记忆》(图片集)一书,主要以照片反映安国自有照片以来至今各方面、各历史时期的瞬间,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向全市内外征集有关安国历史的照片,欢迎各单位和个人踊跃参与提供。

原标题:《【方志安国】安国历史上的标准计量管理——计量演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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